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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在主裡喜樂(六):從行道獲得喜悅(下) ◎撰文/黎為昇 ◎期數:469期 ◎2016.10號
經文進度:腓立比書四章8-9節


這些你們要思量


第8節末段中所謂的「思量」,其意思是以更詳細與分析推理的方式來考慮某件事情,2也就是說,保羅要腓立比的信徒在他之前所列舉的八件美善的事上,能夠好好地仔細去思想,甚至以理性推理的方式,將這些事弄清楚。畢竟思想對生命與生活會造成極大的影響,因為思想易化為行動、行動生出習慣、習慣塑造性格、性格形成命運。這也是保羅一直重複不斷地在《腓立比書》強調這個字的因由。

第9節中的「在我身上」,按照原文的句構,它放在「你們看見」之後,直譯為「在我身上所看見的」;然而這副詞片語「在我身上」,無疑也可同時形容之前四個簡單過去時態的動詞「你們學習、領受、聽見、與看見」。換句話說,此處所指的是腓立比人從最初與保羅接觸,直至他寫信之際,在這期間從保羅身上所影響的一切。因此要如何「思量」,保羅解釋要以「你們學習、領受、聽見、與看見」的方式去「思量」,簡單說,也就是從兩個方面引導他們去思量:第一,從保羅的教訓思量;第二,從保羅個人的榜樣思量。

第一方面:從保羅的言教思量


思量不是只有靜態的心理活動,更不是放空的冥想,保羅要腓立比教會的信徒透過兩種方式來思量他的教訓。

首先是「學習」,就是以教授的方式獲得知識,無論是正式或是非正式的內容,也就是說,保羅向他們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教導他們神的話,它們是需要花一段時間來慢慢了解、練習,甚至從錯誤當中得到教訓。

另外在保羅書信中所提及的學習,其教導的內容包括:從使徒所教導的真理學習「……這教導你們所學的……(直譯)」(羅十六17)、從神的工人身上學習「……叫你們學習我們不可過於那所被記載的……(直譯)」(林前四6)、從先知講道中學習(林前十四31、35;提前二11)、學習基督(弗四20)、學習知足(腓四11)、學習福音(西一7)、學習孝道(提前五4)、以及學習從事善工(多三14)。3

接著是「領受」,有從某人身上獲取知識,或從傳統的經驗所傳授而來的意涵。在保羅書信中出現這字,可不是指從猶太人的祖先所流傳下來的傳統,而是特指透過主耶穌或是使徒所傳承下來的信仰資產,因此常與「傳授」一起出現。例如:保羅論起聖餐時說:「因為我從主領受的,就是我傳給你們的……(直譯)」(林前十一23),以及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所說:「因為首先傳給你們的,我也領受了,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按照聖經(直譯)」(林前十五3)。

綜合來說,「領受」一字在保羅書信中,主要有三種傳統:第一是保羅從耶穌基督啟示而來所傳承的「福音」(林前十五1、3;加一9、12)或「神的道」(帖前二13),也就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弗一13);第二是從基督言行的記錄所傳承下來的傳統(林前十一23;西二6);第三是有關當代教會所教導信徒在日常生活中的信仰準則(帖前四1;帖後三6)。

總之,保羅要他們從兩個方向思量他的教訓,一是透過保羅有系統的教授讓他們循序漸進地學習;二是透過教會的傳統來領受,這傳統是來自於耶穌基督與使徒所傳下來的信仰結晶。

第二方面:從保羅的身教思量


首先是「聽見」,本指從聽覺獲得某些訊息,衍生為注意某人的結果而服從於他的忠告或命令。此處的「聽見」應該不只是指保羅所說的教訓,更指的是在保羅身上所發生林林總總的事。正如保羅曾向加拉太教會信徒所提及,他們「聽過」他的見證,包括從前在猶太教中的生活表現(加一13)、以及之後猶太的眾教會「聽說」他現在竟然傳揚他以前所殘害的信仰……等事蹟(加一23)。

然而本句的「所聽見的」,更是指前文保羅所說的:「因為這為了基督的事使你們蒙恩,不僅是這信靠祂的事,而更是這為祂受苦的事,你們就有相同的爭戰,就是你們曾在我身上看見且現在在我身上聽見的一樣(直譯)」(腓一29-30),也就是保羅在之前向腓立比教會所陳述的,他是如何為主爭戰、為主受苦的種種事蹟。

接著是「看見」,本指藉由視覺獲得資訊,衍生的意思為特別注意到有關乎他自己的某件事。保羅之所以說「在我裡面」,乃是保羅要腓立比教會透過觀察他,來學習這些好的特質。特別是保羅與腓立比人同在時,他們在他身上親眼看見的生活和事奉上的表現。

相同的信息也出現在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書信,要他們應當怎樣效法保羅及其同工,因為他說:「正如你們知道我們成為這樣的人……(直譯)」(帖前一5),「你們和神都是見證者,我們成為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責,對你們這信主的人(直譯)」(帖前二10)。

這些你們要實行


第9節中的「實行」,其意思是履行某個特別要做的事、活動或是工作,可能帶有集中於所涉及的某些過程或程序。保羅提出任何美善之事,不是只有思量而已,而且要去「實行」。本節的「實行」和上一節的「思量」一樣都是現在時態,表示繼續不斷的行動。

雅各的看法也是如此,他要信徒「在溫柔中領受這栽種的道,這能夠拯救你們靈魂(直譯)」(雅一21),接著又說到如何能「領受這栽種的道」,那就是「而你們要成為道的執行者,不要只是旁聽者,欺騙自己。(直譯)」(雅一22)。他比喻只聽道而不行道的人,就像忘記剛剛照完鏡子後的面貌,以致沒有做任何行動一般,如此照鏡子的動作便是徒然(雅一23-24)。因他的結論是要成為「行動的實踐者」,並且說「這樣的人在他自己的行事上必是有福的(直譯)」(雅一25)。

行道的心態也非常的重要,因為受律法所薰陶的猶太人,其行道的動機是為了「尋求來建立自己的義」(羅十3),也就是透過自己所行的一切來樹立主觀的善惡標準,這樣的心態會因為「忽略神的義」最終「不順從神的義」。換句話說,作一個「道的實踐者」的動機,是因為相信真道中所包含之「過去的事實」與「未來的應許」,因此付諸於「現在的行動」來回應所信的道。

正如雅各長老認為的:信心沒有行為,「是無用的」(雅二20),是「死的」(雅二17,26),而且又說「……這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合作,且出於行為這信心才被成全(直譯)」(雅二22)。筆者打個比方,信心就好比樂譜,行為就好比樂團的演奏,只有樂譜卻沒有樂團的演奏,再好的音樂仍石沉大海,無疾而終一般。

所以,雅各做了結論,「人被稱義是出於行為,不僅有出於信心」(雅二24)。注意此處是「不僅有出於信心」,而不是「不出於信心」,所以雅各所說的「因行為稱義」,更正確地說是「因信而行道的稱義」。換句話說,我們之所以與救恩有分,乃是「因信稱義」,此時的稱義是身分上從罪人到義人的轉變;但信主後,我們更要實質的轉變,成為貨真價實的義人,那就是要「因信而行道的稱義」。

保羅說「這些你們要實行」之後,接著用「冒號」來補述實行之後的恩典,也正如雅各所說的:「這樣的人在他自己的行事上必是有福的(直譯)」(雅一25),這福氣就是「且平安的神必與你們同在」。

平安」的意思是人際關係之間一種和諧的狀態,或是從紛亂或戰爭中得到釋放,這樣的解釋是站在人的角度來揣度的,因此和合譯本才會將「平安的神」詮釋為「賜平安的神」,如《箴言》有云:「人所行的若在耶和華的喜悅之中,也會使他的仇敵跟他和好(直譯)」(箴十六7)。

保羅說:「且平安的神必與你們同在」,神不但賜人平安,祂的本質就是「平安」或「和平」,也就是說,真正平安是來自於神,但如何感受到平安的神的同在呢?

第一,感受神的同在就是感受到從神而來的平安,也就是神與人之間一種和諧的狀態。這狀態的起因源自於與神的想法連結、感受神對某人或某事的情感、或是滿足神對個人的期望,如此他便能感受與生命之源連結,如同斷過奶的孩子在母親的懷中一樣。4

第二,感受神的同在也會讓人對得勝更有切確的把握。正如保羅所說:「而平安的神必將快快地踏碎撒但在你們腳下……(直譯)」(羅十六20),除了指著末後的得勝之外,更是在日常生活當中,能戰勝罪與惡的轄制,使人愈來愈有力量去體貼聖靈的想法,其結果正如保羅所說:「對聖靈的熱烈追求,是生命和平安(直譯)」(羅八6)。若按照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書信來看:「願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完全成聖!」一語中,所謂的「成聖」,就是下一段:「又你們的靈、魂、體整個在我們主耶穌基督到來時無可指責地蒙保守!(直譯)」(帖前五23),也就是說,「平安的神同在」的其中一個方式,就是保守我們一切皆在主裡,包括身體上、心理上、靈性上都能持續保有聖潔的特質。

最後,感受神的同在,能使人的良心對於神的善、神的旨意更加敏銳,更有意願執行神的旨意。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但願平安的神……願祂成全你們在所有善事為了實行祂的旨意……(直譯)」(來十三20-21),此處很清楚定義什麼是「善事」,就是「為了實行祂的旨意的事」,也就是說,神不會強迫我們去作祂想要或祂所期待的事,神將實行該事的選擇權交給那些已經被主的寶血洗淨的我們,而一個神與他同在的人,便會順服聖靈的感動來成全神的旨意,這樣的人生必定是滿有神恩伴隨,如此滿有平安的人生,不就能得著從神而來的喜樂嗎?



參考書目:

原文聖經部分

1.希臘文聖經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臘文字典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Kittel, G., Bromiley, G. W., & Friedrich, G. (Eds.). (1964–).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3.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4.Newman, B. M., Jr. (1993). A Concise Greek-English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tuttgart, Germany: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5.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希臘文文法部分

1.J. Gresham Machen, 呂榮輝、戴紹曾譯,《新約希臘文》(第四版),高雄:聖光神學院,1983。



註:

1.筆者為了忠於原文,所引用的經文均直接從Nestle-Aland 第27版希臘文聖經與BHS希伯來聖經直譯為中文,因此筆者所譯出的經文便忽略中文的流暢與文雅。

2.本文的字義皆出於希臘文原文字典,書目請參見本文末所列的參考書目。

3.另外保羅在兩處用「學習」這字帶有諷刺的意涵,分別是「我只願意從你們學習這事:你們是從律法的完成接受(聖)靈,或是從對信息的相信呢?(直譯)」(加三2);「同時她們甚至學習懶惰,挨家四處遊走……(直譯)」(提前五13)。

4.參考《詩篇》一百三十一篇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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