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博渡雪銘 ( 2003/11/22 上午 01:07:00 )
我從小就受喜歸入基督 到現在已經二十六年了 本來有一段美好的戀情 可是卻因為過去所造成 遺憾被迫要分離...... 當時還小並不知自己所 做的是什麼?? 只知道自己在小二時 已經做了讓現在後悔 的事情........ (和小一的女生發生關係) 當時也不知道為何要這樣做 等到年紀越來越大 才漸漸明白 自己的行為 也因為這樣 讓我有一種不公平的感受 為何我會在信仰剛起步的時候 神沒有保守我?? 不懂道理的時候 神沒有制止我?? 做錯了事?? 我也認了~~ 並沒有埋怨神 只是充滿疑問與無奈??? 現在不知該怎麼辦?? 我未來的婚姻又該如何是好?? 面對教會的聖工又能如何??
[ 2 ] 老師 ( 2003/11/24 下午 03:20:00 )
親愛的BABY, 你知道何謂"性行為"嗎? 你在國小一二年級時就已有性能力了嗎? 你健康教育清楚嗎? 等你回答以上問題後,我再告訴你該怎麼做!
[ 3 ] 博渡雪銘 ( 2003/11/24 下午 10:54:00 )
我要怎麼說?? 當時年紀雖小 但怎麼會做這樣的事情 我也不知道 只是好奇或好玩 但不論怎樣 心靈上總是有很虧對神的地方 國小一二年級好像沒有教健康教育 也不知道什麼是性行為 可是我做了 心靈真的很不安 我只有一個疑問 這跟明白道理有沒有關係 這跟暸不瞭解性行為有沒有關係?? 這會不會影響我將來的信仰?? 很多很多的疑問?? 前幾天的靈恩會中 我到前面禱告求神諒解 求神幫助我 我真的很需要答案 我真的很無奈 但如過要按照真理來行 為了將來的信仰與得救 我願意 我接受 我順服 謝謝您!!
[ 4 ] 老師 ( 2003/11/25 上午 10:50:00 )
據個人了解,教會中針對犯第七誡的定義通常為男女性器官的結合,在舊約聖經中以色列的律法之子也是有一定的年紀才能成為律法之子,在你小時雖已受洗,但在不清楚道理及發育未成熟的狀況下犯了第七誡(其實這並未構成第七誡的罪行),因為你發育未成熟,兩個小孩子如何發生性行為呢? 所以若未有性器官的結合,則只是誤犯之罪,用心悔改,相信主必憐恤,仍有機會在主內的姐妹結婚的,但詳情最好是請教傳道.
[ 5 ] 博渡雪銘 ( 2003/11/25 下午 01:22:00 )
我會請教傳道的..謝謝
[ 6 ] 怪怪 ( 2003/11/26 下午 02:58:00 )
真的是小學一、二年級嗎?我覺得太不可思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