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博而不精的人 ( 2002/6/19 下午 08:34:00 )
耶穌無疑的就是人類史上最有名的援助交際者,他說「施比受有福」, 就是主張援助別人的意思。他同時也很樂於接受援助交際,像他四處講道, 也四處接受別人的援助接待,他更樂於和妓女交際 (例如有一個妓女就以賣淫所得,買了最貴的香精,倒在耶穌的腳上,用妓女自己的 頭髮去抹勻,耶穌非常稱讚這種援助交際)。 耶穌可以堪稱人類史中援助交際的典範人物。 這段話是何春蕤教授在他的網站上發表的 可否請哪位弟兄姊妹告訴我 聖經上有說過抹大啦的馬利亞是妓女嗎
[ 2 ] CC ( 2002/6/21 下午 02:41:00 )
何教授要以什樣的觀點評論 那是她的言論自由 只是她忘了學術和宗教信仰的分界 何教授不了解聖經,卻用來舉例,非常不恰當 這樣的說法不是教授該有的言論 不值得理會 如果懂得對宗教信仰的尊重 何教授該鄭重道歉
[ 3 ] CC ( 2002/6/21 下午 02:44:00 )
利用喜信聖經搜尋"抹大拉" 讀讀關於抹大拉馬利亞的記載
[ 4 ] CC ( 2002/6/21 下午 03:11:00 )
我剛在央大的某研究室網站看到博而不精的人提的那篇文章和敘述 但是並沒有署名,完全沒有作者資料 請問你如何判斷是何教授的評論? 該研究室不是她的專屬網站 我看過她網站的議題論述表,並沒有你提的這篇 所以,可能是"另有他人"的不負責言論 我應該先查證再回應 如果該說法不是何教授的言論 那換成我要為無查證而回應而道歉 求神原諒我
[ 5 ] 博而不精的人 ( 2002/6/26 上午 09:12:00 )
我最討厭有人說我亂蓋 所以我把網址貼上來 http://61.218.178.12/repression/sexwork/types/enjo/enjo_index.html 標題是[人類史上最有名的援助交際者] 另外,我管它是誰說的,我又沒有要告他 我只是要問 到底他說的對不對 是不是事實 跟我扯一堆有的沒有的幹嘛 就算不是他寫的,我是在他們研究所的網站上看到的 他也脫不了關係
[ 6 ] ︿﹍︿ ( 2002/6/26 下午 02:55:00 )
沒聽說過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 只找到: 『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 至於抹香膏的馬利亞是在伯大尼,拉撒路的二姐、馬大的妹妹那個馬利亞。 至於犯邪的抹大拉馬利亞跟抹香膏的馬利亞是不是同一個人,我就不太清楚了。 至於那個中央大學何教授的話, 我覺得大家不要太被吸引或太困惑, 她是英文系出身的,學文學的,又搞女性主義的, 所以當然讀過聖經,而且應該還是英文的, 不過她是把聖經當作文學讀的那種,不是當作信仰的, 也沒有聖靈, 所以他對聖經當然會有錯誤解讀, 甚至是指抓自己想要利用的方式來詮釋聖經, 而非真的讀懂聖經, 所以請大家多多包涵。(喔,我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這個何教授, 就是好幾年前帶領一些女學生上街頭高喊: 『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的那一位, 她常常會用驚聳的言論來引起大眾的注意與媒體的報導, 我想這是她的女性主義策略之一, 為了吸引大家注意來發表一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言論, 她之前的文章還拿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來做文章, 認為馬利亞未婚懷孕是女性性自主的最早的優良典範, 值得推崇。 說她是女性主義者我覺得有些不好意思, 可能或讓一些人誤以為搞女性主義的都是這樣的。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以平常心對待就好了, 如果每次面對像每個這樣的人,基督徒的信仰就要面臨大地震, 那就有點累了^_^
[ 7 ] ︿﹍︿ ( 2002/6/26 下午 03:17:00 )
剛剛上去看了一下何教授的文章 他的主要企圖是反諷『援助交際』一詞被狹窄化成性交易 (原文:性/別研究室網站正是以諷刺的方式,指出援助交際的多種含意。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曾援助交際其他國家與政客,父母也給青少年零用金以援助其交際生活,約會時一方請客付費就是一種援助交際,耶穌接受信徒的供養也是援助交際等等。) 以及反諷警方在網路問對方要不要援交誘捕網友的不當行為。 應該不是要對耶穌不敬的意思八。
[ 8 ] CC ( 2002/6/26 下午 03:38:00 )
那篇敘述,不對,更不值得看 誠心建議大家,發表言論請注意應有禮貌態度 雅各書第三章第2節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 9 ] 博而不精的人 ( 2002/6/26 下午 04:30:00 )
>但是並沒有署名,完全沒有作者資料 >請問你如何判斷是何教授的評論? >該研究室不是她的專屬網站 >我看過她網站的議題論述表,並沒有你提的這篇 >所以,可能是"另有他人"的不負責言論 第一 你說得對,我並不確定這是不是何教授所寫的 因為我是在他們的網頁上看到的,所以我才 會認為是何教授寫的 不過誰寫的有那麼重要嗎?我只是想知道這段話 是對是錯罷了 今天假如我是說:何教授又在散撥不實言論,企圖 抹黑我們,請大家評評理 那你提出這個問題我覺得合情合理 可是我今天是問:抹大啦拉的馬利亞真如這篇文 章所說是個妓女嗎 那誰寫這篇文章有什麼分別呢 第二 像^__^就說得很好,這才是我真想知道的 我不在乎是誰寫的,我只在乎它對不對 在回答人家問題要能抓住問題的核心 第三 有人問問題怎能用[這問題不好沒有必要問]來回 答人呢 CC說:那篇敘述,不對,更不值得看 為何不對不該看完全不作說明,這種武斷的態度 不該在討論時出現 CC你說是吧^^ 假如我沒記錯的話,這是專門給慕道友發問的地 方,所以你不覺得不該對他們的問題太挑惕對吧
[ 10 ] cockroch ( 2002/7/16 上午 11:19:00 )
耶穌來,就是要拯救罪人... 所以,就算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但是她相信了耶穌,從此不再犯罪... 我們評估一個人,是要以他的過去來評估他,還是以他的未來去評估?
[ 11 ] sabahboy ( 2002/7/28 下午 05:44:00 )
在(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約十二1~8)記載著有一個女人前來膏耶穌,他就是馬利亞(約十二3),也就是馬大的妹妹(路十39),和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兩個不一樣的人,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主耶穌曾經在他身上趕出7個鬼的那個馬利亞,並且在復活後首先向他顯現(可十六9)..... 而(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約十二1~8)所記載的事蹟和(路七36~50)所記載的有一個有罪的女人來膏主耶穌的事蹟是不一樣.... 所以若從聖經上所記載的事蹟來看,膏耶穌的分別是馬大的妹妹,馬利亞和一個有罪的女人....而他們所用的香膏值30兩銀子,大約適當時候1年的工資... 但聖經上並沒有記載他們是妓女,也沒有記載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如只有記載馬大和馬利亞是主素來所愛的(約十一5),而抹大拉的馬利亞則是非常愛主的,甚至在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的時候,悲傷地看著主耶穌被釘(太二十七55~56),而在主耶穌死後(七日的頭一日)急著要去墳墓膏耶穌的身體(可十六1)....
[ 12 ] Lawrence ( 2002/7/28 下午 06:25:00 )
我在猜, 會有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之觀點, 可能是從小說"基督的最後誘惑"而來.
[ 13 ] 押比疊 ( 2002/9/19 下午 10:29:00 )
事情要分三部份來處理。 假設一:兩次膏耶穌都為同一人? 《太》26:6-13,《可》14:3-9,《約》121-8與《路》7:36-50 可以是同一個人來的。(我說「可以」,不是「必定」) 疑點1: 前三卷書都提到馬大妹妹馬利亞膏耶穌,就沒有記罪婦膏耶穌。《路》就記罪婦膏耶穌,卻沒有馬大妹妹馬利亞膏耶穌。 疑點2: 《太》《可》都說請客的是一個生大麻瘋叫「西門」的人。《路》說是一個叫「西門」的法利賽人請客。 假設二: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 當時交鬼的,都多與賣淫和占卜有關。而耶穌曾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趕七個鬼。所以說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是合理的推論。(再申明「合理」,不等於「當然」) 假設三:以上全部是同一人? 這個疑點最薄弱。首先要假設一成立。再就《路》說她是個有罪的女人;和《約》裏,作者用相當多篇幅記這「兩個女人」來推測而成。(是「測」不是「論」) 論證完畢
[ 14 ] Lawrence ( 2002/9/19 下午 11:38:00 )
>>假設二: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 >>當時交鬼的,都多與賣淫和占卜有關。而耶穌曾 >>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趕七個鬼。所以說抹大拉的馬 >>利亞是妓女,是合理的推論。(再申明「合 >>理」,不等於「當然」) 假設二也很難成立. 因為耶穌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鬼, 只說明了馬利亞身上有鬼這個事實. 而馬利亞身上有鬼附不盡然表示是因為其交鬼的緣故. 所以從她身上趕出鬼這件事實不能直接證明她是交鬼的, 既然無法證明她是交鬼的, 也就無法推論她有可能是妓女. 所以合理的推論是, 我們不知道她是不是妓女. 而既然證據不足, 當然要無罪開釋. 退庭!
[ 15 ] 押比疊 ( 2002/9/20 上午 01:08:00 )
L兄分析正確。 另,回應7月28日。如果要拍成電影,作故事。以假設三為藍本確實是很有劇力的。
[ 16 ] Lawrence ( 2002/9/21 上午 07:11:00 )
有沒有戲劇張力, 我不清楚. 反正,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不是妓女, 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什麼? 是我們看重聖經的話有過於其他人的話? 沒有聖靈感動的人看到主耶穌又吃又喝的, 就說祂是貪食好酒之徒; 看到施洗約翰不吃不喝, 就說他是被鬼附. 這世界有誰會看出聖經是指出一條得救的道路, 而這條得救的道路, 就是回歸真耶穌教會接受可以真正赦罪的洗禮? 有誰看到這點馬上就掉頭就走? 有誰願意了解為何真耶穌教會如此堅持呢? 反正, 自己有自己的帳要交, 自己要自己面對神, 不是嗎? ^_^ 有感而發! PS: 基督的最後誘惑就是這樣寫... 但這是從一個沒有受聖靈的人自己解讀的耶穌... 不論多麼考古, 不論多麼科學, 不論多麼邏輯... 他寫的只是他想像中的耶穌, 想像中的馬利亞, 想像中的猶大, 想像中的彼得... 絕對不是真耶穌教會所拜的那位真神耶穌! ^_^ 所以就小弟的個人意見, 泡茶聊天即可, 沒有很值得嚴肅討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