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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得神 ◎撰文/Rehoboth ◎期數:469期 ◎2016.10號

《馬太》、《馬可》以及《路加福音》中都同時記載了主耶穌呼召祂的門徒時,對他們說要「得人」的這件事(太四19;可一17;路五10)。這對門徒們來講,彷彿猶在耳邊的話語,在主耶穌升天之後卻真正成為了他們一生的主題,也成為我們末世真信徒一生的功課。主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為要在升天之前教導他們「得神」的關鍵在於餵養、牧養神的羊(約二一15-17),更要使萬民作主耶穌的門徒——「得人」(太二八19)。

當門徒們面對主耶穌離世的時候,他們彷彿失去了方向,忘記了主耶穌起初是如何呼召他們的,更加忘記了神所託付給他們的使命。現實的逼迫、生死的考驗、小信的軟弱……,這些神都知道。即便彼得三次不認主,主耶穌轉過身來看著他,卻並沒有絲毫埋怨他的話語(路二二61)。因為,神要讓他們親自知道體驗「得人如得魚」的祕訣。這些跟從了祂約三年的門徒們,回去打魚卻一夜毫無所獲(約二一3)。這個時候,別說是「得人」了,連「得魚」都得不著。耶穌於是複製了與三年前同樣的情景,指導他們收獲了大魚量,讓他們從心裡回想起當初是怎樣跟從主耶穌的。可見,神所要的「跟從」,是至死忠心的事奉祂(參:約二一19;啟二10)。

一.「得人」的代價

中國人常用「捨得」這個詞,意思是說「有捨才有得」。若想要「得」,首先要學會懂得「捨」一些事物。主耶穌在呼召祂的門徒時,這些門徒顯然看到能「得」,雖然主動撇下一切,「跟從」耶穌,卻並不清楚「跟從」後面所要付出的代價——用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來全心事奉神。從表面來看,這些門徒的確「跟從」耶穌很多年,也經歷並藉著神所賜的權柄施行了很多神蹟奇事。但是,這些都不是神所要的「跟從」。所以,當他們面對生死的考驗時,就原形畢露了。

進一步來看,這種「跟從」本身應是無條件的,「得人」的工作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十七10)。當我們在「得人」的工作上有小小的成績時,不要忘記這本是神的工作(弗二10),更不要以此失去「得人」乃是為「得神」救恩的緣故(參:路十20)。這就要求我們在事奉中放低對自我榮耀的追求,「得人」乃是為「得神」的心,切不可為要討人的喜歡,而失去基督僕人這一珍貴的職分(加一10)。

聖經中記載大衛的兒子押沙龍為要陰謀造反,表面上為以色列民伸訴,秉公判斷,甚至假裝作出謙卑愛民的樣子,但是其本質卻是要拉攏人心,早已失去了敬虔守道的實意(撒下十五2-6;提後三5)。保羅更是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看穿了這等人的把戲——「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叫你們熱心待他們」(加四17)。「得人」是為要將人帶到神的面前,殊不知當「得人」的事奉伴隨著一種對回報的期待時,不僅屬世的獎賞代替了屬靈上更為寶貴的獎賞,更是教會產生紛爭結黨的癥結所在。此等「得人」,怎能「得神」的喜悅呢?

二.「得人」先「得自己」

我們常常提到「榜樣」的力量,正所謂「身教勝於言教」。這不僅是今日宗教教育改革的重心所在,也是教會是否能成長發展的重要因素。

舊約聖經中有一個猶大王名叫約沙法,他是一個帶領選民尋求神的積極改革者。可能在很多方面他並不是那麼完美,但是在面對鄰國以色列的敗壞行為上,他卻奮勇自強,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不尋求巴力,只尋求他父親的神,遵守祂的誡命,並高興遵行神的道(代下十七1-6)。一個改革者、一國之君、教會中的帶領者,首先要「得自己」,有善行、除掉偶像,立定心意尋求神(代下十九3),才能帶領跟從他的百姓與神同行,得蒙神的保守。他並不是一個只會發命令自己卻袖手旁觀的改革者,而是一個實幹家,親自出巡民間,引導民歸向他們列祖的神(代下十九4)。他教導所設立的審判官要辦事謹慎,求問神的公義判斷(代下十九5-7),至於他自己也能夠在亞哈的眾先知中,分辨出討人喜歡的謊言之靈(代下十八1-22)。約沙法在位期間,當以東侵犯攻擊他們的時候,約沙法仍能定意尋求神,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於是,多有人出來尋求神的(代下二十1-4)。約沙法以身作則、以神作則,這樣的「榜樣」怎能不推動神選民信仰的復興呢?

要求別人的尺度同樣也應用來衡量自己,教會的管理也應體現出公平、公正、公義的原則。當我們在試圖改革別人的同時,首先應先來改革自己。這裡,主耶穌給我們一個非常好的「榜樣」。做為神工人的先決要求,就是「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太十5)。主耶穌並不是空談這句話,而是祂本身在開始傳道之前已勝過魔鬼撒但的試探,「得」了自己,給我們作了身為人子的「榜樣」,藉此教導我們如何在這場屬靈的爭戰中得勝(太四1-11)。耶穌受施洗約翰的洗禮,乃是為我們盡諸般的義,是理當這樣行的(太三15)。包括祂之後為我們設立洗腳禮和聖餐禮的時候,都提及到要我們照著祂的「榜樣」來行(約十三15;路二二19)。

「說的永遠比做的好聽」,有的時候不禁很佩服他們的口才,但這種空講理論的做法,真的能使人信服嗎?我想再沒有人比主耶穌更有資格如此去做,但是,我們卻發現主耶穌從來沒有這麼做過。如果我們仔細查考,祂的行為多半在前,言語在後,其「得人」的能力是來自於先「得自己」。試想,若主耶穌台前台後言行不一,又有誰會甘心「跟從」祂呢?信徒帶有基督馨香之氣的人格魅力,是要在主裡「得人」到神面前的巨大磁石,其生發出的吸引力,勝過千言萬語。保羅曾比喻說:這好比是一場賽跑比賽,得獎賞的只有一人,而奔跑取勝的前提,則是要「功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4-27)。

保羅剛歸主後曾經有一段經歷,因為他之前是逼迫門徒的,所以他們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徒九26)。令門徒改變對他看法的,並不是他為自己極力的辯解,而是靠他自己放膽奉耶穌的名傳道的行為(徒九27-29),他們就為保羅的緣故歸榮耀給神(加一24)。當教會苦於「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時,我們每位信徒都應從自己身上反省一下,先不要評論別人如何,從自己做起先;當我們抱怨「一代不如一代」時,我們不妨照「鏡子」先看看自己,無論在家中還是在教會亦或在社會中,我們是否給他們竪立好了正確的「標竿」;當喟嘆我們在主裡失喪的弟兄姊妹嫁娶外邦人的時候,與其在他們結婚紀念冊上留下屬世祝福的言語,不如好像以斯拉一般切實禱告、認罪、哭泣,予以警戒全會眾,作出應有的美好「榜樣」(拉十1)──「教育無他」。

三.「得人」的方法

主耶穌的教導是隨時隨處的,不拘於會堂,而是在生活的各個層面,機會來了,祂就抓住這些機會,潛移默化地帶出祂的教訓來。同樣,在教導門徒如何「得人」方面亦是如此。

1.水深之處,下網打魚

耶穌教導門徒之後,就讓他們實踐工作,讓西門彼得將船從稍微離岸處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路五3f)。深海捕魚是一項極為危險的工作,需要相當的知識和經驗。但是,漁民為要獲得大魚量,就不得不選擇冒著生命危險下到深海捕魚,有時要付上生命的代價。聖經常常用深海比作充滿罪的世界(參:詩六八22;彌七19),海裡的狂浪並湧出自己可恥的沫子來(猶13)。主耶穌以此來暗示給祂的門徒,其工作的艱鉅性,是要他們在這個充滿罪的世界中「得人」出來。

主耶穌之後差遣使徒出去工作時,更是寧可他們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得自己」可以使我們有更多的時間,關心引領教會中迷失的羊,重新歸回祂的羊圈中。當我們常常以沒有時間等種種理由作為藉口,推卸聖工的時候,我們在那時卻在做什麼呢?主耶穌太了解我們了,原來我們在走外邦人的路,迷失在撒瑪利亞的城中,所以,祂才說了「寧可」二字,主耶穌其實在告訴我們,如何脫離這種浪費自己時間和生命的人生(太十5f)。撒瑪利亞的城原是以色列王暗利,用錢向撒瑪買的一座名叫撒瑪利亞的山,並在山上造城,就給所造的城起名為撒瑪利亞,這也是撒瑪利亞城的由來(王上十六24)。這在今天不僅代表了用金錢所造之世界的城——以諾城(創四17),更是預表了用人意事奉神的某些教會(參:王上十六32)。我們不單單要「得自己」,更是要「得」那些迷失在這個花花世界、迷失在假道理中的群羊們。

2.依從祢的話,我就下網

彼得雖然向神抱怨說,整夜的勞力都得不到什麼,但是,他還是照著主耶穌的吩咐,下了網(路五5)。神的工作不是世界的工作,僅僅依靠知識和經驗就可以勝任的。這裡耶穌並不是要教導我們不要知識和經驗,而是在訓練祂的門徒,如何依從神的話來順服地為祂工作。因此,我們為祂所作的工作要配合神的旨意才會有功效,斷不可以人意替代神意。主耶穌至少在這裡強調了以下兩個方面:

(1)隨走隨傳

當我們看主耶穌傳福音時,你會發現祂不拘於任何的時間或是地點,更加不拘於任何的受眾群體。雖然也時有看到大規模的「佈道大會」,但更多的時候卻是在生活的各個片段中。本身信仰應來源於生活而用之於生活,這是耶穌傳福音萬變不離其宗的重要原則之一。雖然看起來主的帶領好像很難捕捉,但是,一個共通的原則就是抓住機會就要傳(提後四2)。看似一個不起眼的機會,如果適當地加以利用,所帶出的果效可能超乎我們的想象。儘管我們現今沒有像使徒時代從肉體到精神上的逼迫,然而,社會輿論的壓力和不造就人的口更像無形的利刃,刺透選民樂意事奉神的心腸。儘管困難重重,但我們總要堅持下去,因為神憐憫我們,也藉著我們憐憫沒有牧人的他們(太九36)。雖然事奉有時看不出什麼效果,但不能因此而塞住我們憐恤之心,我們有義務將美好的福音和見證講給他們知道,也有責任輔助他們的信仰和必要的生活需要,否則,我們說愛神豈不是徒然嗎?(約壹三17)

(2)天國近了

傳神國的福音本來應該被神祝福,但有一種卻被咒詛,因為有些人所傳的福音與使徒們所傳的不同(加一6-9)。主耶穌在回答門徒關於末日預兆的時候,特別強調了「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太二四3f)。既然是一種「迷惑」,就不是那麼容易分辨出來,因為就連選民也被迷惑了(太二四24)。主耶穌這裡講到「天國近了!」其用意是讓他們悔改(太三2,四17),藉著這道來拯救凡信祂的人(彼前三21)。悔改——受洗——受聖靈乃是得救重要的步驟,這應許是給一切主所召來的人的(徒二38f)。主耶穌亦或使徒從來沒有用什麼稀奇古怪的道理來吸引他們,相反,眾使徒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林前十五11)。保羅也要我們謹慎會中的一些人,他們用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把你們擄去,這是相當可怕的(西二8)。

研究清楚道理並不是不對,但是絕不可以超出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羅六17),去強調一些使徒們從沒涉及的道理,亦或是在傳福音中加入自己一些和得救沒有實質意義的想法,更甚至為要建立自己的系統而強解聖經,自取沉淪(彼後三16)。他們隱藏在會眾之中表面順服十大基本信仰,而暗中卻要試圖刪減或加添真教會所一次領受的教義根基(猶3f),殊不知他們在神眼中成為說謊言的(箴三十6),最終要承受他們如此行的後果(啟二二18f,二一8)。我們要記住一點,神比世人更大,祂沒有必要對人解說所有的一切,因為有些事情我們還無法領會(伯三三12-14)。隱祕的事是屬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九29)。在人看為愚拙或是不解的道理,在神就樂意用這些道理拯救那信祂的人,神的智慧又有誰可以參透呢?(林前一20f),「不要疑惑,總要信」(約二十27),切不可聰明反被聰明誤。雖然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但這有限的部分已經足夠我們去宣揚「天國的福音」了,與其浪費時間去研究一些沒有答案的問題,不如積極地去行擺在我們前面的路程(來十二1),到我們面對面見主的時刻,神自然會告訴我們一切(林前十三12)。

3.船上的同伴來幫助


「得人」的工作不是單靠一、兩個人就可以實現的,這不是凸顯個人能力的時候。主耶穌深刻知道這點的重要性,在差派他們去工作的時候,鍛鍊他們彼此合作的精神。聖工要想有進一步的發展,真地取決於「船上的同伴」——教會中屬靈的同伴——是否前來幫助。屬靈的真教會絕不可以成為一個爭權奪利的地方,尤其是在末世如此緊迫的時間裡。保羅說自己甘心作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九19)。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門徒中的合一出了問題,他們在開始爭論誰為大(路二二24)。一旦當我們在事奉中出現爭權奪利的想法時,我們將不再關注事奉的內容,而偏去轉向甚至針對參與事奉的人。即便別人比我們做多了或是做得好,那又如何呢?不更應感謝神嗎?不更是激勵自己做得更好嗎?何必好像掃羅一樣發怒呢?(撒上十八8),又何必好像約押一樣處心積慮要鏟除接替他作元帥的兄弟亞瑪撒呢?(撒下十九13,二十8-10),又何必步該隱的後塵,發怒、變了臉色,最終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殺人犯呢?(創四5-8)。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地捨去(太十8),這本沒有什麼值得誇口的(林後十17),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雅一17)。無論是信徒亦或是被差派的工人,我們當求從上頭來的智慧,因為心裡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這樣的智慧就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雅三13-15)。弟兄姊妹們,我們今日同在這一末世的方舟上,只有藉著她,我們才可以得救。我們共同的心願就是要建造好這艘屬靈的方舟──末世真教會,而不是因著自己的利益而親手拆毀她。

另一方面,這種幫助還在於信徒之間以及信徒和工人之間的彼此接待,藉此可以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十24)。主耶穌一開始就明確了一點:「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10)。保羅也提出「客要一味地款待」,作為真信徒的一項生活守則(羅十二13)。約翰長老更加指出,這種接待是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約叁8)。古有亞伯拉罕接待客旅不知不覺接待了天使的佳話(來十三2);後有接待主耶穌一家蒙福的佳美腳蹤;那麼今日,信徒之間的彼此接待更是主內團契「得人」的最佳時機。同時,約翰長老也特別提醒我們,這種接待的基礎要建立在真理和愛心上(約貳2f)。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10f)。這也提醒我們自己,我們接待原是好的,但是要看清楚對象,不要幫倒忙。

四.「得人」是為要「得神」

彼得看見神的作為,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力量可以使彼得有這樣的感觸?又是怎樣的一種方法可以融化一顆頑硬的心靈?善於言傳身教的主耶穌用漁民最熟悉的打魚工作,讓他們切實體會到了神的大能,讓他們懂得謙卑來到神的面前,單要事奉祂。雖是如此,彼得卻沒能持守住他向主耶穌所承諾的:「我就是必須和祢同死,也總不能不認祢」(太二六35)。彼得雖然三次不認主,而主耶穌卻為他祈求,叫他不至於失了信心,讓他回頭以後,可以堅固其他的弟兄們(路二二32)。經過思想(可十四72)、經過痛哭(路二二62),最終他的決定都是「打魚」去(約二一3)。可見,彼得三年以來的「跟從」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跟從」,主耶穌所說的「跟從」乃是藉著他們「得人」,為要他們「得神」(參:約二一19)。藉著應許聖靈所賜的能力(徒一4f、8),神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彼得也開始了真正為「得神」而「得人」的「跟從」(加一10)。

切盼我們每位弟兄姊妹們,「得人如得魚」、「得神如得人」一樣。你預備好了嗎?你可情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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