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圈圈隨行網 喜信福音團契 喜信醫宣網 生命體驗營 Android APP IOS APP 喜信 FB TJC 喜信網路家庭 首頁 會員 喜信家庭-關於我們 喜信福音 網路雜誌 網路廣播 網路電視 福音傳真 遠距教學 日光美樂地 討論園地-代禱園地 喜信家庭-關於我們 喜信家庭-大小報 喜信家庭-教會與團契 喜信家庭-喜信成員 喜信家庭-文藝特區 喜信家庭-會員服務 喜信家庭-聯絡我們 討論園地-代禱園地 討論園地-聖經學堂 討論園地-心靈綠洲 討論園地-慕道友茶坊 討論園地-詩歌花園
再談喜樂滿溢 ◎撰文/謝順道 ◎期數:444期 ◎2014.09號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五11)。

這一段經文中的「滿足」一詞,《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滿溢」,與《約翰福音》第十六章24節相同。

由這一段經文的上文之敘述可知,所謂「這些事」,就是「門徒若遵守主的命令,就常在主的愛裡;正如主遵守了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至於主之所以要對門徒說「這些事」,乃是「要叫主的喜樂存在門徒心裡,並叫門徒的喜樂可以滿溢。」換句話說,主因為遵守了父的命令,所以能常在祂的愛裡,而得著喜樂。

如今主對門徒應許,只要遵守主的命令,便得以常在主的愛裡;只要常在主的愛裡,主的喜樂便存在門徒心裡,甚至叫他們的喜樂可以滿溢了。正如主遵守了父的命令,便得以常在父的愛裡;因為常在父的愛裡,而得著喜樂一般。

主的命令是什麼?下文接著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乃稱你們為朋友。」

這一段經文告訴我們說:「我們要彼此相愛」,是主的命令;相愛的目標是,「像主愛我們一樣」;主的愛是,稱我們為朋友,甚至為我們捨命。

主稱我們為朋友,我們也要把同靈視同朋友。「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在人所擁有的萬事萬物之中,最寶貴的是生命;既然連這麼寶貴的生命都可以為朋友捨棄了,那麼還有什麼事物不能為朋友捨棄呢?

G長老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大企業家。有一次,他對我說,每逢同靈來向他借錢,他都不會拒絕。有些人會還,有些人不會還。借錢不還的,有兩種。第一種是沒有能力還,另外一種是賴著不還。對一個沒有能力還的窮人,如果逼著他還,不是很殘忍嗎?至於賴著不還的人,則逼他還,也是沒有用的。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記載,主耶穌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一般人對這句話的解讀是,對一個樂意施捨的人,神必賜福給他。但G長老卻作了另外一種不同的詮釋。他說:「施捨之後,有沒有神的賜福並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你有能力施捨就是一種莫大的福氣啦。那麼你還會在乎神會不會賜福給你嗎?」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說:「施捨的,就當誠實。」施捨而不期待償還,乃出於真誠的愛。曉得如此切實愛同靈的,必然博取眾同靈的尊重;能受眾同靈尊重,處處看見感恩的笑容,並且得以常在主的愛裡,一種難以言喻的喜樂便油然而生了。

推薦給朋友   發表感想   看讀者迴響   加到我的百寶箱   下載PDF檔 分享至 Facebook
返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