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CCC ( 2015/6/11 下午 10:40:00 )
勸dog您自己要謹慎. 好好的把摩西五經讀熟讀通. 神的律法從一開始就是有死罪的.所謂死罪,就是使他與神的國斷絕關係.神這麼做的目的,是要使其他子民看見了就懼怕,不要擅敢行事如同這些犯罪之人.若是不治死,人民仿效,罪就如酵蔓延,死的人就更多了. 再次強調,死罪,除名,都不是人訂的,而是神自己親自訂下的.拜偶像,謀殺,姦淫,做假見證,咒罵父母,傳講另一個神...還很多.都要判死,不准他繼續感染聖潔的子民. 若不服裁判,神的定意是:只能依從律法所定的審判系統尋求重新審判(伸冤).這主耶穌在講禱告的道理時透漏過.但不依從審判決議,聚眾違逆反抗審判官,是死罪.神對這種藐視他所分賜的審判權的子民非常厭惡,神直說這種必須治死,免得民擅敢行事. 至於審判若有冤屈,除了尋求審判系統的伸冤外,另一條路就是向神呼求. 神清楚明說,審判官若不公,定義人有罪,定惡人為義,欺壓弱勢,收買假證人,收受賄賂,致使神的律法不彰,公義隱晦.那麼這種罪是極重的大罪,神必聽這種冤屈之人的呼求,祂要親自處理. 至於你在這邊的鼓譟,你反而可能是犯罪的.違反聖經是誰講的?可拉也說摩西的領導是違反神的旨意的.而且有很多人跟從他,站在摩西的另一邊.都是傑出有點名望的.可拉死了,250個尊貴人後來也被神的火燒了. 一切事判斷的依據,還是要看聖經,不要隨人起舞.至於看聖經能不能有得救的智慧,那要看神的憐憫和賞賜.讀聖經讀到變成魔鬼的工具也大有人在.自己省察吧.得救才是目的,敬虔才是道路. 撒迦利亞的預言,這全地的三分之二,必被剪除.三分之一才能得救,而三分之一得救的,也不是輕輕鬆鬆,都必被火熬煉.全地不是全世界,而是指迦南地,神的應許之地,就是真教會.
[ 2 ] CCC ( 2015/6/11 下午 11:39:00 )
1.有爭訟之事,要尋求律法所定的審判官(複數,一般是審判的會議) (申 17:8-11)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2.審判結果必須聽從遵行.違者處死. (申 17:12-13)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3.審判官的權柄從摩西分賜神的靈而來.代表神行審判權,必須完全依律法正直判斷,若否,神必處置. (箴 22:22-23)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在城門口,就是指審判,裁判. (箴 22:24-27)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裡。 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你若沒有甚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 -這緊接著上節,有人不滿,滿口道理,而你隨之起舞,這節經文很可能就是在講這樣起鬨的人.效法他的行為,擊掌就是贊同成交,欠債就是指犯罪,得罪神.作保,就是你還替他得罪神的行為背書.夠傻了. 4.歷史上常有審判官不公的事,神要對付這些審判官的成員.主稱他們為仇敵,就是如同魔鬼. (賽 1:21-24 ) 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 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 (耶 5:28-29) 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 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耶 5:30-31) 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 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 (亞 7:8-12)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撒迦利亞說: 萬軍之耶和華曾對你們的列祖如此說:要按至理判斷,各人以慈愛憐憫弟兄。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 他們卻不肯聽從,扭轉肩頭,塞耳不聽, 使心硬如金鋼石,不聽律法和萬軍之耶和華用靈藉從前的先知所說的話。故此,萬軍之耶和華大發烈怒。 5.神必為在審判中遭受不公的弱勢者伸冤. (出 22:22-24)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申 10:17-18)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他是萬 神之 神,萬主之主,至大的 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 (申 27:19) 對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眾民都要說∶阿們. (太 23:14)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 -侵吞寡婦的家產,就是指民間的利益糾紛送到審判官這裡來處理,而審判官為了得好處(不一定是錢),就藐視神的律法,違背良心判弱勢者不利.這就是侵吞寡婦家產的意思,和舊約時的例子一模一樣.今天也不可能沒有. -但你要小心怎麼應對.也許你自認是支援弱勢,幫助寡婦,可是假如你判斷錯了,你就是可拉黨了. (路 18:2-7) 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罷,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 -這是主耶穌教我們要不住禱告.連不義的審判官都給他伸冤了,更何況神,最大的審判官一定要為她伸冤.可是你信嗎? 這向主呼求的道理,你信的下去嗎? 還是一定要搞抗爭,才能顯出自己的義? 更何況,弄錯了怎麼辦? 變成可拉黨怎麼辦?
[ 3 ] CCC ( 2015/6/12 上午 01:18:00 )
在伊甸園裡,還沒有夏娃,還沒有罪,亞當是活的,是自由的.神卻在園子裡放了一株善惡知識樹,唯一"不可"的律法,就是這棵樹的果子不可吃.至於其他,你隨便吃.寶貴的生命樹的果子都隨便吃. 為什麼神要在一切所造的美好中放一棵有可能讓人犯罪的樹,有可能使人死的事物呢? 試驗啊.就像神試驗亞伯拉罕一樣,神試驗人子耶穌一樣.亞當在自由,不被罪挾制的情況下,竟然失敗了.亞當是沒有通過試驗的石頭,而末後的亞當-人子耶穌,是通過試驗的石頭.什麼試驗? 就是耶穌從小到大,從出生到死亡,他都在遵守道理,絕不違反神的旨意,他的一切行動,不是憑自己的意思,乃是憑那差他來者的意思,就是指律法-神的旨意.即使受到審判官不公的判死,他也不違背神的律法,神的旨意.他傳真正的律法,也行完全的律法.他即使受到冤屈,還是絕不逾越神的律法,神的旨意,就是冤死,放血,皮開肉綻,被吐口水,扒光衣服當眾裸身的羞辱,他還是罵不還口,遵行律法,這就是經過試驗的石頭,成了房角的頭塊基石. 這就是人子耶穌從肉身的人,變成生命的靈的十字架的道路-遵行,死都要遵守,行在神的道理中.而這正就是那些要成聖完全,得勝試驗,通過火煉的人所必走的十字架的苦路. 神在伊甸園裡放了一棵善惡的知識樹,同樣,神也容許不好的事和人在真教會裡發生.意思是一樣的.真教會就是神的園子,受洗進來的都得自由了,不再被罪挾制了,有擇善的自主權與能力了,但是,神給信徒自由意志,如同亞當有自由意志,要選什麼? 自己決定.決定選什麼,決定怎麼做,這就是對神的信心,就是試驗. 都是好的事,安舒的日子,怎麼叫試驗呢? 你有的吃,有的穿,你遵守律法不偷竊不殺人這不算甚麼,就是惡人也能遵守.你快餓死,赤身露體還是不偷竊不殺人,只是為了要遵守律法,行神的旨意,這就是得勝,就是通過試驗,就是基督的門徒.而不在是肉體的亞當了.就是結果子的樹,而不是無果子的廢木. 因此,教會裡不完全,不好的事,還是神的允許,在神的手中.正如神允許善惡樹在伊甸園,古蛇引誘夏娃一樣.正是這些事,就篩掉那些不敬畏神的人,卻同時煉淨敬畏神的人.麥子稗子就分開了,山羊綿羊就分別了.任何事都要想想,律法怎麼說? 道理是怎樣? 不是說看見一點不好,受一點委屈就有理由用自己的方法來處理.這你自己做神就好了,哪裡有跟從主耶穌,別自己騙自己了.遵守道理到就是被陷害,受委屈,還是一心想著道理,硬是不逾越神的話.這就是信心,就是試驗過的石頭. 更何況,如果是犯罪受罰,而不是受冤屈.還藉網路壯大聲勢,不尋律法的規矩行事.毀謗,攻擊,紛爭,試圖以"人多勢大"的方式來強化自己的合理性,律法從沒有這種規矩.主耶穌也沒有這樣做過,反而歷史上的可拉是這樣做過;押沙龍是這樣做過;示巴加這樣做過;亞多尼雅這樣做過.
[ 4 ] 小天使 ( 2015/6/12 下午 04:41:00 )
轉答傳道回覆, 喜信網路家庭為福音網站,不談教牧之事。 懇請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