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無奈 ( 2003/11/25 下午 12:16:00 )
晚上七點接到CIZ的電話, 她在電話那頭,哭喊著.....救命!救命! 當我和她在相約的地方碰頭, 我好氣.好急.好心痛...... 她蹲在路旁,光著腳,崩潰式的大哭, 我問她這次又怎麼了? 她說因為晚餐太慢煮好, 所以他就生氣, 拿起剪刀亂剪我的頭髮, 還猛踢我的肚子......, 我不忍心再聽下去了, 我陪他去看醫生, 也找了傳道聊一聊, 但傳道的回答,卻是叫我們忍耐, 唯一要做的就是多替另一半代禱, 我聽了好無奈, 為什麼身為神的兒女,永遠只能忍耐
[ 2 ] 如風 ( 2003/11/25 下午 09:05:00 )
這也許就是沒有主內通婚的一個惡果吧, 沒辦法了,只能忍耐再忍耐了,
[ 3 ] 飛飛 ( 2003/11/25 下午 09:21:00 )
但可以去申請保護令吧!!! ^^
[ 4 ] 冰心 ( 2003/11/25 下午 09:58:00 )
保護令「能」保護誰呢?
[ 5 ] new person ( 2003/11/26 上午 11:36:00 )
我是非貴會基督徒,我替被傷害姊妹打不平!我們教會相信在此情況,教會當出面保護,姊妹有權暫時分居,避免再受傷害
[ 6 ] 冰心 ( 2003/11/26 下午 12:54:00 )
保護令既不是「聖旨」也不是「尚方寶劍」。 申請保護令就等於再一次受傷,或再N次的受傷。 清官難斷家務事,那個「清官」會管受家暴的女性呢? 對不起!讓我感慨萬分。
[ 7 ] hopeless ( 2003/11/26 下午 08:58:00 )
這種無奈我很能體會 !_!
[ 8 ] MISS.B.C ( 2003/11/27 下午 04:10:00 )
也許就是因為這樣, 所以每當面對異性, 我都會提高保護意志; 就像一則笑話, 高壯的男人,婚前的手掌.......好溫暖 高壯的男人,婚後的手掌.......打人特別痛!!
[ 9 ] 小弟弟 ( 2003/11/27 下午 04:31:00 )
各位溫柔的弟兄, 該是我們站起來的時候囉
[ 10 ] bigera ( 2003/12/9 下午 02:22:00 )
我也覺得很替她難過 他們有小孩了嗎 (因為我很怕會對小孩造成不良影響) 她的先生有否比較好的朋友? 問問他的朋友先生的想法 是不是她的先生本來脾氣就暴躁呢? 愛一個人 本來就是一件掏心掏肺的事 如果兩人能一起得救 一起奔天國路 是真的很幸福的事喔 是不是到了該為兩個人的信仰思考之時呢? 此時也並非她一個人面對喔 她的家人 同靈 及所有知道的人 都要一起面對與幫助喔 相信神會開路 我們一起禱告喔
[ 11 ] ufd ( 2003/12/12 下午 04:46:00 )
傳道所處理的沒有錯!即使碰到家暴在神的真理維護下也是不能離婚,因為:「神所配所的不能離婚」。我不是她本人所以無法感同深受,但我的親人也同樣遇到同樣的事件,而且另一方已先犯錯。那應該怎麼處理?
[ 12 ] bigera ( 2003/12/12 下午 09:01:00 )
是犯什麼錯 第七戒嗎 他們都已受洗嗎
[ 13 ] 海的故事 ( 2004/1/6 下午 04:43:00 )
我觉得我们教会是不是应该改革一下.在旧约的时候我们不是很多东西不可以吃吗?现在不是都可以吃了.婚姻并不比从前的婚姻环境了,什么东东都在发展,我们应该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要不然总是很受伤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