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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的新婦(上) ◎撰文/蔡恆忠 ◎期數:466期 ◎2016.07號
【聖經中的真教會】羔羊的新婦(上)

文/蔡恆忠

代死

神向亞伯拉罕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二二2)。

聖經說,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創二二1),所以叫他把兒子獻在壇上。這個試驗顯然是為了亞伯拉罕,讓他探究、衡量自己信神有多深;當然,也為了造就一切願意學習敬畏神的人,讓他們了解為什麼亞伯拉罕的信心被神稱義,從而為自己建立一顆足以讓神稱義的信心:神藉亞伯拉罕的「信」,預備「因信稱義」的真理──人是軟弱、不完美的,但神願意因他信從神所說的話,而以他為義(羅四3)、不再算為有罪(羅四8)。從亞伯拉罕相信、順服神的生活內容,神留給後人「信祂」的絕頂範例。

這個試驗絕非是神想要知道亞伯拉罕信祂多少,因為祂是無所不知(詩一三九1-6)、看人內心的神(撒上十六7;約二24),本來就知道亞伯拉罕的信心可以勝過這個嚴峻的考驗。祂讓祂所愛的人經歷試驗,乃為使他在得勝試驗的過程中提升信心的層級,最終以一顆比精金更寶貴的信心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彼前一7;雅一2-3);也讓他在過程中藉著信心的持續成長來榮耀神。此外,藉這個試驗,神也將亞伯拉罕對祂的愛、敬畏和毫無保留的順服驗證出來,使他真正作「多國的父」,也就是,以信為本之人的父。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三6-9)。

神賞賜律法,可以使人因遵行律法而活(申四1,五33,八1);但因人的軟弱,保羅也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此,在律法以外,神願意將「神的義」賜給相信耶穌基督之十字架救恩、憑祂的血蒙救贖的人(羅三20-26)。這個「神的義」並非保羅自己在新約中憑空造出來的恩典;在舊約裡神藉亞伯拉罕的生命彰顯「因信稱義」的救恩根源,使人可以因「信」蒙神悅納,被神稱義;因此《羅馬書》一章17節說:「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亞伯拉罕因信得到神的義,以此為根由,日後以信為本的人同樣要得到神的義。

在世人眼中,神吩咐亞伯拉罕獻子是極為苛刻的要求,甚至有點強人所難:祂讓原本不能生育的亞伯拉罕在一百歲時生了一個兒子,待兒子稍長,卻要求他將兒子獻為燔祭?!對許多人來說,這個要求叫人難以了解,何况是接受?但對一個以心靈和誠實認真信神的人,如亞伯拉罕,試驗讓他有機會深思神的應許、認識祂的絕對權能,同時,也體會祂斷無瑕疵的預備。畢竟,神曾告訴他,其後裔將多如天上的繁星(創十五5,十七2-8),而從以撒生的才能稱為他的後裔(創二一12)──神所應許的後裔來自以撒,他不至於死而無子。

人若緊緊抓住神話語的重點,必能得勝生活中的各種試煉。

神給亞伯拉罕的吩咐非常明確:要祂獻為燔祭的,就是以撒,是他百歲時才從妻子撒拉所生的「獨生子」,算是比他自己的生命還寶貴的兒子。聽到神的吩咐以後,他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了。

在摩利亞山上,亞伯拉罕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只是伸手拿刀,神就說:「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神是看內心的神,在祂的眼裡,亞伯拉罕已獻出以撒!

神可以讓他殺子,然後叫以撒從死裡復活,就像亞伯拉罕心裡所信的(來十一19);但神卻預備一隻公羊來替以撒死,代替他被獻上。聖經說:亞伯拉罕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創二二13)。

神給亞伯拉罕的試驗,在舊約立下「代死」的真理──為日後主耶穌將擔當世人的罪孽、代死、讓人得贖、得生命的新約埋下伏筆。

神的羔羊

聖經說:施洗約翰為主耶穌作見證(約一15)。他的見證包括:

1.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耶穌)將祂表明出來。

2.他(施洗約翰)自己是以賽亞先知所說那個曠野中的人聲,為彌賽亞(基督)舖路的人。

3.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36)。

4.祂是神的兒子(約一34)。

他兩次稱呼主耶穌為神的羔羊(約一29、36)。神預備祂的羔羊,要背負世人的罪孽,代替他們死。施洗約翰初見主耶穌即向世人宣告:主耶穌將把人所不能看見的天父表明出來,且祂來到人間,將以自己的生命為世人贖罪。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4-6)。

神在交付給摩西的律法中預備了「讓祭牲擔罪」的真理:獻祭的人把作為供物的牛羊帶到會幕門口,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將牠宰了,讓祭司為他奉上祭牲的血,獻為燔祭,為他贖罪(利一4,三2、8、13)。同樣的,神以祂的羔羊為人贖罪,如上述誙文所說:「神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原不該死,卻代替該死的人死。

「代替該死的人死」,表明了神在救恩中奇妙的預備,源於祂的恩慈和憐憫。因為神的羔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擔罪代死,人得以勝過罪的權勢,從而得勝死的權柄──神預備祂的羔羊讓人得生命(林前十五55-57)。

代贖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出十二13)。

以色列人曾在埃及作奴隸,服事法老和埃及人。為了讓祂的百姓離開為奴之地,神在埃及降下十災。最後一災降下之後,終於逼得法老不得已把摩西和那些奴隸都趕出埃及。那災是擊殺埃及全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擊殺。神卻為以色列中所有頭生的預備一條生路:羊血的代贖。

降第十災前,神要祂的百姓各人按著父家在正月初十日預備羊羔,一家一隻。到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羊羔宰了,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那夜,神要巡行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人和牲畜,且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祇。羊羔的血要在蒙恩得贖的人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神一見這血,就要越過,使頭生者的生命得以存留。

羊羔被殺流血,藉牠的血,贖出以色列長子們的生命。所以神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十三1)。在西乃的曠野,神吩咐摩西數點以色列的男丁,特別把利未支派分別出來,說:「惟獨利未支派你不可數點,也不可在以色列人中計算他們的總數。只要派利未人管法櫃的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並屬乎帳幕的(事務)」(民一49-50)。因為神揀選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利未人不列在所數點的男丁中,卻要分別為聖,歸神(民三45)。

同樣的,聖經中的真教會乃末後的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天上的耶路撒冷,其中,是生命得贖的諸長子。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十二22-23)。

「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在英文《欽定本》是:來到名字登記在天上之諸長子的集會,亦即教會(To the general assembly and church of the firstborn, which are written in heaven)。「天上的耶路撒冷」,指的就是羔羊的妻(啟二一9-10),從靈裡顯明出來的聖城,即靈裡的真教會,是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所揀選的眾聖徒(弗一4)──那些主降臨、世界受審的時候將得救贖的人,乃神在創造天地以前即已揀選,是在靈裡所選立的教會;他們是因羔羊主耶穌流血捨命而從世界被贖出來的諸長子;如同以色列頭生的,他們要像在神面前事奉的利未人,分別出來,歸神、事奉神。

羔羊站在錫安山

我又觀看,見羔羊站在錫安山,同祂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祂的名和祂父的名寫在額上(欽定本無「祂的名和」等字;啟十四1)。

神揀選了錫安,願意當作自己的居所,說:「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我要住在這裡,因為是我所願意的」(詩一三二13-14)。錫安,指的就是靈裡的真教會,乃是神藉著祂的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祂要同在直到永遠(帖前四17)。

神的羔羊是主耶穌(約一29、36),是神的靈藉童女懷孕而降生人間(太一20)。「羔羊站在錫安山」表明主耶穌在靈裡的真教會中,所有的信徒都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徒二十28),受祂蓋印,有祂父的名(即祂自己的名,參:約十七11,ESV),放在他們的額上,是天父(主耶穌)所擁有。這些人在信仰上雖然經歷火般的熬煉,如《啟示錄》第十二和十三章所描繪,卻能拒絕向海中上來的獸下拜,或受牠的印記(啟十三8)。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2-34)。

《啟示錄》第十二和十三章預言聖徒們將經歷火般的熬煉,到第十四章,約翰就看到「羔羊站在錫安山,有十四萬四千人與祂同在」──主耶穌站在屬祂的人當中,見證他們屬祂:祂為這些人死,且從死裡復活,站在神的右邊替他們祈求,有誰能控告他們?有誰能定他們的罪?對這些人,羔羊主耶穌的同在是極大的安慰和鼓舞,也成為他們的力量。

「同羔羊在一起有十四萬四千人」,說明了靈裡真教會的臻於完整: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在得救的人數上也達到完整的數目。這些聖徒在額上都有主的名,「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祂」,也就是說,這些人鍥而不捨的緊跟主,無論再怎麼艱難的處境,他們都不放棄信仰,願意跟從主到底。他們是羔羊主耶穌用自己的血從人間買來(啟十四4),是祂所救贖,作初熟的果子,歸祂擁有;祂必看顧保護,使他們勇敢、忍耐,且忠貞於祂,以祂的話語來分辨異端假道,而持守神的誡命和耶穌真道(啟十四12)。他們不只是「蒙召」,還要被「選上」。

在撒網的比喻中(太十三47-50),主告訴我們:「天國好像網撒在海裡,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蒙召的人行事為人必須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否則難免被棄絕(林前九27)。而在娶親筵席(太二二1-14)的比喻中,主耶穌透露:「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保羅在《腓立比書》中這樣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2-14)。

當時他在羅馬的獄中,所以他說「或者可以得著」,沒有十足的把握;雖然知道已經蒙召、進入恩典,卻不敢確定自己是不是創世以前神已在靈裡揀選、放在靈裡的真教會中的人;所以他決心要竭力追求,「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直跑到標竿得神所要賜的獎賞。

在他人生將盡的時候,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將如奠酒被澆在祭壇,即將離世(提後四6);他的心總算沉穩下來,回顧事奉的人生,不再有遺憾,因為他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他已盡了全力,用心保守自己,知道自己也在「靈裡的真教會」中,可以唱新歌!

他們在寶座前,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歌,彷彿是新歌;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沒有人能學這歌(啟十四3)。

真教會的信徒唱新歌,除了他們,沒有人能學這歌,因那是被羔羊的血所買的得贖之歌,得救的人在寶座前,即真教會中,歡唱得贖之恩。(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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