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學堂

[ 1 ] 疑惑者 ( 2003/7/5 上午 12:49:00 )

真耶穌教會遵守 神的十誡,認為這是道德律不可廢,而其中提到不可姦淫,認為這是致死罪,是要被教會除名的,

而新約耶穌說到凡看見婦女就動了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五:28)

這是不是說我們只要看到漂亮女孩,又起了淫念,就犯了十誡,也就是致死罪,要被教會除名了.

除名的實質意義為何?被除名的人是否就永遠與 基督耶穌的救恩隔絕了呢?

[ 2 ] 愚者 ( 2003/7/5 上午 03:57:00 )

(來6: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來6:5)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來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來6:7) 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來6:8)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來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來10: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來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來10: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關於致死的罪, 最不需討論的就是"褻瀆聖靈".
(可3: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可3: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犯第七誡的姦淫之所以嚴重, 倒不是因為中國人說:"萬惡淫為首". 應該是:
(徒15:28)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徒15:29)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這邊的姦淫應該翻譯為淫亂, 其實包括了第七誡的姦淫(與人配偶或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關係)及未婚者間的淫亂.

因為不可犯姦淫是重覆的命令, 又因:
(林前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還有聖經有因淫亂將人趕出教會的教訓:
(林前5: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
(林前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喫飯都不可。
...
(林前5:13)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13 節所的"惡人"是9 節"淫亂的人", 是要趕出教會的!

至於主耶穌說的高標準, 如果真實行起來, 誰沒犯過罪? 主耶穌將標準提高, 就是要我們約束己心, 棄絕眼目情慾, 如果心,眼這關能夠守住, 怎麼可能實際去犯罪?
如果心,眼這關過不了, 因為良心會責備我們, 犯了主的教訓, 所以也比較不會一錯再錯, 犯實際的大罪.
(創39:9) 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
還沒有頒佈十誡之前, 姦淫已經是得罪神的大惡!

但是如果心,眼這關守不住, 又銷滅聖靈的感動, 執意往滅亡的道路直奔, 蒙蔽良心. 將誡命拋在腦後, 故意犯罪, 離棄道理, 鑄下大錯時, 就已經來不及了, 如果受過赦罪的洗禮, 也沒有再悔改的機會, 如果沒受過赦罪的洗禮, 確實悔改, 不再犯, 可藉洗禮赦罪.

個人是根據聖經作這樣的結論, 但是被趕出教會(就是除名)的人, 若是真心痛切悔改, 或者神會特赦, 也說不定, 但我們絕不可以身試法, 心存僥倖.

為何要將犯死罪的人趕出教會? 是因為要衛護教會的聖潔!
(林前5:6)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
(林前5:7)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林前5: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 3 ] 愚者 ( 2003/7/6 下午 10:43:00 )

現今世代邪惡, 撒但藉著眼目的情慾, 誘惑絆倒許多人, 所以我們應靠著聖靈的能力, 切切的保守我們的心, 也杜絕一切可能污染眼睛的事, 例如, 看到來路不明的 e-mail (異媒餌), 不要有好奇心, 開都不要開, 寧可錯殺無辜, 也要滴水不漏!

(箴4:23)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 4 ] 愚者 ( 2003/7/6 下午 11:13:00 )

中國古聖賢之"非禮勿視", 現代更顯為重要, 也是符合聖經教訓的.

[ 5 ] 愚者 ( 2003/7/6 下午 11:23:00 )

不只是"異媒餌"e-mail, 看到異常, 不需開就殺掉, 連網路聳動人色情類的新聞標題, 點都不需要去點(click), 現代的媒體, 已經被不敬虔的人大大污染了.

個人認為, 得了聖靈, 更要有節制能力.

[ 6 ] Lawrence ( 2003/7/7 下午 12:20:00 )

同意... 其實看到那些標題的垃圾郵件, 應該就要殺掉這些檔案. 不然的話就是變相一直在接受這一類激起情慾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