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學堂

[ 1 ] FJ ( 2017/3/17 下午 04:28:00 )

文 王欽如

在一些教會中,我們會聽說某些同工或弟兄姐妹有得啓示、看異象、作異夢的特殊經歷或恩賜。一些弟兄姐妹喜歡對之到處宣揚,但常有另一些弟兄姐妹對之不以爲然,甚至持懷疑或否定的態度,此事常引起教會内部的争執和不睦,影響了教會聖工的正常開展,甚至影響了教會的興旺發展。基於此,我們應當本著聖經樹立對啓示、異象和異夢的正確認識,以及找出解決此類問題的正確方法。

一、啓示、異象和異夢的意義
1.啓示,原文爲「除去遮掩、除去面紗」之意,在神學上是指神向人除去遮掩之物,顯明自己,把真理和旨意告訴人(太十一27,十六17;林前二10)。
2.異象、異夢,是指超自然的一種感覺或視覺上的經歷。異象應是人在清醒的狀態下的經歷,異夢應是人在沉睡狀態下的經歷(徒九3-6,十六9-10;太一19-23,二12)。
3.異象、異夢是神向人啓示的一種方式(民十二6),不過在聖經中也確有假先知傳假啓示、假預言的事實(申十八22)。所以,神的選民必須對教會中出現的所謂「啓示、異象、異夢」,持慎思明辨的態度(林前十四29;約壹四1),以免中了撒但的詭計。

二、啓示、異象和異夢的來源
1.真神的啓示和教訓
a.撒母耳得到神的啓示(撒上三4-14)。
b.以賽亞看異象,受神差遣(賽六1-8)。
c.保羅看異象往馬其頓傳道(徒十六9-10)。
2.撒但製造的混亂
a.撒但會假裝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3)。
b.撒但假冒撒母耳顯現(撒上廿八6)。
c.耶利米時代的假先知,會說假預言來迷惑人(耶廿三25-32)。
3.人自己的意念
常言道:「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人或出於私意或出於驕傲,「以幻夢爲預言,以謊言和矜誇使百姓走錯路「(耶廿三32)。聖經說:「……也不要聽信自己所作的夢,因爲他們託我的名對你們說假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廿九8-9),「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自神的口」(耶廿三16)。

三、真神啓示的特徵
1.一定符合聖經真理
因爲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神就是道,就是真理(約一1、十四6),神絕對不會啓示不符合聖經真理的信息;若有人所得到的啓示與聖經真理相抵觸,那就不是出於神。
2.一定與神的慈愛、公義以及聖潔的本性一致
因爲神不能背乎祂的本性(西二9),若有人得到的啓示叫人去隨從和事奉别神或違反神的誡命,就不是出於神(申十三1-4)。
3.一定會應驗
因爲神是宇宙的主宰,全能、全智、全知,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創一1,十七1,十八14);祂又是誠實守約的神(申卅二4;羅一2;申七9)。若有人傳揚的信息「若不成就,也無應驗」,就不是出於神,他就是假先知(申十八20-22)。
4.一定會造就教會,對信徒的靈命有益
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叫人體貼肉體、貪愛世界,乃是邪靈的工作,「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約壹四5-6)。
5.如果是兩個人對同一事工得到了某種啓示,那麽它一定不會互相抵觸,反而會互相應證,證明它是符合神旨意的。
例如神啓示哥尼流去邀請彼得來他家講道,並明示此舉可使他全家蒙恩得救(徒十3-6,十一14),同時,神也啓示彼得應當應哥尼流之邀去他家講道(徒十9-20),並且用「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來證明「神的救恩也臨到外邦人」這個事實。

四、正確的態度
1.要慎思明辯(林前十四29),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約壹四1)
主耶穌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爲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太廿四4-5)。
2.先放在心裏反覆思想,等待應驗後再作傳揚
馬利亞得到天使「你要懷孕生子」以及親戚伊利莎白亦懷了男胎的啓示後,不但反覆思想,而且親自去見伊利莎白,要看天使的話是否應驗(路一26-45)。再如,野地裏的牧羊人得到天使所傳的「救主降生」的信息後,急忙往「伯利恒看看所成就的事」,「既然看見,就把天使論這孩子的話傳開了」(路二8-20)。
3.對啓示、異象和異夢不可強求、妄求
屬靈的恩賜和能力,是神隨祂自己意思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不是人可以憑私意強求來的(雅四3)。神對天下萬事有祂的定意和定時(傳三1-8),到了神所預定的時候,神自然會有啓示和奇妙的帶領,例如保羅第一次外出旅行布道以及到歐州宣道,都是在他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接受神的差遣的(徒十三1-5,十六6-12)。
4.對啓示、異象和異夢不可私意強解
若有不明白之處,就要請教教會長執同工,不可自己強解,因爲顯明奧秘之事的能力是出於神,而不是出於人的智慧和能力。神嚴禁一切彷彿異教之類的求簽、卜卦、方術等事情的出現(申十八9-14)。約瑟在埃及爲兩位同囚的官員和法老解夢,以及但以理爲尼布甲尼撒王解夢,他們都強調解夢的能力是神所授,而不是他們自己(創四十8,四一25、38-39;但二27-28、30)。
5.不要因得到啓示、看異象、作異夢而驕傲
得到啓示、看異象、作異夢不要驕傲,不要因此認爲自己最屬靈。對偶爾得到啓示、看異象、作異夢的弟兄姐妹,不要稱讚,也不要鼓勵,以免他心生驕傲而落入撒但的網羅,因爲這些與得救進天國都沒有關係;人若想進入永生,就要藉著水靈重生(約三5;多三5),並且在日常生活中遵行神的旨意(太七21)。

舊約所處的時代是律法和先知時代,當時還沒有聖經,所以神要藉著所揀選的先知來傳達自己的旨意;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是新約的恩典和真理時代(約一17),神的旨意已經藉著聖經向人類完全顯明,並爲人類提供了判斷是非的正確標準——聖經(賽八20)。聖經就是最大的神蹟,所以,主内的弟兄姐妹要認真研讀聖經,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西三16),並追求靈命的長進,「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
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

最後,我們要靠聖靈的帶領來查經,從中可以得到對異象、異夢的正確認識。下面所列的幾節經文,可以輔助我們進一步去認識這些真理。

* 經文:「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攔阻人不陷在坑裏,不死在刀下」(伯卅三15-18)。

1.「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
這說明,啓示不是人在自己的意思主導之下強求而得到的,例如主的母親馬利亞獲得啓示(路一26-34),又如主藉異夢指示保羅往馬其頓去宣道(徒十六6-10),這些均不是出於人的意思所祈求來的。
2.它是出於神的教訓,而不從人的謀算。
這說明,啓示、異象和異夢一定是屬靈的、屬生命的教訓,它對人的靈命有所造就,正如主耶穌所說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神不會向人啓示世俗的事(約壹四5-6),例如耶穌對尼哥底母講水靈重生的真理(約三1-9),又如天使告訴哥尼流去請彼得來傳道,並指明「可以你叫全家得救」(徒十一13-14)。
3.「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
這說明,出於神的異夢,人在清醒之後依然印象深刻,它決不是無意義的幻象,而是具有真理或品德上的教訓,例如雅各在伯特利夢見天梯的經歷,使他的靈命獲得甦醒(創廿八10-22),又如神藉異夢指示東方幾個博士不要回去見希律,以免洩露聖嬰耶穌的住處(太二12)。
4.「攔阻人不陷在坑裏,不死在刀下」。
這說明,神要保守選民的靈命或肉體免受災禍,例如神攔阻先知巴蘭去見摩押王巴勒有關咒詛以色列民之事(民廿二12-13),又如神指示約瑟帶著聖嬰和馬利亞逃往埃及,以躲避希律的殘害(太二13)。
5.「不行驕傲的事」。
這說明,人不可在虛榮心的驅使下強求神的啓示,也不可因今生的驕傲,爲了增加自己話語的分量,把自己的意見說成是主的啓示,例如希律王「講論一番,百姓喊著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希律不歸榮耀給神,結果被主的使者擊殺(徒十二21-23)。神的僕人也不可因被神重用,得到恩賜、智慧、能力而自高自大,以免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提前三6)。本會初期工人張巴拿巴因爲驕傲而被神棄絕,可以作爲我們的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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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水2009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