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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義比較(二)一般教會的洗禮觀 ◎撰文/謝順道 ◎期數:469期 ◎2016.10號
一般教會的洗禮觀


下列的洗禮觀是摘自喜渥恩著,信義宗聯合出版部出版的《信條學》,所敘述的資料:

希臘正統教會(Greek Orthodox Church)主張:洗禮(Baptism),稱為立基之禮,不但施於成人,也施給小孩。但須用浸禮,三次將身體下入水中,以便合乎三一的道理(42頁)。

羅馬教(Roman Catholic Church)主張:聖洗(Baptism)的要義是,要塗抹世人的罪。按「加三26-27;徒二二16;結三六25」等處經文,可知人因信耶穌得以做上帝的兒女,就是歸入基督、披戴基督、洗去罪惡、得以成為聖潔。聖洗對於成人及小孩都是需要的,因為人經過此禮,可以進入聖潔之境,做天國的子民,蒙赦罪之恩而受聖靈,有永生的盼望。施洗的方法有三種:浸洗、沖洗及澆洗。在古教會中三種洗法都有,起初是注重浸洗,後來因為感覺不方便,乃改用後二種(76頁)。

信義宗(The E 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主張:論到聖洗,按「太二八18-20;可十六16」,都說是耶穌親自設立的。基督的救恩是藉著聖洗賜給人,領受了聖洗的人,聖靈就在他身上,才能算為耶穌的門徒,蒙恩重生,成為聖潔。所以保羅說:「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信義宗拒絕「聖洗僅為表白的儀式及入教的記號」的說法,也不贊成禁止小孩領洗(參:徒二39)。因為聖洗中實在有特別的恩賜,不只是契約而已。這種恩賜在古教會中也施於小孩,所以信義宗認為上帝藉著聖洗悅納小孩,叫他們歸入恩約之中。在舊約時代,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以撒雖小也能蒙恩(創二一4)。上帝與摩西立約,並未忘記以色列的小孩(申二九11)。因此,信徒凡為父母的應當把小孩領到上帝面前,叫他們得到重生的恩典(109頁)。

改革宗(The Reformed Church)論洗禮和信義宗有不同之處。他們不贊成浸禮派,所以也給小孩施洗,認為小孩的父母有信心,小孩可以因父母的信心受洗,就與教會聯合了。這和信義宗主張小孩受了洗是得蒙上帝的重生,與上帝聯合的說法不同。總之,改革宗只把洗禮當作重生的預表及入教的樣式而已。施洗時,是用手蘸水點在受洗人的額上(127-128頁)。

聖公宗(Holy Catholic Church)主張:領洗是與教會聯合,受重生的印記,所以教會給嬰孩施洗是最合聖經的。施洗時,灑水或浸水是一樣的。因為在主後百年間,有一本稱為《十二使徒遺訓》的書中說:「受洗者應先受教訓,然後到溪水中領洗;若不可能,可用其他的水,奉父子聖靈的名,在頭上灑水三次。」可見古教會浸禮和灑水禮並用(145頁)。

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主張聖禮是預表,受洗為入教與重生的表記,連聖道一起都不是賜恩之具(168頁)。

安息復臨會(Seventh Day Adventists)論到稱義說:「恩典雖是白白賜給的,而勤勉地學道是在乎自身,這就是稱義。」論到洗禮說:「受洗是完全浸入水中,預表將來的得救。入會的,不管以前是否受過洗,都必須再受該會的洗禮」(212頁)。

我們的看法

1.希臘正統教會的洗禮,不但施於成人,也施給小孩。這是合乎聖經的。至於施洗的方法,則主張:須用浸禮,三次將身體下入水中,以便合乎三一的道理。我們認為,浸禮雖然合乎聖經,但「三次將身體下入水中,以便合乎三一的道理」之主張,我們卻不能接受。因為使徒時代的洗禮,都依據主耶穌所留下的榜樣,只有一次下入水中受洗(太三16;徒八38-39),而未曾「三次將身體下入水中施洗」過。所謂「合乎三一的道理」,並沒有聖經根據;乃是第四世紀,確立了「三位一體」神觀之後,受其影響,才產生的錯誤觀念。

2.羅馬教主張:聖洗的要義是要塗抹世人的罪。按「加三26-27;徒二二16;結三六25」等處經文,可知人因信耶穌得以做神的兒女,就是歸入基督、披戴基督、洗去罪惡、成為聖潔。這些見解都是正確的,只是「結三六25」那一段經文所說:「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卻是律法上所制定的潔淨禮,與洗禮無關。雖然有些教會往往以此為根據,證明洗禮的方式之一是灑水禮,我們卻不認同。羅馬教又說:「聖洗對於成人及小孩都是需要的」。其理由是:「可以進入聖潔之境,做天國的子民。」這些主張也是正確的。只是他們卻接著說:「蒙赦罪之恩而受聖靈」。即受洗赦罪之後,就可以受聖靈了。但聖經說,撒瑪利亞人雖然受了洗,卻沒有人受聖靈;等到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才受了聖靈(徒八14-17)。以弗所的門徒因為受約翰的洗,所以得不著聖靈;等到受耶穌的洗,被保羅按手的時候,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徒十九1-7)。聖經又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由此可知,我們之所以能受了神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乃因我們所接受的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一般教會所接受的,卻是被更改過的信息,並不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所以得不著聖靈。末了,羅馬教說:「施洗的方法有三種:浸洗、沖洗及澆洗。在古教會中,三種洗法都有;起初是注重浸洗,後來因為感覺不方便,乃改用後二種。」所謂「起初是注重浸洗」,即第三世紀以前,教會尚未變質之前。所謂「後來因為感覺不方便,乃改用後二種。」乃是第四世紀以後,即信仰墮落之後。聖經告訴我們說:洗禮具有洗淨罪污(徒二二16)、重生(多三5)、成聖、稱義(林前六11)、做神的兒子、歸入基督、披戴基督(加三26-27)等等功效;而這些功效,樣樣都與得救、承受天國的基業有關(可十六16;加三28-29;彼前一3-4)。請問:這麼重要的洗禮,豈可因為感覺不方便,就可以隨便更改嗎?

3.信義宗論到聖洗說:「基督的救恩是藉著聖洗賜給人,領受了聖洗的人,聖靈就在他身上,才能算為耶穌的門徒,蒙恩重生,成為聖潔。所以保羅說:『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又說,信義宗拒絕「聖洗僅為表白的儀式及入教的記號」的說法,也不贊成禁止小孩領洗(參:徒二39)。其理由是:聖洗中實在有特別的恩賜,不只是契約而已。這種恩賜在古教會中也施於小孩,所以信義宗認為上帝藉著聖洗悅納小孩,叫他們歸入恩約之中。在舊約時代,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以撒雖小也能蒙恩(創二一4)。上帝與摩西立約,並未忘記以色列的小孩(申二九11)。因此,信徒凡為父母的,應把小孩領到上帝面前,叫他們得到重生的恩典。簡而言之,信義宗認為洗禮是神賜給人救恩的方法,因為洗禮具有重生和成聖的功效。正因如此,所以他們反對「聖洗僅為表白的儀式及入教的記號」之主張。除此之外,信義宗也特別強調小孩必須受洗。這些都是合乎真理的。不過對於他們所說,「領受了聖洗的人,聖靈就在他身上。」那一番話,我們卻不能認同,因為聖經上所說的,並不是這樣啊(徒八14-17,十九1-7)。

4.改革宗不贊成浸禮派,所以也給小孩施洗,認為小孩的父母有信心,小孩可以因父母的信心受洗,就與教會聯合了。這和信義宗主張小孩受了洗是得蒙上帝的重生,與上帝聯合的說法不同。總之,改革宗只把洗禮當作重生的預表及入教的儀式而已。施洗時是用手蘸水,點在受洗人的額上。改革宗主張小孩的父母有信心,小孩可以因為父母的信心受洗。改革宗給小孩施洗,是正確的。因為聖經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乍看之,似乎說小孩不可受洗,其實不是這樣。因為所謂「不信」,乃是說不肯相信;而小孩是不懂怎麼信,並不是不肯相信。所以憑著父母的信心,小孩是可以受洗的。依據這個理由,父母若尚未信主,則他們的小孩就不可受洗了。如果給他受洗,他的父母也不會以主的訓誨教導他,叫他終身不偏離主之道的(箴二二6;弗六4),不是嗎?至於改革宗「只把洗禮當作重生的預表及入教的儀式而已」,以及「施洗時是用手蘸水,點在受洗人的額上」等,都是錯誤的。就前者而言,洗禮具有做神的兒子、歸入基督、披戴基督、承受天國的基業(加三26-29)、成聖、稱義(林前六11)、重生(多三5),並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羅六3-8)等,許多功效。因此,主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可見改革宗所主張:「洗禮只是重生的預表及入教的儀式而已」,與好多處經文都牴觸了。就後者來說,改革宗施洗時,「用手蘸水,點在受洗人的額上」,更是毫無聖經根據的。

5.聖公宗主張:領洗是與教會聯合,受重生的印記,所以教會給嬰孩施洗是最合聖經的。施洗時,灑水或浸水是一樣的。因為在主後百年間,有一本稱為《十二使徒遺訓》的書中說:「受洗者應先受教訓,然後到溪水中領洗。若不可能,可用其他的水;奉父、子、聖靈的名,在頭上灑水三次。」可見古教會浸禮和灑水禮並用。所謂「領洗是與教會聯合,受重生的印記,給嬰孩施洗最合聖經」等說法,都是對的。至於《十二使徒遺訓》那一本書,由其內容看來,可以肯定是偽作。因為使徒時代的施洗都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穌的名」(徒八16,十九5),而未曾「奉父、子、聖靈的名」。「若不可能,可用其他的水」,即無須採取浸禮的方式。再者,「在頭上灑水三次」的施洗方法,可能來自十二使徒的遺訓嗎?他們的主張會這麼離譜嗎?

6.長老會主張:聖禮是預表,受洗為入教與重生的表記,連聖道一起都不是賜恩之具。這就是說,聖禮只是預表,沒有任何屬靈功效,受洗不過是加入教會做會員的記號而已;甚至說,聖道並不是賜恩之具。這種信仰的表白,究竟與世上一般社團有什麼差別呢?

7.安息復臨會論到稱義說:「恩典雖是白白賜給的,而勤勉地學道是在乎自身,這就是稱義。」論到洗禮說:「受洗是完全浸入水中,預表將來的得救。入會的,不管以前是否受過洗,都必須再受該會的洗禮。」聖經所說的是,受洗具有稱義的功效(林前六11);並沒有說,勤勉地學道,就是稱義。「受洗是完全浸入水中」,是對的。至於洗禮所具有的功效是「必然得救」(可十六16),而不是「預表將來的得救」。之所以說,在其他教會受過洗禮的,若要加入安息復臨會,則要在該會重新受洗,乃是為了表示他真心實意要加入該會。這是無可厚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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