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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餅餘魚 加入我的百寶箱 轉寄好友
人生三大問題(二)


誰能逃出神的審判呢?在神的標準衡量之下,我們都是罪人,那種自以為義的傲性也該退卻了。要解決以上三大問題,才能進入神的國、得著神的義,人生大局才算澈底安定,則次要的衣食問題尚何足憂慮乎?當悔改、信主,進入祂所設立的真教會,受洗歸主使罪得赦,接受聖靈的重生,這才是實際的得救方法! (joy 摘要)



聖經中指出罪的定義,大約如下:

(1)「不信」(羅馬書十四章23節):「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不信神,就產生了背逆神和抵擋神的惡行,結果人就不敬拜真神,而去敬拜偶像,拜偶像等於拜魔鬼,這是魔鬼求之不得之事(馬太福音四章8-9節) 。那不信神的無神論者,雖不拜像,卻常把「人」當作神來拜,拜「活偶像」。或把自己雕刻成為偶像給人拜,奪去了人對神專一的敬拜與尊奉。此外,有人拜金像,認為金錢萬能,不信靠那造物主宰,而尊奉「瑪門」為主(馬太福音六章24節),這在神看來,都是罪。

(2)「不義」(約翰一書五章17節):「凡不義的事都是罪。」「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引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陰毒、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讒毀、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一章28-32節),這一切不義的行為都是罪。

(3)「不法」(約翰一書三章4節):「違背律法的就是罪」。神的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凡違背神的律法誡命的,就是罪。律法是叫人知罪,非因律法,就不知何為罪。例如十條誡命,是道德律,原是叫人不要違犯其中所規定的,若違犯了就是罪。

(4)「不行」(雅各書四章17節):「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行善是人的本分,因為神賜給人有良知、良心,雖然不知道神的律法,但良心(是非之心)知道何為善,何為惡,可以顯出律法的功用。這證明神在人良心中已賦與行善的責任,是不能推辭的,故人若知道應當行善,卻不去行,也是罪。

在以上神的標準衡量之下,罪的性質明如觀火,什麼人能逃出神的審判呢?我們一想到這裡,當必自知在神面前是個罪人了,那種自以為義的傲性也應該退卻了。所以聖經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約翰一書一章8、10節)。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一章9節)。這是神的憐憫和恩典,主耶穌基督之所以必須降世作為世人贖罪的救主,其真理即在乎此,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聖經明顯指出耶穌基督降世的重要性,是在乎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祂在十字架上受刑流血而死,即是擔當我們的罪孽,因為祂是無罪的,甘願代替有罪的人受苦受死,於是滿足了神向世人所要求的公義,也彰顯了神對人類的大愛,所以神樂意赦免我們的罪愆。只要我們肯相信耶穌為救主,即可接受祂的赦罪之恩而得救,這正是人人今生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三、永生問題

「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乃是永生」(羅馬書六章23節)。神不但因我們信了耶穌而赦免我們的罪,還要因信耶穌將永生賜給我們,這是神的大恩典。「按著定命,人人皆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這是罪的工價。審判是死後的事,證明罪人死了並未了結,乃轉入可怕審判的階段,身體與靈魂都要被定罪而滅亡,這是罪人必然的結局,也是神公義的報應(羅馬書二章6節)。但是,神不願意一人沉淪,在基督的拯救中,賜給信者赦罪與永生,這是人生千載難逢的幸運。本來,人生是面對一個不能逃避的悲劇,人人雖然貪生怕死,卻天天走向死,而不是走向生;多活一天,就更接近死一天。每過一個新年,就是更走近墳墓一段,若想到這裡,過新年並不是什麼樂事。縱使能活到百年高壽,也不過多為「勞苦愁煩」積累成績,給人們留一些感嘆的記憶而已。如此人生,並不是我們所能滿足的,人既為萬物之靈長,且為神特別的創造,難道就是這樣與禽獸草木同歸腐朽麼?人生難道不能晉級?難道不能解脫超越死亡的拘禁?這在人是不可能的,只有仰賴全能永生之神的救拔與改變,才能使人生從厄運轉向幸福之樂境。

所以耶穌基督降世,不是向人剝削,乃是要向人增加。祂說:「我來了,是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十章10節)。可見信了耶穌,不是人生的「減法」,乃是人生的「加法」,就是祂加給我們更豐盛的生命。祂說:「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六章47節)。又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賺了全世界的一切,卻賠上了生命,這是人生的減法,因為失去了最寶貴的永生,雖然得了一切的名、利、權、及財寶,還是慘重無比的損失啊!

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約翰福音十一章25、26節)。這是古今沒有第二人敢說這樣的話,只有從死裡復活的基督,祂是以神的生命與權能向世人宣佈唯一得救的方法;就是「信祂」。肉身雖然可已死去,但肉身在末日還能復活;靈魂在肉身還活著的時候信祂的,就必永遠不死。祂接著嚴重問我們:「你信這話麼?」許多人必說,這話很難信,人身體死了那裡能復活呢?埋葬在墳墓的屍首已經腐化無存,那裡能夠復活起來呢?又說,人的靈魂必隨身體死去而一同消滅,那裡能永遠不死呢?不錯,這是人頭腦裡所想像的,因此,無論如何推想研究,總不能相信主的話。但是,信心並不決定於頭腦,故它能接受頭腦所不能接受的超自然的事物。故此,我們信耶穌的人,必須完全相信祂所說實實在在的話,因祂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著能力的,天地可廢,主的話不能廢。所以主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又說:「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翰福音五章21節)。弟兄們,你若要解決靈魂出死入生,和身體末日復活得救的最困難問題,非信靠主耶穌基督不可。

結語:以上三大問題,是人生最重要必須趕快解決的,主耶穌所說,當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就是為此。換言之,若解決了以上三大問題,才能進入神的國,得著神的義,人生大局才算澈底安定,則次要的衣食等問題尚何足憂慮乎?

最後,當記取主耶穌說:「要努力進窄門」。這窄門就是悔改、信主、並進入祂所設立的真教會,領洗歸主,接受聖靈的重生,罪得赦免,這是實際的得救方法。雖然世上有許多教會,但也有不少旁門左道,害人不能得救的教會。故我們要認真選擇,免得誤入歧途,是亦至要。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月刊第二二三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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