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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想要殺摩西的另類解釋(上) ◎撰文/吳明真 ◎期數:384期 ◎2009.09號
一.前言

在舊約的希伯來文《聖經》中,《出埃及記》第四章24至26節,是難以解釋的經文之一。因為該段經文的希伯來文使用很多的代名詞「他」,究竟是指「摩西」或是「他的兒子」,不是十分清楚。而且,神要擊殺摩西的理由為何?

因祂剛命令摩西回埃及見法老(出四19),他要帶領百姓出埃及(出三10),且祂曾應允會與摩西同在(出三12),而摩西正在前往埃及的路上(出四20)。傳統的解釋著重在「割禮」,認為摩西身為百姓的領袖,更應作表率遵守神的命令,而摩西的兒子未受割禮,所以神想要殺他。

為何神不在選召摩西時,就明白的告訴他要為兒子行割禮?似乎摩西有苦衷無法遵守神的命令。以下擬就該段經文加以分析,並就傳統的解釋作一探討,最後提出另類的解釋,1找出摩西的難言之隱。

二.《出埃及記》第四章24至26節的經文分析

本段經文放在此上下文中是否適當?該段經文希伯來文的中文翻譯為何?其關鍵字的意義如何?以下擬作一簡要的探討。

1.經文的翻譯

該段經文的希伯來文列示如下:2

出四24:

出四25:
    

出四26:

該段經文的中文翻譯列示如下:

出四24:他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而且祂想要殺害他。

出四25:西坡拉她就拿一塊火石,割下她的一個兒子的陽皮,碰觸他的腳,說:「你是我的流血新郎。」

出四26:祂就放了他。後來她說:「割禮的流血新郎。」

2.經文的難題

由於《和合本聖經》翻譯時,譯者根據上下文加上「摩西」,而原文是用「他」,因此該段經文產生下列的問題:

(1)神要擊殺誰?是摩西還是他的兒子?

(2)既然神已經交付摩西使命,要他率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為何神又要殺他?

(3)倘若神要擊殺摩西,因為他未給兒子行割禮。事實上,要被剪除的人,是未受割禮的兒子,而非父親。

(4)倘若神要擊殺摩西,是用什麼方法?為何摩西知道神要殺他?

(5)倘若摩西的兒子未行割禮,應該由父親來補行割禮,為何由母親西坡拉來補行?

(6)母親西坡拉為「一個」兒子行割禮,是長子或次子?倘若是長子,為何次子不必行割禮?

(7)「血郎」是什麼意思?是指摩西還是他的兒子?

(8)這故事為何放在此上下文中?3

3.經文的背景

本文與以色列百姓受到法老的欺壓有關。神曾與亞伯拉罕立約說:「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創十七7),神是信實的,一定會堅守祂的約。

因此當百姓在埃及遭受奴役,他們向神發出哀聲,祂就差遣摩西作百姓的領袖,要去見法老,使以色列百姓可以出埃及,免除法老的壓迫(出三7-10)。

神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出四19),於是摩西帶著妻子、兒子回埃及地去。因為摩西是百姓的領袖,卻沒有遵守神的命令,為兒子行割禮,所以神想要殺他。

本文的上文與「長子」有關。神吩咐摩西回埃及地,帶領百姓出埃及,因為以色列是神的兒子、神的長子。但法老心裡剛硬,不容百姓離去。因此,神預言有關末後的災禍,祂將要擊殺法老的長子(出四20-23)。本文的下文也與「長子」有關,這是神預言的實現。

在埃及的最後災禍中,神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及頭生的牲畜都擊殺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出十二29-30)。但神卻越過以色列百姓,祂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不臨到以色列百姓及牲畜身上(出十二13)

。因此神曉諭摩西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十三2),將來,百姓進入迦南地時,要將頭生的都歸給神。但後來只把頭生的公牲畜獻給神為祭,而兒子中頭生的要贖出來(出十三1-2、11-15)。

因為神揀選利未人歸祂,代替以色列人的長子來事奉祂(民三41),所以長子要用銀子贖回(民十八14-17)。本文的上文和本文都與「長子」有關,所以本文記載西坡拉為「一個」兒子行割禮,可以推測是為「長子」行割禮。至於為何只給「一個」兒子行割禮?《聖經》並未記載原因。4

傳統的經文釋義認為,本文的重點在割禮,而本文的下文也與「割禮」有關。割禮是神與以色列百姓立約的證據,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們背了神的約(創十七9-14)。

所以神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吃。』」(出十二43-44),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若有外人寄居在其中,願向神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出十二48)。

所以在約書亞要帶領以色列百姓進入應許的迦南地時,他們第一次要守逾越節,神吩咐約書亞說:「你製造火石刀,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5因為他們是出埃及以後,在曠野的路上所生的眾民,都沒有受過割禮(書五2-11)。

逾越節羊羔的流血和割禮的流血,與以色列百姓的救贖與存活有關。6在逾越節時,要宰殺公羊羔,將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和門楣上。當神巡行埃及地時,要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

這血要在以色列百姓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神一見這血,就越過去。祂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以色列百姓身上(出十二1-13)。所以羊羔的血,拯救以色列百姓的生命。同樣的,藉由西坡拉替兒子行割禮,將流血的陽皮碰觸摩西的腳,神就不再擊殺摩西(出四25-26),因此摩西藉由割禮的血得以存活性命。

4.字義研究

割禮(circumcision)的希伯來文動詞是 ,首先記載於《創世記》第十七章;名詞是 ,只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四章26節中,意思是割除男性生殖器的包皮。7在古代的埃及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都曾流行割禮的習俗(耶九26)。但神卻啟示亞伯拉罕,祂要用割禮作為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

神向亞伯拉罕說:「我是全能的神……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創十七1-13)。

神用割禮作為與百姓立約的記號,確定他們是神選民的身分,所以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又稱為「割禮之約」(徒七8)。

一般的以色列人重視外在肉體的割禮,誤以為只要受割禮就可以進入神的國。事實上,割禮有屬靈的意涵,8茲敘述如下。

(1)除去肉體的情慾

在亞伯拉罕八十六歲以前,神曾應許要賜給他一個兒子,而且要使他作多國的父,萬國要因他得福。他想到自己的年紀老邁,妻子撒拉也斷絕生育,就聽了撒拉的話,納夏甲為妾,想用人的方法成就神的應許;結果生了一個兒子,就是以實瑪利(創十六16)。為了此事,神不喜悅,約有十四年不再向他顯現說話。

當他九十九歲時,已經沒有力量,沒有盼望;此時,全能的神才再度向他顯現,與他立約,應許要賜給他後裔、土地,君王要從他而出,但他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割禮是將屬肉體的部分割除,代表除去肉體的情慾,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轉而依靠神、順服神。

《舊約聖經》中的割禮,不但指「肉體的割禮」,要除去肉身的陽皮;更是指「心靈的割禮」,要除去內心的污穢。摩西告訴百姓說:「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申十16),「除掉」一詞的希伯來文為 ,意思是「割禮」,要切除心裡的包皮,將心中的污穢割出來丟掉。

耶利米先知也責備以色列人,因為他們的肉體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所以神要刑罰他們(耶九25,四4)。我們未信主前,是罪的奴僕,體貼肉體的事,不遵守神的律法,是與神為敵的,不能得神的喜悅;我們無法脫離罪和死的律,結局就是死亡。一旦相信耶穌,因聖靈的幫助,使我們能脫離罪和死的律,體貼聖靈的事,能得神的喜悅;結局乃是生命、平安(羅八1-8)。

(2)蒙神賜予救恩

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時,神吩咐約書亞要先為以色列人行割禮。男子都受完了割禮,神對約書亞說:「我今日將埃及的羞辱從你們身上滾去了。」(書五1-9)。

原來百姓在埃及作奴僕、受奴役、遭受困苦,生活沒有盼望;後來神差遣摩西率領百姓出埃及,他們不再是奴僕,是自由人,並有進入迦南美地的盼望。神真的信守與亞伯拉罕的立約,賜救恩給亞伯拉罕的後裔,除去他們羞辱的記號,也就是身上帶著奴僕的印記。

今日地上的萬國都要因亞伯拉罕而得福。經云:「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4-16)。如今,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將成為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耶穌的救恩會臨到我們身上,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我們將有天國永生的盼望。(下期待續)


註:

1.《聖經》的解釋有三個層面:(1)科學性:按照字詞文法來分析,每個人的結論會一致。(2)藝術性:憑自己的學養來解釋,無法有一致的結論。(3)屬靈性:依靠聖靈的帶領,來明白神的旨意。本文涉及藝術性,提出另類的看法,與傳統見解不同,這是解經的正常現象。參見丁偉佑(Degner, G. Waldemar)著,劉秀珠譯,《釋經學的理論與實踐》(新竹:中華信義神學院,1998),頁1-3。

2.R.Kittel, Biblia Hebraica,(Stuttgart: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1977),pp.91-92.

3.賴建國,《出埃及記(卷上)》(香港:天道書樓,2005),頁188-189。

4.在古代的社會中,當父親不在時,長子即為一家之長,家中一切事務皆由長子作主,因此長子享有特殊的尊榮與超越的地位。或許摩西的岳父與妻子認為,長子是屬於他們的家族,因此堅持不讓他遵守希伯來人的傳統,在出生的第八日為長子行割禮。至於次子,或許摩西的岳父與妻子不堅持,因此已經讓他在出生時行了割禮。

5.埃及人也有割禮的傳統,因此以色列民在埃及地代代相承的接受割禮(書五5)。後來在曠野漂流的期間,百姓忽略了割禮,所以約書亞為百姓「第二次」集體行割禮(書五2),那麼是否有「第一次」集體行割禮?在《摩西五經》中並未記載「第一次」集體行割禮。《七十士譯本》希臘文的《舊約聖經》中,將「第二次」翻譯為 ,意思為「坐下」。

所以「第二次」行割禮可以翻譯為「坐下」行割禮,如此可以避免找不到「第一次」集體行割禮的困擾。參見丘恩處,《中文聖經註釋:約書亞記》(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4),頁120;Alfred Rahlfs, Septuaginta ,(Stuttgart: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1979, c1935),p.360.

6.Nabum M Sarna, Exodus: the traditional Hebrew text with the New JPS translation,(New York: The Jewish Publication, 1991),p.25.

7.哈里斯(R. Laird Harris & Gleason L. Archer)等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頁556。

8.參見恩沛,〈聖經中的割禮〉,《聖靈》月刊第360期(2007年9月),頁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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