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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談「自有的只有一位」 ◎撰文/施福安 ◎期數:444期 ◎2014.09號

有人主張魔鬼也是自有的,因此引發了自有的不只真神一位的辯論。

到底自有的是一位還是兩位?不能用人的推理去了解,而是要根據聖經。因聖經才是神的話(提後三16),句句都有能力(路一37),而且神的話安定在天(無限的空間)、永遠常存(無限的時間)(詩一一九89)。所以神的話,我們不可以增加,也不可以減少(申四2,十二32)。

現在就根據聖經,來談「自有的只有一位」。

一.獨有權能的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百姓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三14)。英文《欽定本》譯成「I AM THAT I AM. I AM hath sent me unto you」。若是自有的有二位,則神這種說話的口氣,明顯不妥當。因祂談話的口氣裡,顯然自有的只有一位。

也因自有的只有一位,故祂是「獨有權能的」(提前六15)。若有兩位,祂怎能是獨有權能的呢?因自有的怎會沒有權能呢?神也是「獨一不死的」(提前六16),因自有必永有。好像人子耶穌,從父領受了自有的生命(約五26),因此祂能把生命捨去,又能把生命拾回(約十18),可見自有必永有!並且還可以給人復活永遠的生命,如祂見證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29)

因此唯有祂才是獨一的真神(賽四十四6)。因此神說:「你們將誰比我,叫他與我相等呢?」(賽四十25),又說:「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同等,可以與我比較,使我們相同呢?」(賽四十六5)。可見除了真神以外,不應再有其他與神同等的自有者!誠如雅各長老所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這種連鬼魔都知道的事實,為何有人會去否認呢?

二.萬有都是靠祂造的(西一15-16)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西一15-16)。

從以上經文可知道,萬有包括天上的、地上的──指任何空間的存在物;能見的、不能見的──指一切屬物質和一切屬靈的;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特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因《以弗所書》指這些不是屬血肉的人,說:「因為我們的戰鬥並不是對屬血與肉的人,乃是對『眾執政的』、『眾掌權的』,對那些統轄這『黑暗』世界的、對天界中諸惡靈。」(弗六12,呂振中譯本)。當然神不是直接創造這些惡靈,牠們原是神造的天使。從受造之日所行都完全,之後「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拜壞智慧」,而犯罪墮落,被神棄絕(結二十八15-17)。這就是這些惡靈的由來,就是我們爭戰的仇敵魔鬼(彼前五8)。他們的數目很多(啟十二7-9;可五9),是撒但(敵擋之意)的陣營(太十二26),是黑暗的國度(弗六12;西一13)。

有人質疑萬有如果包括魔鬼,那「萬有與神和好」(西一20),如何解釋呢?因魔鬼最後被丟在火湖裡(啟二十10)。

其實被丟在火湖裡的不只是魔鬼,還有獸和假先知(啟二十10),又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一8)。難道這麼多在火湖中的,都不包括在神造的萬有中嗎?

其實「萬有與神和好」(西一20),「萬有歌頌神」(啟五13),這是在基督毀滅了一切仇敵,神叫萬物都服在祂腳下之時的事(林前十五24-27;來二8)。那時受造之物都要脫離敗壞的轄制,也都要與我們神的兒女一同進入那榮耀的天國裡(羅八19-21)。而這也是神造萬物的目的,乃是藉著救恩,要讓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4、6、12、14),因萬有乃是為愛子基督而造的(西一16)。

三.神為何不馬上消滅魔鬼?

有人說如果自有的只有一位,魔鬼乃是神所造的天使犯罪而來,那麼神要瞬間消滅魔鬼,豈不是易如反掌嗎?神為何不馬上消滅牠呢?

其實我們從聖經就知道,一位天使就可捉拿牠、捆綁牠,把牠丟在無底坑裡(啟二十1-3)。更何況是萬有之主的真神,祂要瞬間毀滅魔鬼何難之有呢?因祂是全能的真神(創十七1),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在祂豈有難成的事嗎?(創十八14;耶三十二17)

其實神作事都有祂的時候和定理。如聖經所說:「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物都有定時」(傳三1),又說:「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傳八6)。而智慧人的心,當能辨明神的時候和定理(傳八5)。那神為何不馬上消滅魔鬼呢?今從聖經提出以下四點理由:

1.罪惡未貫滿

以色列百姓之所以要等到第四代,才能得迦南美地,是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創十五16),還不是毀滅的時候,故還需等候。

保羅也說:「倘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有甚麼不可呢?」(羅九22-24)

因此神也是等到魔鬼對聖徒大逼迫之後,就是等牠的罪惡貫滿的時候,才將牠丟在火湖裡的(啟二十7-10)。

2.為試驗百姓是否肯守道

就如神留下剩餘的迦南各族一樣。聖經說:「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士二21-23)。

同樣的,神不馬上消滅魔鬼,任憑牠來試探選民,也就是要試驗選民,看他們愛神守道的心如何?誠如雅各長老所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一12)。而一個人只要立志順服神的真道,抵擋魔鬼罪惡引誘,魔鬼就必離開我們逃跑的(雅四7)。可見魔鬼的試探並不可怕,關鍵乃在於我們肯不肯順服神的真道。

3.為讓百姓重新學習屬靈的爭戰

經云:「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士三1-2)

同樣的,神留下魔鬼,讓牠繼續作工,也是要我們歷代的選民都能學習屬靈的爭戰,知道如何靠主得勝。說:「你們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六10-11)。又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彼前五8-9)。

4.為彰顯神的大能和大愛

就像神任憑法老剛硬一樣(出四21小字),不是神不能立時毀滅他,乃為彰顯神的大能大愛。就如神所說的「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從地上除滅了。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出九15-16)。又對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我使他和他臣僕的心剛硬,為要在他們中間顯我這些神蹟,並要叫你將我向埃及人所做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你兒子和你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出十1-2)

同樣的,神任憑魔鬼繼續剛硬抵擋神,也是要藉此彰顯祂的大能和大愛。因此雖然魔鬼引誘人犯罪,神卻在創世前,早就預備了耶穌基督的救恩(弗一4),藉耶穌從死裡復活,彰顯神的大能(羅一4、16);也藉基督為我們罪人死,彰顯了神的大愛(羅五8),好叫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6、12、14)。

可見自有的只有一位,這種從聖經而來的獨一神觀,是我們信仰的重要根基,不容動搖。否則整體的信仰都會受到影響,不可不慎!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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