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學堂

[ 1 ] saicel001(空氣) ( 2004/7/5 下午 11:53:00 )

馬太福音五章27~28節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請問一下

1.如果是這樣話,我們不小心想到了不就是常常在犯罪了嗎?

2.那這樣手淫是不是犯罪呢?如果不是的話,那手淫在做的時候不是也需要幻想自己喜歡的對象不是嗎?

3.適當的手淫可以嗎?這樣自己才不會慾火攻心,去做出不好的事情來,而無法收拾

[ 2 ] YUZE(愚者) ( 2004/7/6 上午 09:23:00 )

如果主耶穌提高誡命道德標準的目地是要多定一些人的罪, 那祂老人家大可不必那麼麻煩.

應該是築起另一道防禦牆, 如果心無法約束而逾矩, 就會自責, 因為主的命令放在那裡, 儆醒敬畏神的人就會反省, 不敢再造次,

人非聖潔不能見主. 所以任何邪念都是不對的, 如果把心放在有意義的事上, 就會減少胡思亂想的機會. 不要用"全世界的男人都會犯錯"來自我安慰, 而同流合污. 應當如保羅勉勵提摩太的:

(提後2: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2: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有人說犯一條等於犯眾條, 所以人是無能為力的, 是的, 靠自己不能, 但靠著懇切禱告, 靠聖靈加添力量卻可! 靠著我們主耶穌基督, 凡事都要得勝. 而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單在我們各人存心. 共勉之.

[ 3 ] 幫傳道貼的 ( 2004/7/7 上午 10:33:00 )

關於網友的問題,
以下是翁正晃傳道的回答

1.所以(約翰壹書一章8-10節),因此(二章3-5節)常儆醒,日日反省,主必幫助。

2.體力太豐沛,常運動,做有益身心的事,就不致被罪綑綁。

3.邏輯觀念不對,不對、不好的事當遠離,消除(約翰壹書五章18節)怎可放縱自由,妄用自由,終得罪神,損己身。

以上的答覆
不曉得有沒有符合網友想要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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