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maggi(浮雲遊子) ( 2004/7/17 下午 05:54:00 )
倘若因另一半有婚外情而兩人離婚 後來他回來認錯 這兩位主內的人可以再結婚嗎
[ 2 ] ㄚ黑 ( 2004/7/17 下午 06:51:00 )
在心靈綠洲有相關討論! http://joy.org.tw/myfamily/mind_post/content.asp?ID=644&Topic=%ADn%A6%5E%C0Y%B1%B5%A8%FC%A7%DA%BCZ%B8%A8%AA%BA%A8%7D%A4H%B6%DC%7E&VIP=0
[ 3 ] maggi(浮雲遊子) ( 2004/7/17 下午 06:57:00 )
我就是看了心靈綠洲的疑問而問滴
[ 4 ] YUZE(愚者) ( 2004/7/19 上午 02:16:00 )
(林前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林前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1節的中文翻譯會讓人誤會, "不可"的語氣延伸到下一句, 似乎離婚後不可以仍同丈夫和好. 其實原文,英文意思正好相反. 應該翻譯為: (林前7:11) 若是離開了、她要守獨身.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也就是說, 離婚後的妻子, 要守獨身, 或是同丈夫復合. 不可再嫁, 除非是再嫁給原配丈夫. 請注意保羅說這是主吩咐的.
[ 5 ] YUZE(愚者) ( 2004/7/19 上午 02:40:00 )
個人認為, 在主神的眼中, 只要男女雙方有夫妻間的親密關係, 他們就永遠是夫妻. 假設丈夫犯了姦淫, 兩人離婚, 在神看來, 妻子的丈夫仍然是原配那人, 她若再婚, 就犯了姦淫, 所以要守獨身, 如果丈夫迷途知返, 回來祈求原諒, 雖然丈夫仍是犯了姦淫, 但對原配妻子來說, 她沒有犯罪, 她可以再與丈夫復合, 姦淫罪不會傳染. 假設妻子犯了姦淫, 兩人離婚, 丈夫可以再娶. (太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羅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羅7:3)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有人把"丈夫死了"解釋為包括肉體的死與靈性的死. 也就是說, 如果主內夫妻, 丈夫犯了姦淫, 等於靈性死亡, 妻子可以離婚再嫁.
[ 6 ] YUZE(愚者) ( 2004/7/19 上午 03:24:00 )
在(林前7:10,11), 那妻子離開丈夫, 但丈夫沒有犯姦淫罪的情況下, 妻子當然不可再嫁! 若丈夫犯了姦淫罪, 妻子可以再嫁嗎? 丈夫是主內或不信有關係嗎? (林前7:10-16), 討論的是夫妻一方不信, 夫妻仍要同住, 不可分開, 若不信的一方執意離去, 卻也不要勉強, 由他去吧. 並沒有討論到犯姦淫的問題. 情況太多, 相當複雜, 只能排列組合分析如下: 丈夫是主內, 妻子不信, 妻子離去, 丈夫可再娶, 或等她回來. 丈夫不信, 妻子主內, 丈夫離去, 妻子不可再嫁, 但可與丈夫復合(主的吩咐). 丈夫主內, 妻子主內, 丈夫離去但未犯姦淫, 妻子不可再嫁. 丈夫回來, 可復合. 丈夫主內, 妻子主內, 丈夫離去犯姦淫, 妻子可以再嫁, 或也可以與丈夫復合, 或守獨身. 丈夫主內, 妻子主內, 妻子離去但未犯姦淫, 丈夫不可再娶. 妻子若回來也要接納. 丈夫主內, 妻子主內, 妻子離去犯姦淫, 丈夫可以再娶, 或妻子回來, 可接納, 或守獨身. "主內"的定義是接受過主寶血赦罪洗禮. 個人意見而已, 敬請指正.
[ 7 ] YUZE(愚者) ( 2004/7/19 下午 11:09:00 )
回覆 maggi(浮雲遊子) 的原始問題: 應該是屬於這種情況: 丈夫主內, 妻子主內, 丈夫離去犯姦淫, 妻子可以再嫁, 或也可以與丈夫復合, 或守獨身. "可以"並不是"一定要這樣去作". 是考慮各種客觀的因素, 由當事人作出對本身對小孩對家庭最有利的決擇, 但又不違反主的命令. 但若有人選擇某一項, 例如, 可以與丈夫復合, 其他人就不應該用舊約律法來論斷她. 因為新約主的命令若與舊約某條命令不同, 應以新命令為準. 回到主的吩咐. "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她要守獨身.或是仍同丈夫和好." 這位主內的妻子, 當然"可以"仍同丈夫和好! 不管這丈夫是不信還是主內, 或是否犯了姦淫. 當然主也讓她選擇獨身. (申24:1), (申24:2), (申24:4), 已經一一被主的新命令所取代. "不可休妻", "守獨身", "仍同丈夫和好"! 有人以教會的聖潔為理由, 反對這主內的妻子與犯了死罪又悔改回頭的丈夫復合, 這丈夫自己的罪由神審斷, 是否被神赦免? 是神的權柄. 但這主內的妻子有什麼罪? 教會的聖潔是應該完全遵行主的誡命, 例如不可妄稱神的聖名, 才是更重要的! 若有人想用電郵賜教, 也很歡迎.
[ 8 ] YUZE(愚者) ( 2004/7/19 下午 11:24:00 )
(林前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如果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林前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教會同靈若有不信的配偶(有可能犯了姦淫), 但情願同住, 就不可離棄對方. (林前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這節應該與下節一起看: (林前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所以不信的配偶是被帶領來相信受洗後才算是真的可以成為聖潔, 兒女當然也是受洗後才是聖潔的. 這邊又說明, 不信配偶的罪, 不會"傳染"給主內同靈或兒女. 當然這不是指原罪的遺傳.
[ 9 ] YUZE(愚者) ( 2004/7/19 下午 11:38:00 )
為了省掉日後諸多麻煩, 最好是主內通婚, 還要婚前好好觀察, 是否對神的誡命真的在意? 例如很簡單的不可"妄稱"(包括:錯誤的稱呼)神的名. "耶和華"是公認的錯誤代稱.
[ 10 ] CalvinPacker(咖爾文巴刻學徒) ( 2004/7/26 上午 04:07:00 )
為了省掉日後諸多麻煩, 只能嫁娶真耶穌教會的人,不要害死外教會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