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瑪拉 ( 2003/8/2 上午 08:20:00 )
海外聯婚的慎思 文: 瑪拉 配 和 來 自 兩 個 不 同 的 文 化 、 思 想、 觀 念 的 人 , 即 使 同 樣 是 中 國 人,又 是 主 內 一 家, 如 果 婚 前 不 求 了 解 對 方, 僅 靠 一 面 的 相 親 ,加 上 婚 介 的 美 言 , 又 礙 於 沒 有 時 間 及 不 想 多 花 金 錢 在 兩 地 之 間 往 返 , 便 倉 促 訂 婚 。 海 外 聯 婚 無 疑 地 隱 藏 著 危 機 。 一 位 弟 兄 年 近 五 十 , 多 次 相 親 不 成, 便 由 婚 介 引 領 到 國 外 鄉 下 相 親, 基 於 主 內 同 靈 就 錯 不 了 的 心 態 , 急 切 地 與 一 位 離 過 婚 的 姐 妹 訂 婚, 此 舉 令 在 台 灣 的 家 人 心 驚 肉 跳。 雖 然 他 聽 說 這 個 女 士 過 去 曾 兩 次 辦 假 結 婚 來 台 找 工 作, 也 不 以 為 意。 她 的 途 徑 非 法 但 是 被 美 名 為 父 還 債, 情 有 可 原。 教 會 長 執 可 能 礙 於 兩 人 異 地 ,實 難 聚 合 做 婚 前 協 談, 再 度 見 面 就 是 結 婚 的 時 候 了。 婚 後 才 發 現 新 娘 因 教 育 程 度 有 限, 除 了 思 想 無 法 溝 通 外 , 對 人 倫 道 德 的 觀 念 也 極 其 偏 差, 新 媳 婦 種 種 怪 異 行 徑 令 婆 家 不 堪 其 擾。 結 婚 索 錢; 生 子 索 錢; 婚 姻 變 相 成 交 易。 國 際 電 話 打 不 停; 一 年 兩 次 婆 家 得 供 應 她 免 費 機 票 飛 返 娘 家; 每 月 按 時 領 乾 薪, 卻 菜 不 買、 飯 不 煮、 水 電 瓦 斯 不 關; 成 天 在 外 遊 蕩; 幼 兒 乳 養 責 任, 白 天 是 婆 婆 的 , 晚 上 是 先 生 的; 婆 媳 口 角 就 報 警 處 理; 強 行 搜 查 婆 婆 皮 包 , 指 控 她 偷 東 西; 咒 罵 伺 候 她 三 餐 的 婆 婆 ; 帶 她 去 看 病 途 中, 一 聲 不 響 跑 回 家, 留 下 婆 婆 在 人 群 裡 尋 找 苦 候; 在 教 友 間 則 散 播 婆 家 都 不 給 她 錢 及 要 對 她 不 利 的 謠 言 。 年 老 多 病 的 婆 婆 撐 著 一 歲 多 的 孫 女 , 去 教 會 還 要 面 對 質 詢 的 眼 光 :別 人 口 中 的“婚 前 熱 心 又 活 潑”的 姊 妹 怎 麼 會 變 得 如 此 不 近 人 情 ? 莫 非 婆 家 苦 待, 受 了 刺 激 所 至 ? 一 心 想 扮 好 拿 俄 米 角 色 的 婆 婆 身 心 俱 疲 。 想 請 兒 子 搬 出 去 , 又 怕 媳 婦 去 外 頭 講 婆 婆 趕 她 出 門 , 罪 名 加 一 條 。 前 陣 子 媳 婦 丟 下 孩 子 返 國 , 才 返 台 就 稱 病 臥 床 數 月, 醫 生 檢 查 不 出 她 何 處 有 恙 ,婆 家 莫 可 奈 何,只 好 任 她 繼 續 白 吃 白 喝 的 人 生 。 不 可 思 議 的 是 , 婆 婆 仍 叫 兒 子 按 月 付 給 妻 子 生 活 費,認 為 理 應 盡 諸 般 的 義 。 如 此 縱 容 姑 息 , 無 異 搧 風 點 火 , 變 相 鼓 勵 愚 頑 人 作 惡 ,於 惡 人 的 罪 上 有 份。 溺 愛 而 不 教 是 誤 解 了 愛 的 精 義 , 違 反 了 基 督 公 義 的 原 則。 保 羅 在 帖 後 三 章 十 節 強 調 “ 若 有 人 不 肯 作 工, 就 不 可 吃 飯 ”。 教 會 長 執 對 這 樣 享 受 利 用 他 人 勞 力 又 不 願 付 出 分 毫 的 家 庭 悲 劇 , 是 否 考 慮 介 入 , 來 個 婚 後 協 談 呢 ? 有 的 教 會 積 極 參 與 輔 助 準 新 人 預 備 終 身 大 事 的 事 工。 傳 道 人 數 度 會 晤 雙 方 , 針 對 青 年 對 信 仰 的 認 識 並 分 析 婚 姻 現 實 的 責 任 與 義 務 , 提 供 假 設 性 問 題 咨 詢 雙 方, 藉 以 進 一 步 了 解 對 方 的 思 想 及 處 世 態 度,以 免 魚 目 混 珠, 早 日 識 破 有 目 的 心 機 的 假 信 徒 。 最 重 要 的, 當 事 人 應 不 住 地 禱 告 ,交 託 仰 望 神 ,祈 求 神 的帶 領。 尋 求 對 象 要 求 知 己 知 彼, 確 知 對 方 的 成 長 背 景、信 仰 基 礎、 及 身 心 人 格 是 否 健 全 等 條 件。 不 當 操 之 過 急 或 草 率 行 事, 寧 缺 勿 濫, 否 則 婚 姻 失 敗 則 殃 及 全 家, 抱 憾 終 生 。
[ 2 ] ^^ ( 2003/8/3 下午 04:40:00 )
-------------------- 尋 求 對 象 要 求 知 己 知 彼, 確 知 對 方 的 成 長 背 景、信 仰 基 礎、 及 身 心 人 格 是 否 健 全 等 條 件。 不 當 操 之 過 急 或 草 率 行 事, 寧 缺 勿 濫, 否 則 婚 姻 失 敗 則 殃 及 全 家, 抱 憾 終 生 --------------------- 所言甚是, 故事中的這個主角甚為可憐,遭遇令人同情, 但其中有些蹊蹺應該是結婚前就可以判斷出來的, 例如, 不可嫁娶離婚的人,否則等同於犯姦淫; 雖說對方看似也為主內信徒, 但並非每個受洗的人就是『真』信徒, 還是要看她內心是否真的有『受洗歸入基督』,並在行為上表現出來。 男主角單純的以為信徒就一定是好的, 導致後來家庭的悲劇, 令人唏噓不已~ 另外, 辦理『假結婚』來台灣工作就蠻奇怪的,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一個心中真有信仰的人,應該會靠神而不會靠這種手段找工作, 如果是我,我是絕對不會選擇這種對象結婚的。 然而, 不管怎樣, 現在討論這些也無濟於事, 我們基督徒,既然已經結婚了就不能離婚, 所以不管過去怎樣、我們犯了什麼錯、對方是怎樣的人,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把將來交託在神的手裡。 何西阿書裡面記載何西阿先知的妻子, 是個素行不良、行為不檢點的女人, 然而神仍要何西阿二度把妻子接回來、愛她、接納她。 既然無法離婚, 我們能做的, 是藉由禱告將這整個家庭交在神的手裡,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或許神會改變她、或許神用其他的方式為我們安排道路, 只要緊緊抓住神, 求祂幫助我們, 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忍耐煎熬, 神必會為我們開路, 讓我們體會他奇妙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