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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饒恕的背後 ◎撰文/佳禾 ◎期數:444期 ◎2014.09號
饒恕本來是不合理的事


真神賦予人類一顆敏銳的心思,去感受環境和他人帶來的影響,讓每個人能夠依照感受去反應,得以趨吉避凶。當遭遇意外傷害之後,必定渴求復原和安慰,因為傷害造成心靈上、物質上、人際上的失落,這些失落有時令人傷痛逾恆,生活都變了調,與我們所期待一份恆久不變的生活規則完全相反(傳三11-13;太二18)。

不管損失來自天災地變還是人為意外,付出代價能夠彌補倒還能忍受,最痛苦的是不可逆轉的消逝,例如失去健康、失去親人、失去愛情,或者失去所珍藏的回憶。失落讓人活著失去意義,失落感可以持續一輩子,難忘(參:創四十五26)。

將錯誤、傷害、失落加以改正,恢復原狀,是合理的,且合乎聖經真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二十一12-25),是普遍的正義原則,就是沒有接受聖經道理的人也會有類似的主張,否則強權就是真理?可見這樣的公平意識是從神來的,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創一27;弗四24)。因此饒恕是不合理的。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求取寬恕是人性。從這些耳熟的字句──「再給我一個機會,下次不敢了」,俗諺「大人不計小人過」,甚至戲劇中「大人饒命」,反映人性對懲罰的恐懼與無助,對無可轉圜結果的掙扎。聖經中,亞伯拉罕曾為羅得求饒恕所多瑪的罪過(創十八23-32)、約瑟的哥哥們擔心約瑟記恨在心,向約瑟求饒(創五十15-18)、摩西為百姓向真神求赦免(出三十二32),聖經裡面還有太多求赦免的記載,連我們自己都希望警察開的紅單能撤銷。但想想看,犯過的人,憑什麼去求饒恕?

再換個角度,世上有人真的就饒了別人的過犯,免了別人的負債。這是不是鄉愿、婦人之仁?抑或另有緣故?當然也有人是連本帶利都要討回來的,結果又是怎樣?簡單地說,這一切都是內心得與失的計算結果,而且沒有標準可言,例如交通意外中喪命,肇事者該賠多少給罹難者的家屬?生命價值真的無從衡量,一切但憑心證,都是妥協的結果。

主耶穌要求信祂的人應該饒恕得罪自己的人(太十八21-35),根據聖經的記載,真神斷不至於自相矛盾、不講道理(撒上十五29)。所以主耶穌做出不合理的要求──饒恕,這是什麼道理?

這同樣是經過計算出來的道理。約瑟饒了他的兄長,他說:「我豈能代替神呢?」約瑟還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可見約瑟內心已經了無牽掛,不在乎了,因為神已經為他做主,撫平所有的傷痛,並不是約瑟生來就是寬宏大量。這個道理來到新約就更加顯明,主耶穌明說,若不饒恕人,天父也不饒恕我們(太十八35),我們一切的過犯都因為基督代死而被赦免(西二13),權衡輕重,因小失大實在划不來。並且聖經還說,主會為人伸冤(羅十二19),惡人不會有好下場(箴二十四19-20)。

至此我們可知聖經大致揭櫫了兩大原則:第一,所有的錯失都需要等價的補償。第二,因為神主持公道,因此人無需繼續計較。

這其中還隱含了一個普通人都知道的道理,就是「冤冤相報何時了」,前面提過,人的損失其實難以衡量,理直的一方往往因為過度情緒化,下手太重(參:士十九1-二十一25),不公平的報復必定會衍生無盡的冤仇,所以饒恕最好。聖經還提醒我們不要幸災樂禍(箴二十四17),免得踰越神的主權。

平心而論,有時候我們看不到報應,饒恕不能帶來改變(詩七十三3-12)

雖然主耶穌說,若不饒恕人,天父也不饒恕我們,就算這是「道理」,理智上接受,但是在情感上有時實在不知如何接受,因為當我們饒恕了別人,公義真理如何彰顯?是啊,不該自己伸冤,因為神必審問,但我們的損失誰彌補?我們還想偷偷地問,等候神的公義審判要等多久?如果要等到死後的審判,豈不是對世上行惡的人就失去教化的機會,讓好人灰心喪志?聖經也說,不法的事增多讓愛心漸漸冷淡了(太二十四12)。

暫且這麼做,先揚棄聖經的教訓好了,如果沒有信仰,日子怎麼過。

每年夏天我們總會聽聞一些不幸溺水的消息,尤其是學生遇難,身為家長的真是無語問蒼天。奇怪的是師長不是沒有告誡過,急流險灘也豎立警告標示,偏偏人就是勇於試探自己的無知。面對悲劇,我們抱以同情,也引以為戒。然而生死原本就是生態的一部分,物種之間、物種與環境之間,互利共生,卻也存在競爭殺戮,這也包括被樹汁包裹的昆蟲和溺水的人類。失落,在生態裡面乃是常態。

為了讓一切都圓滿,沒有缺憾,人類向來亟思改善生活的環境,不管在科技面還是制度面都在追求實現更加「人性」,時至今日,惟人獨尊是否讓人類活得更幸福安全?這個問題難以回答,但大家心裡有數,勞苦擔重擔依然是人生寫照,錙銖必較並不是讓人幸福的條件。眼看世界面臨的種種難題,識者無不憂心。一切後果,貪婪的人類必須全部概括承受,要怨只能怨自己,除非有通天本領才去怨天尤人;是需要努力,但別太期待美好結局,因為無常才是常態。

如果我們承認帶著憂慮過生活,面對死亡存在無解的恐懼和哀傷,遇不平則鳴,待罪之身又期待寬恕,那就好好思索自己存在的困厄,試著轉回聖經的道理。

在饒恕的背後


從《馬太福音》十八章33節的描述來看,饒恕的關鍵在於體會神赦免我們的罪債,得以進入永生天國,無窮大的恩典使我們感激涕零,無以為報,其他在世上的損失又何足掛齒呢?!

相對的,不能接受饒恕的教訓,關鍵可能就在於我們的良心缺乏罪咎感。約伯說:「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伯二十七1-6),他覺得神奪去他的理,這些苦難一點道理都沒有,只是對方是造物主,委實不敢過於造次。當然大部分的人不會像約伯那麼大膽,但類似的說法就是「像我這樣安分守己,何以遇到災殃受到天譴?」內心沒有被罪轄制的感覺,就很難體會恩典有多大,心中盤算之後,自己的損失就在天平上沉沉的往下掉,神的恩典又何足掛齒!

有一件我們沒有算進去的是,主耶穌不只是替我死,也替得罪我們的人死,因為神把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十三6)。意思是說,如果有人得罪我們──如果你相信的話──那個人欠我們的,主耶穌都替他還了,就在十字架上!

保羅深諳這個道理,因此他替阿尼西母向腓利門求情的時候,說:「他若虧負你,……我必償還」(門18-19)。基督為罪人死,就是為所有人類向天上的神求情,彷彿說道:「我付出代價,祢就饒了他們吧!」這句話也彷彿對我們說:「你就饒了得罪你的朋友吧!」有誰膽敢拒絕主耶穌這樣的請託?我們是誰?居然要勞動天地的主向我們求情?想到這裡,明白的人都應該感到無地自容。

我們饒恕別人,不僅是效法基督,也是明白又相信,主耶穌已經代償他的一切罪過,如同赦免我們一樣。如果我們還窮追猛打,豈不是藐視十字架?難道要把基督再釘一次?

當我們立志在世上過敬虔的日子,就是學習不以自我為中心,如果眼光還是停留在自己身上,那麼任何的損失都是不可能接受的。換句話說,如果實在很想報那一箭之仇,又想信靠耶穌,在邏輯上是不通的,因為真正信靠神的人,心被恩感,心地會柔軟,不可能記仇。因此司提反才會在臨死前還為打死他的人代求(徒七60)。保羅說,他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腓三8),什麼論斷一點都不在乎(林前四3),因為他有主耶穌,足矣!

如何看見神的公義鑒察?如何受安慰?


至於那些明顯作惡的人,需不需要鳴鼓而攻之?有人不接待主耶穌,門徒氣憤難耐,希望降火燒滅他們,主耶穌非常不悅,直指門徒內心迷糊,因為祂來是要救人性命(路九53-56);大衛明知掃羅王無道,又要追殺祂,基於尊重神,大衛也不敢下手報復掃羅王(撒上二十四4-6);甚至天使長面對惡者的時候,也不敢毀謗魔鬼,只說「主責備你吧!」(猶一9)

這樣看來,主硬是要我們把怨氣給吞下去,而且還得等一等(啟六9-11),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亞薩為此發出憤怒的哀聲,覺得太不可思議(詩七十三12-16)。假使到這裡,覺得聖經的道理過於荒謬,實不可信,倒也無妨。約拿就有這種感覺,並且氣得要死(拿四1-3、9)。

如果害怕審判不敢離開信仰,卻心有不甘,那就問個明白!白紙黑字已經無法詮釋真神的心意。就像《約拿書》最後,耶和華說的,篦麻樹又不是約拿種的,約拿尚且愛惜,約拿沒想到的是,那麼多的人是神的創造,祂豈能不愛惜呢?這是「愛」的緣故。什麼是愛?唯有親身經歷才懂。問個明白,要進入至聖所,要親自與神相會,才會懂得(詩七十三17-22),這才是真正的信仰,而不是講得頭頭是道,聽得津津有味,心卻離開施恩座,好遠好遠。

凡夫俗子,有什麼資格去明白造物主的心意,莫忘是基督的死,才換得我們能夠進入至聖所,莫忘悔改,莫忘謙卑,然而還是可以問,但不是照我們所要的答案,否則永遠沒有答案。約瑟有了答案,約伯有了答案,亞薩有了答案,司提反有了答案,全仗著神的憐憫,而人願意進入至聖所,在施恩座前,在愛中,懼怕就除去了。來吧!舉起聖潔的手向主懇求,耳中或可聽聞: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十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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