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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以基督的心為心(三) ◎撰文/黎為昇 ◎期數:452期 ◎2015.05號

經文進度:腓立比書二章7節



基督倒空自己


第7節當中有四個動詞,其中分別是「祂曾倒空祂自己」的「倒空」,有使之虛空的意思;2「拾取奴僕的形像」的「拾取」,意思是將衣物穿戴在身上,或是指將某物拿在手中;「成為人的樣式」的「成為」,指的是透過出生或自然產生的過程出現;3以及「以像人的外貌被發現」的「發現」,其意是藉著有目的地找尋或無意地發現而知道某物的位置。4

這句當中主要句的動詞是過去主動的「祂曾倒空」,其餘三個動詞皆為過去分詞(Aorist Participle);換言之,「這道」先完成了「拾取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以及「以像人的外貌被發現」這三個動作之後,才發生「祂便倒空祂自己」的動作。

這也表示當「這道成為肉身」之後,只要祂不願意「倒空祂自己」,祂還是能夠保有「與神同等」的可能。果真如此,就可能會有一個擁有「超能力」嬰孩出生,他可以一出生就開口說:「天國近了,你們當悔改」;或是出生之後,可以不必吃、喝、呼吸就長大成人;或是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即可站在聖殿與希律所派的軍兵對峙……等一籮筐的神奇故事。但這些卻與救恩無關,也大大違背神要透過愛子的血救贖人的原意。

據此,我們更進一步了解,為何保羅說「人的樣式」以及「像人的外貌」,所謂的「樣式」是指與某物外觀上相似的狀態;而「外貌」的意思是以外在形式所構成的要素出現,換句話說,「人的樣式」以及「像人的外貌」不一定是完全的人,只是外觀像人而已。這樣的狀態在舊約出現了非常多次,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亞伯拉罕接待了以人的樣式出現的耶和華,祂也吃也喝,又接受洗腳;果真如此,「這道成為肉身」豈不多此一舉?因此成了肉身的耶穌基督,要迨祂「倒空自己」之後,祂才不只是有「人的樣式」與「像人的外貌」,更是真正的人,因而祂才能坦蕩蕩地稱自己是人子,甚至在《馬太福音》中有三十二次之多,表明祂具有一切的人性。

既然是完全的人,人子耶穌要有人的元素,就是人的肉體(來二14)與魂(太二十六38)。因為祂帶有肉體,因此祂會受人類成長的原則限制(路二40、46、52),以及會有滿足肉體的需要,例如會餓(太四2)、需要睡覺(太八24)、會疲倦(約四6),也由於有來自肉體的需要,故此祂也會被試探(來二18)。

祂有「魂」即內在的自我(約十二27),也就是祂有思考、意志、感覺方面的生命本質,以及能驅動身體功能運作的機制,故祂的思想會被激盪(路二46-47)、意志會面臨掙扎(太二十六39),以及會自然流露出內在的情感,例如:喜(約十五11)、怒(可十14)、哀(路二十二44)、哭(約十一35;來五7)、憂愁(約十二27)……等。

神的屬性


至於「這道」的本質是「神是靈」,祂成為肉身的人子耶穌,祂需要倒空什麼才能成為真正的人?因為神的本體是完全、完整的,身為被造物的我們要去了解神,比同為被造物的螞蟻了解我們人類還難。因此,只能藉由神親自啟示祂的屬性給我們,使我們能透過這些來與祂互動,了解祂、相信祂。祂的屬性可簡單分為兩類:一是可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另一種是不能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

可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就是可以從人或天使被造物身上找出相類似的屬性,即便是有限的,但至少可以因擁有神部分的屬性而能與祂的生命交織,例如:愛、公義、聖潔、良善、信實、智慧……等。這部分的屬性因為可以在人身上找得出來,更可說是神按祂的形像造人所致(創一27),這也就成為神期待人能竭力追求的屬性。所以保羅才會在《以弗所書》四章20節之後說到,一個信了耶穌的人聽道、學真理後,「脫下你們這照著以前行為、照著迷惑的私慾而腐化的舊人(直譯)」,「而穿上這照著神被創造的新人在公義且真理的聖潔之中(直譯)」(弗四22、24)。

因此,「這道」成為肉身不可能倒空這部分的屬性,反藉由人子耶穌將這部分的屬性顯露出來,從耶穌身上看見神的愛、公義、聖潔、良善、信實、智慧……等,成為我們學習的目標,正如主耶穌所說:「你們要扛起我的軛在你們身上並且從我學習……。」(太十一29)

基督倒空神不能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


至於不能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則是神獨有的特質,因而使祂與受造物有所區別,因此當「這道」成為肉身時,若祂要成為一個真正的人,那他所擁有不能傳達給被造物的神性,就會與帶有肉身的人性產生衝突,難怪耶穌基督必須倒空這些與成為真人有衝突的屬性。以下筆者列出其中幾個主要常見神不能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為例:

第一、基督倒空祂自己永恆的生命,不運用神的權能使祂的肉身不朽、永存,而是順服被有限時間所約束的自然法則:所有帶有物質有形體的活物難逃一死的定律(羅八20-22),也就是由魔鬼所掌管死權的世界之規則。因此耶穌會老(約八57),也會面對肉體死亡的威脅(約八59)。人子耶穌肉身的死亡不是因為耶穌犯罪所致,而正如保羅在《羅馬書》所解釋的是因為「在罪的身體之形狀上」(羅八3),這身體的外貌像一般人因為罪而會死一樣,但耶穌卻是藉著肉體的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因為祂沒有罪。

第二、基督倒空祂的自存,不需倚靠外在才能存活的神性,順服如同人需要外在才能存活的肉身。因此帶有肉身的祂必需吃、喝、需要父母的照顧、需要學習……等,像所有不能自存的被造物一樣。

第三、基督倒空祂絕對神聖的神性,如同人一樣,必須面對來自肉體的需要所產生的欲望之挑戰,以及因為欲望接踵而來的試探,如此當祂不以行神蹟的方式,而是按一般帶有血肉之軀的人的狀態勝過惡者試探時,祂才有資格說祂沒有罪,並藉此敗壞死權,拯救同樣帶有血肉之軀而被試探的我們(來二14、18)。

第四、基督倒空祂獨立行使神權柄的屬性,事實上耶穌在世上仍擁有屬神的權柄,但祂不獨立使用這權柄,完全順服神的旨意行事,祂不可以因為滿足自己的飢餓使石頭變成餅,因為這不是神的旨意;但祂卻可以行神蹟,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因為這是神的旨意要當時的人知道什麼是真正生命的糧。

神的形像VS奴僕的形像


正因如此,第7節的「奴僕的形像」,與第6節的「神的形像」正好形成強烈的對比,這可能是特別針對神有「絕對主權」的屬性,這屬性也部分傳達給天使與人。然而,「這道」成為肉身人子耶穌,祂不但倒空絕對主權的權柄,更甘於成為「奴僕」,也就是甘願處於被某人與某物控制的狀態,不但祂行動的主權受到極大的限制(約七8),甚至甘願放棄祂按著自己意思來作選擇的權利,乃按照神的旨意以服事人為職志(可十45),更甚的是,到最後祂自願放棄祂逃避十字架的意念,選擇走向各各他去(腓二8)。

祂沒有犯罪,所以可以成為真理的見證(約八46);因著祂成為無罪的人,才能代替我們的罪,成為我們永遠的贖罪祭(來十5-7),能夠真正的為我們除罪,以祂的血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我們的死行(來九14),使我們與神和好(林後五18);也能夠站在我們的立場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成為我們的榜樣(彼前二21-22)。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本質就是神,神的本質就是靈,具有造物者不能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即是受造物所沒有的神性,但祂卻不會緊抱著「與神同等」的身分來到世上,甚至為了拯救人而倒空自己原本所擁有的不能傳達給被造物的屬性,如此便將祂謙卑的本性,在救贖的過程中,清清楚楚地表露出來。

在社會中,當一般人擁有比別人更優勢的權位、名聲或利益時,他們會想盡辦法保有如此的狀態,即便不得已被迫要終止,也會想盡辦法安排對自己有利的局面,企圖使其優勢或影響力能繼續延續。但假若在教會也存有這樣的心態事奉神,就與基督謙卑的本質愈來愈遠。

難怪耶穌要勞苦擔重擔而願意就近祂的人,「你們要扛起我的軛在你們身上並且從我學習,因為我在心中是溫柔與謙卑,且你們將會在你們的生命中找到安息(直譯)」(太十一29)。因此謙卑的第一步,就是學習如何看淡自己的重要性與優勢,放下原本對我們有利的事物,甚至是我們所擁有的優越,專心地仰賴主,依靠主的方式行事,如此才能從謙卑之中獲得真正的寧靜與平安。



參考書目:

原文聖經部分

1.希臘文聖經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臘文字典部分與文法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Louw, J. P.,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3.Newman, B. M., Jr. (1993). A Concise Greek-English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tuttgart, Germany: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4.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5.J. Gresham Machen, 呂榮輝、戴紹曾譯,《新約希臘文》(第四版),高雄:聖光神學院,1983。



註:

1.筆者為了忠於原文,所引用的經文均直接從Nestle-Aland 第27版希臘文聖經與BHS希伯來聖經直譯為中文,因此筆者所譯出的經文便忽略中文的流暢與文雅。

2.本文的字義皆出於希臘文原文字典,書目請參見本文末所列的參考書目。

3.這字與「這道成了肉身」中過去式的同字。

4.和合譯本將此句譯為「既有人的樣子」,並放在第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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