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2 下午 12:56:00 )
如題 本人有興趣想知貴教派主張守安息日(星期六)的理由及理據?
[ 2 ] kkwife(凱珍) ( 2004/11/2 下午 01:44:00 )
創世紀2章1-3.你看關於我們的答案.他會介紹聖日^^
[ 3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2 下午 02:31:00 )
由於我之前都有問過我的牧師,他給我的答覆是引了希伯來書8:6-13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那前約若沒有瑕疪,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凓他的百姓說〔或譯: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凓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由於以上經文所以不做再守安息日 而我又看回同是希伯來書的第7章,當又提及"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 那根據以上的經文,又應該是否去守那舊的安息日呢?
[ 4 ] YUZE(愚者) ( 2004/11/2 下午 03:10:00 )
十誡是道德律, 永不會廢掉, 主耶穌還將標準更加提高, 使十誡更完全, 不能因為人軟弱不能行就說不用守. (太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林前7:19)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約一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啟12:17) 龍向婦人發怒、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証的。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 (啟14: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如果像多數的牧師所說的, 相信主耶穌就好了, 就永遠得救了, 誡命要更改廢掉, 為何啟示錄還要強調"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呢?
[ 5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2 下午 03:58:00 )
那我現在有一點不清楚了 如你引出的"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之後我去查當中的「律法和先知」的解釋:「律法和先知」即舊約聖經的總稱(見11:13)。 耶穌的「成全」舊約,指履行它的誡命、應驗它的預言、引伸它的含義。 但是又如我之前所引的經文中又指出"不像我拉凓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那當中很明顯是指舊約,又十分可能是十誡,而我又查出這一句的一些解釋指出經文引自舊約希臘文譯本耶38:31-34(於和合本屬第31章, 參串16, 19)。此段列出新約比舊約優越的地方:舊約雖沒有錯誤,但因人的軟弱未能產生果效,而新約正解決了這個問題,因神要將律法放在人的心裡(10, 「裡面」原文作「心意」), 使人有順服祂的心,能親自認識祂 (11, 「認識」 等於遵行神的心意,參撒上2:12; 耶22:15-16; 何4:1; 約一2:3), 並且罪得赦免(12, 「記念」包括行動表現,此處指審判)。先前的約既被新的取代,不但變成舊了,且終會消逝。 就這兩個經文,一個是引自耶穌所講的,另一個是神所講的,而同時又是出自聖經的 那到底應該是消逝還是不能廢去呢? 以我個人的看法而言, 我相信是舊約是要消逝, 但是同時不能廢去 因為新的約是成全 就馬太5章10節,我覺得那句是要對法利賽人講的,因為"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當中又再次查出的解釋是:法利賽人以虔守律法和歷來傳統為己任,不少文士(見2:4註)隸屬這宗教黨派。他們往往在律法的字面上斟酌推敲,而忽略了律法的精義。下文21-48節 , 可說是對20節的註釋:於每一段耶穌首先引述猶太人經常在會堂裡所聽見的,文士對摩西律法的解釋,然後說出他的看法,表明神對人的要求絕不止於按字面遵守律法 所以我覺得又可以引另一個經文羅馬書6: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凓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凓儀文的舊樣。" 而我又找其解釋,由於1-6是婚姻關係的比喻,而這一節是要說明按猶太人和羅馬人的法律,夫妻間一方如去世,婚姻盟約便失卻效力,之後的嫁娶再不受約束。同樣,人本來被律法所約束,但因聯於耶 穌的死,現在已與律法解除了關係(「在 ...... 律法上死了」)。不獨如此,信徒因聯於耶穌的復活,可自由的歸屬主。由於這關係的轉變,信徒不用因律法的引動而生出惡念與致死的惡行 (見7-8) , 反能在聖靈裡用新樣式服事神、結出善果。 而6節中的 「儀文的舊樣」:即舊約的明文規條。 那同時,耶穌是安息日的主,那祂就有對安息日的所有權了去改變了,再者我覺得在新約時代是不用守安息日及主日(星期日)了,因為在其意義就是主,而我們生活也是為了神了,也是為了記念神及榮耀神,那就不再是特定某一日了,而是每一日,因為祂已把律法放在人的心裡了
[ 6 ] YUZE(愚者) ( 2004/11/2 下午 04:03:00 )
所謂前約(舊約)有瑕疵, 並不是說誡命是不好的, 而是誡命雖是聖潔公義, 但人無法憑自己守全命令, 單靠守誡命也無用. 所以主耶穌才帶來用寶血立的後約(新約), 靠人的相信主耶穌, 接受寶血贖罪, 聖靈更新, 才能重生, 此時神的誡命就放在我們肉心上, 不再是以前頑梗的硬石心. 我們現在是盡心盡力的愛神愛人. 那就是十誡的總綱. 雖說在主裡是享受安息, 我們也盼望天國永遠的安息, 但在世就應該順命, 遵守主耶穌為主的安息聖日.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人要慶祝主在第一日復活, 可以, 但不能用第一日星期日取代神訂為聖日又祝福的第七日安息日. 而且真正的慶祝主的復活不在慶祝那一日, 而是要受正確的洗, 與主同復活, 才是天使也會一同慶賀的喜事.
[ 7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2 下午 04:14:00 )
我看還是算吧,那守安息日的事,在新約中並沒有明確指出,而且這又不影響基督教的教義, 但是閣下指出的特別指出"正確"的洗禮,那在貴派中,什麼是其"正確"的洗禮呢?
[ 8 ] Lawrence(Law) ( 2004/11/2 下午 05:59:00 )
給Edmound 新約中, 沒有特別記載要把安息日改到星期日, 是否表示安息日應該要承續下來呢? 不然新約有哪個經文說安息日可以更改到別天嗎? 願您指教. 翻開新約, 只有看到使徒們按著他們的習慣守安息日, 也看到耶穌守安息日, 現今聖經新約的證據, 只有證明守安息日的方法不再拘泥於摩西的律法儀文, 卻沒有證明更改日期的經文, 請問這樣把安息日安置到星期日, 容小弟質疑, 會不會是對經文(如"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做稍嫌過多的解讀了呢?
[ 9 ] Lawrence(Law) ( 2004/11/2 下午 06:02:00 )
To: Edmund 不好意思, 把您的名字多打了一個"o", 特此致歉並更正..
[ 10 ] Lawrence(Law) ( 2004/11/2 下午 06:08:00 )
還有, 容我好奇請教Edmund君. 請問為何您會認為安息日這無關基督教的教義呢? 看回歷史的話, 連割禮該不該廢除, 都嚴重到要長老使徒們開會討論(使徒行傳十五章), 更何況是改換安息日這個神明文規定的日子呢?
[ 11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2 下午 07:02:00 )
給:Lawrence 對不起,可能我是失言了 請問守安息日是否一個律法呢? 老實說,本人只是一位初信者 也只是有兩年左右的時間 所以有很多經文都認識不深 今日很高興 因為討論安息日的問題,而我也翻查了不少經文 但是請讓我看更加多經文再討論 因為本人現在正在考試中呢... 所以可以暫時未能再翻查更多的經文 但是如果可以的話 請你提供多些經文去証明應該守安息日 好讓我明白 因為看聖經,聽神的話語總是有福的 對不起,好像離了題! 但是我認為在新約,如果守安息日是律法的一部分的情況下,那不是因為耶穌基督,所以我們才能有律下中解放嗎? 還有"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那到底這一節經文,能不能代表守新約的人不用再守舊約呢? 如果不能的,那又怎去解釋當中的指出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那到底是什麼歸無有呢? 對不起,不知道以上算不算回應了你的問題 可能有一些觀點會錯誤,敬請指教
[ 12 ] Lawrence(Law) ( 2004/11/2 下午 08:35:00 )
給Edmund君 您太客氣. 不過寒喧歸寒喧, 讓討論能回歸到討論本身上面. 請您先要了解, 小弟討論是本著所了解的來討論, 如果看似有冒犯的地方還請包涵, 因為小弟討論的時候是就事論事, 為的是以後可以在審判台前站立得穩. 還請了解. 首先, 安息日是一個超越了律法存在的日子. 是的, 所謂的摩西律法有談到要遵守安息日. 但是我們不能夠因為摩西律法將要漸舊漸衰微, 就得到安息日本身也可以隨意被更改日期這樣的看法. 不然的話, 摩西律法有談到某些可以吃的動物(如牛肉), 難道也要因為摩西律法將要漸舊漸衰微而可以不用吃牛肉嗎? 就像吃東西本來就是獨立的一件事情, 安息日本來也是獨立的一件事情. 翻開創世紀第二章, 安息日在哪一日神早就規定了清楚. 創世紀說這是神"定"為聖的日子. 而神定為聖的並不會因為律法的將要衰殘而作廢. 因為以賽亞55:11形容: "神口所出的話, 決不徒然返回, 卻要成就神所喜悅的." 既然安息日不應該被更改, 那我們面對安息日的態度要如何呢? 翻開舊約, 我們看到神強調一定要遵守安息日(這有很多例子的, 如果您有興趣考察, 小弟才找幾個來分享). 來到新約, 我們面對安息日的態度, 則應該要效法耶穌和使徒們的態度. 藥效法耶穌和使徒們的態度, 則應該要從福音書和歷史書(就是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路加福音, 使徒行傳)來考察. 小弟以為較不客觀的考察, 乃是從使徒的書信中找經文來推斷他們對安息日的看法. 因為您要知道, 這些書信有時候談到所謂的"守日子"(如羅馬書14:5-6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 或是"安息日"(如歌羅西書2:16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 或安息日...")的字眼時, 並不是真的指稱這些使徒們要廢棄"遵守安息日"這樣的觀念. 而是那些使徒們在寫信時, 是特別針對收信教會的某些錯誤的觀念所以提出的輔助說明的文字而已. (比方說羅馬書14:5-6那裡, 只要您從上下文讀完, 您就會知道, 所謂的"有人認為守這日"云云, 指的是律法上的節期, 並不是指安息日, 原因請參考利未記, 您就會知道猶太人傳統的律法. 然後您再參考一下使徒行傳CH15和當時的基督教背景, 就會明白那時候的教會中的猶太人雖然信了耶穌, 卻還是有要去遵守舊約律法儀文和節期的觀念. 保羅因此強調這些都不重要, 因為這些舊約的儀文作不作都不能讓人得救, 能讓人得救的是耶穌的寶血的洗禮. 歌羅西書那裡亦然, 恕不贅述.) 所以若要考察耶穌和使徒對安息日的態度, 小弟以為, 比較保險的是先從要客觀證明救恩福音的福音書和歷史書考察, 這樣會比較容易得到使徒他們要向未信主或是初信主的人所要傳達的福音訊息. 馬太福音CH12首先記載了耶穌對安息日的態度. 我們可以看到, 耶穌不反對門徒在安息日為了吃東西勞動(掐麥穗來吃). 因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 現在重點來了, 我們可以因為耶穌這句話就表示祂廢除了"要遵守安息日"這樣的話語嗎? 如果我們對照馬可福音2:27, 我們會看到原來耶穌的意思是安息日並不是廢除, 而是當初設立安息日的緣故是為了人的好處(工作六天, 也該休息一天吧? ^^)而設立了, 只是這個目的是等到耶穌來了才真正說明清楚(所以祂說祂是安息日的主). 但是什麼叫做"成全安息日"? "成全安息日"就是要效法耶穌對安息日的做法和觀念. 耶穌在安息日作了什麼事情呢? 1) 到會堂聚會守安息日(路加福音4:16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 2) 必要的時候祂走路旅行(馬太福音CH12和其他很多處的經文) 3) 必要的時候祂醫治人行善事(路加福音6:9和其他很多處的經文) 耶穌對安息日的看法呢? 1) 祂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 2) 祂認為安息日要有進會堂的習慣規矩 3) 祂認為安息日可以做善事, 醫治人, 更可以讀聖經紀念神聚會. 4) 祂認為安息日可以傳講神的道理教訓人 使徒本身也是一樣, 他們在使徒行傳裡面從來沒有談到要廢除安息日, 或是把安息日改到別的日子. 有的, 只有保羅等使徒在安息日傳講福音的紀錄(使徒行傳CH13; 使徒行傳CH17), 這不是和耶穌所作的不謀而合嗎? 所以, "當守安息日"主耶穌並沒有廢除這樣的觀念. 主耶穌只有告訴我們安息日的真正遵守的方法. 至於日子本身, 因為沒有特別吩咐, 所以還是一樣在同一天. 因此, 我們可以知道, 那逐漸廢去的, 不是安息日的日子本身, 而是遵守安息日的律法的方法(如"不可生火", 請參考出埃及記35:3).
[ 13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2 下午 10:11:00 )
大家都是主內的弟兄姊妹,並沒有什麼冒犯的地方 大家都是為主的事,都是為去追隨神,也是為了求真 都是回到題上了 首先, 為什麼安息日是一個超越了律法存在的日子? 無錯,安息日是主在創造中的安息而訂立的,但是聖經中應該並沒有提及要由亞當守安息日,在之後才給猶太人訂下守主的聖日.(我不知道是不是,如果有錯,請指證),那是由什麼經文指出守安息日是在律法之上呢?而我不太肯定,安息日是神給猶太人,叫猶太人守的.那為什麼要外邦人行那猶太人也不能行好的事呢,就好像割禮一樣.那約已舊了,同時潔淨的動物,如果能不吃當然最好,因為這是神所講的,但是當中仍有其好處,因為仍是神的話,如果能做成就好,但是不能又沒關係,因為耶穌已成為神的中保,永遠的祭.所以更新了那約 而我相信"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及"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我認為並非真的廢去律法,正如耶穌講,神的律法是不能廢的,但是這裡是指新的約取代了那舊的,正因為那舊有瑕疪,因為在人是不能,所以就立了新的約,就變成在神就能了,因為律法已在我們的裏面,但是那律法本身其實並沒有改變,而是新約以更好的形式成就了那舊,所以那舊可以不用跟了., 只要跟新的約就行了(對不起,因為還未肯定新的約是怎樣的所以未能討論,因為本人講起十分慚愧,新約聖經也還未全部看完) 而在我的意見上,我認為星期日也是不重要的,如我之前所說,我們(基督徒)的存活已是要改了,我們的存活是為了神,為了榮耀神,那我們就只在星期六(日)榮耀神嗎? 我們就只在星期六(日)聚會嗎? 我們只在星期六(日)傳講神的道理嗎? 所以我認為我們的生活,我們的身體已經是神的殿了,神已住在我們內裹, 所以我應為那一日已經不再最要了,因為我們每一天都應該為了神的.因為我們已經不再只在某一日去記念神了,而是每一日,每一刻都是為了神,也與神同在 另外,請問貴教是如果守此日的呢? 是跟猶太人一樣? 還是不一樣呢?
[ 14 ] YUZE(愚者) ( 2004/11/2 下午 10:58:00 )
edmund_lai 兄,
聖經沒有記載亞當守安息日, 但卻明明指出一週七天中, 第七日(星期六)是神定的又賜福的聖日.
以色列眾人出了埃及後第二個月十五日, 眾人因食物吃完了而發怨言, 在頒佈十誡之前, 神就藉著降嗎哪指示百姓要守安息聖日(出16:1-30). 因此, 守安息日的命令在十誡之前就存在, 十誡中又再覆述, 用最多的字句來強調, 守安息日為的是記念真神創造我們(出20)及救贖我們(申5)的大恩典. 今天, 我們既蒙寶血洗凈, 雖說每天都是為主而活, 神的律法(愛神愛人)也在我們心中, 因著愛神, 我們怎能不守安息聖日呢? 每天都是安息, 但第七日難道不是更重要嗎? 為何不能作順命的兒女呢? 為了盡心盡力愛神, 何樂而不為呢? 為何因為撒但藉著人的引誘就不守誡命呢? 為何因保羅少數不太能清楚了解的經文(若深究其實是沒有), 而犯神的誡命呢?
主耶穌說,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 不是一般人誤會的只為"以色列人"設立的.
我們不是跟尤太人一樣在律法下戰戰兢兢的守安息日, 而是在恩典之下記念真神的大恩典. 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關於"正確"的洗禮:
(約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羅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For if we have been planted together in the likeness of his death, we shall be also in the likeness of his resurrection: (KJV)
聖經唯一記載主死的形狀就是"低下頭"(約19:30), 如何"planted together in the likeness of His death?" 如何與主死的形狀聯合? 或被種下去, 被浸入洗禮的水中? 當然面向下入水的洗禮才是正確有功效的! 才能與主一同復活. 若不是真的從水重生復活, 請問, 如何進神的國得救呢?
還有, 只有聖靈運行, 水中才會有靈裡主的寶血.
(約一5: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約一5:4)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約一5:5)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約一5: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約一5:7) 並且有聖靈作見証、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約一5:8) 作見証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約一5: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証、神的見証更該領受了.〔該領受原文作大〕因神的見証、是為他兒子作的。
主肋旁流出的血和水就是赦罪的泉源(約19:34, 亞13:1).
要由有聖靈充滿的主差派的僕人, 奉主耶穌的聖名("耶穌"-YHWH拯救, 就是父子聖靈的那一個唯一的名), 在活水中(溪河海泉)低頭全身下水受浸, 聖靈運行, 靠水中主的寶血洗凈我們的罪.
[ 15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2 下午 11:51:00 )
為了安息日的事宜,我特意再查了一下書籍 當中我找到一些資料,希望跟大家分享一下 關於創世紀第二章1-3節,神創造的大功完成,空虛混沌的世界現在有了秩序和規律,有光,有愛和生命,完全運作不息.造物主的眼中,祂所創造的這個世界十分美好(1:31),一點都不用增減.祂於是歇了(停止)創造的工作. 第2節的安息一字在希伯來原文為安息日一字的來源.<出埃及記> 20:11 引用本章3節"神賜福給第7日",但用安息日代替第7日,把第7日當作了安息日.不過要到以色列民出埃及往西乃山的途中,才規定須在第7天守聖安息日(出16:21-26).等到西乃山頒怖律法之後,宏安息日遂成為以色列民與神立約的一部分(出20:8;尼9:13-14) 出埃及記的20章8節:"第四誡講安息日,'安息日'為今天通用曆法中的星期六,此誡要求以色以人把這天守為聖日,歸給耶和華,停止作工.聖經中規定應停作的工有:耕種,收割(34:21),烤煮(16:23),收取嗎哪(16:26),生火(36:3),檢柴(民15:32),負重(耶17:21),作生意(摩8:5)等日常事務,目的是要人專心敬事神.因為神創造天地,第7天歇息;以色列人有此安息日,可記念工作的完成(11節),也可歇下人犯罪受咒詛之後勞碌的工作,享受神所賜的福氣(9節;創3:18-19),同時記念神拯救他們離開奴役,進入迦南安息之地(來4:1-3) 對今天的基督信徒來說,安息日和其他舊約的節期都是'影兒'(西2:16-17;來10:1),不是實體.安息日所表徵的福分都在主基督裹賜給了我們(太11:28-30).信徒今天在7日的第一日,也就是'主日'敬拜神',是為了記念基督複活與救贖(徒20:7) 與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意義不同." 而有關現在普遍主日(星期日)的起源我找到以下解說 <使徒行傳>雖不是記錄完備的歷史書,但對研究初期教會聚會的情形,提供了不少寶貴線索. 今天教會在主日(禮拜天)聚會,是從甚麼時候開始的呢? 這可以在<使徒行傳>中找到答案. 初期教會最初在信徒家中聚會(1:12-14),也在聖殿裹聚集(5:42;路24:52-53). 聚會時間沒有固定,很可能是天天都舉行. <使徒行傳>20:27說"7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間,保羅...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 "7日的第一日",就是禮拜天,我們稱之為"主日",聖經中有關這日的記載有三處為特別的:這裹是第一次;另外兩次見<哥林多前書>16:2;<啟示錄>1:10 據<使徒行傳>的記載,保羅在特羅亞已經住了7天(20:6),但等到第八天就是"7日的第一天"才聚會擘餅(舉行聖餐),第二天離開. 可見此時主日聚會及擘餅的習憤已定. 猶太人一周7日,從我們現在的星期日開始,到星期六為止.星期日為7日的第一日,星期六為安息日. 保羅和同工常在安息日參加猶太人會堂的聚會,但是他們在已經有人聚集的地方傳福音罷了(13:5;比較5:19-20 ; 16:13,25-33 ; 17:17,19,22 ; 18:7 ; 19:9). 教會後來也沒有定期在安息日聚會,而選擇了每個星期的第一日,也就是禮拜天,來交通敬拜(20:7 ; 林前16:2) 因為這一天是主復活的日子,是有記念性的日子. 早期教父像伊格拿丟(107年),殉道者游斯丁(145-150年),愛任紐(155-202年)等著作,都支持以7日的第一日為教會聚會的日子. 這一日,在約翰晚年著作<啟事錄>中,給予一個意義特別而且深遠的名稱"主日"(啟1:10),因為這一天是特別屬於主的,也是記念主的.如果認為初期教會一直都守安息日,到了主後第四世紀的教會會議才把公開崇拜的日子定為第一天(禮拜天). 這看法是錯誤的. <<使徒行傳>>將這慣例記錄下來. 以上是我自己用手打出來,所以可能會出現錯字,敬請原諒,及請原諒如有任何冒犯的地方還請包涵 但是我是跟原本的文章整篇打下的,所以本人也沒有加上任何其他字 最後我想請求一些回應~~
[ 16 ] ae86mi2(風痕翼) ( 2004/11/3 上午 03:44:00 )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一、安息日(星期六)是神賜福之日 1.神以六日創造萬物,在第七日(星期六)安息了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的工,就安息了。」(創世記第二章第1~3節)。 2.神定此日為聖日,賜福給此日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前段經文中)十誡中有云:「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第二章第8、11節)。 3.叫人在此日休息,特別賜給他們食物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嗎哪)都留到早晨。他們就照摩西的吩咐留到早晨,也不臭,裏頭也沒有蟲子。摩西說:你們今天喫這個罷!因為今天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你們在田野必找不著了。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嗎哪),甚麼也找不著。」(出埃及記第十六章第23~27節)。以色列人在曠野路上,每天早晨神降嗎哪作他們的食物,惟有第七日安息日不降嗎哪,叫人在此日休息,因出去收嗎哪也收不到;然而,神卻讓第六日收取的嗎哪,放到第七日不會生蟲變臭,與平日情況不同。 4.守安息日的,必蒙真神賜福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語,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以賽亞書第五十八章第13、14節,第五十六章第2節)。 5.不守安息日的,將受災殃 神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耶利米書第十七章第27節)。尼希米先知曾斥責猶大的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麼!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尼希米記第十三章第17、18節)。 轉載~~
[ 17 ] ae86mi2(風痕翼) ( 2004/11/3 上午 03:45:00 )
1.猶太人在「律法之下」守安息日 (1)不可在此日生火 「當安息日,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出埃及記第卅五章第3節)。 (2)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主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出埃及記第卅一章第15、16節)。 (3)干犯的要被治死 神曉喻摩西,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這日作工的,必從民中剪除。」(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第14節)。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會眾那裡。……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民數記第十五章第32~36節)。 2.在安息日可以辦理聖事 耶穌說:「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麼﹖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翰福音第七章第23、24節)。「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麼!」(馬太福音第十二章第5節)。 3.在安息日可以作善事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馬太福章第十二章第11、12節)。 4.安息日可以救人 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呢?」他們都不作聲。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馬可福音第三章第3~5節)。可見,安息日可以行善救人。 5.在不得已情形下未能遵守時,神會憐憫 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喫。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作的事(撒母耳記上第廿六章第1~6節),你們沒有念過麼?他怎樣進了神的殿,喫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喫得,惟獨祭司纔可以吃。……『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馬太福音第十二章第1~8節)。可見,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而未能遵守安息日時,神會憐憫的。 6.當以喜樂的心情紀念聖日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不辦自己的私事……你就以耶和華為樂;……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以賽亞書第五十八章第13、14節)。故當以喜樂的心來紀念遵守安息聖日。
[ 18 ] Lawrence(Law) ( 2004/11/3 上午 06:53:00 )
感謝Edmund君的回應, 小弟特回應如下 <引文, 前面恕刪> >>>對今天的基督信徒來說,安息日和其他舊約的節 >>>期都是'影兒'(西2:16-17;來10:1),不是實體. >>>安息日所表徵的福分都在主基督裹賜給了我們 >>>(太11:28-30).信徒今天在7日的第一日,也就 >>>是'主日'敬拜神',是為了記念基督複活與救贖 >>>(徒20:7) 與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意義不同." 容我提醒Edmund兄, 我已經在前面的文章中談到, 若要先引用使徒的書信, 恐怕會有容易誤解的地方. 比方說您所引用的書摘裡面, 就有小弟之前所舉的例子--歌羅西書2:16. 而這節經文若從上下文來推測, 並不是說安息日不用遵守, 而是說安息日的遵守方法不必要被舊約的文字給限制住. 讓我們以歌羅西書2:16來做個討論. 原文如下: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如果這裡出現的"安息日"的意思是說守安息日可以被廢除了, 那"飲食"又該做何解釋呢? 難道保羅也認為因為基督的出現, 所以飲食也該被廢除嗎? 因此, 很明顯的, "安息日"三個字在這裡的意思, 是指著"律法上有關安息日的遵守方法". 就像"飲食"在這裡的意思, 是指著"律法上有關飲食的遵守方法". 節期月朔等字眼亦然. 所以我們不當以這經文認為安息日這"日子的本身"是影兒. 至於使徒行傳20:7, 只有記載了因為保羅在七日的第二日將要離開, 因此而在他離開前(也就是七日的第一日)特別舉行的聚會. 並沒有足夠的文字記載證據來證明說這是常規性的聚會. 甚至也不能證明這日取代了那日. 請參考使徒行傳2:46, [[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 他們那時候剛開始在耶路撒冷可是天天聚會的. 既然只要有傳道牧師可以講道理, 天天就有安排聚會, 那在特羅亞這種所謂的外邦之地, 可不是天天有傳道的地方, 豈不更應該趁著保羅這位傳道離開之前, 多多的聚會嗎? <引文, 中間省略, 恕刪> >>>據<使徒行傳>的記載,保羅在特羅亞已經住了7 >>>天(20:6),但等到第八天就是"7日的第一天"才 >>>聚會擘餅(舉行聖餐),第二天離開. 可見此時主 >>>日聚會及擘餅的習憤已定. >>>猶太人一周7日,從我們現在的星期日開始,到星 >>>期六為止.星期日為7日的第一日,星期六為安息 >>>日. 保羅和同工常在安息日參加猶太人會堂的 >>>聚會,但是他們在已經有人聚集的地方傳福音罷 >>>了(13:5;比較5:19-20 ; 16:13,25-33 ; >>>17:17,19,22 ; 18:7 ; 19:9). 教會後來也沒 >>>有定期在安息日聚會,而選擇了每個星期的第一 >>>日,也就是禮拜天,來交通敬拜(20:7 ; 林前 >>>16:2) 因為這一天是主復活的日子,是有記念性 >>>的日子. 我們先把原文貼出來: [[這些人先走,在特羅亞等候我們。過了除酵的日子,我們從腓立比開船,五天到了特羅亞,和他們相會,在那裡住了七天。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使徒行傳20:5-7) [[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及至我來到了,你們寫信舉薦誰,我就打發他們,把你們的捐資送到耶路撒冷去。]](哥林多前書16:1-3) [[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啟示錄1:9-11) 讀完使徒行傳這些經文以後, 我們可以發現, 所謂的"紀念主的復活"這個意義, 在使徒行傳CH20裡面隻字未提. 因此依據"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就斷定復活日的紀念取代了安息日的紀念, 是無法令人信服的. 我們頂多只能推論, 那時很常聚會, 特別是缺少傳道工人的地方, 在傳道工人離開之前舉行的特別聚會, 是常有的, 卻無法以此說復活日的紀念取代了安息日的紀念. 哥林多前書CH16也是一樣. 保羅只有說要在七日的第一日把奉獻"抽出來留著". 許多翻譯本都翻譯作"放在自己的身邊", 或是"各自存放著". 並沒有"在當日要帶到教會聚會時奉獻"這樣的意思. 所以, 我們知道保羅在這裡的教訓是說, "每逢七日的第一
[ 19 ] THL(THL) ( 2004/11/3 下午 03:04:00 )
我個人相信, 若我們著眼於安息日是否已被主日取代, 又或者安息日重要還是主日重要等, 都是無謂的, 因新約聖經根本就不會就某條單一的律法作出詳細的指引。 而事實上, 新約中也的確沒有証據顯示主耶穌或各使徒有意把安息日癈除, 並以主日取代之, 也沒有字眼指出星期日就是主日。 我認為新約已把舊約中的律法由外面儀文上的要求, 提升到深層屬靈的意義上, 又把零散的律例條文集結為整體的應用去。 希伯來書中的話就是討論新約信徒應向律法抱什麼的屬靈態度, 而保羅﹑彼得等更是教導新約信徒應如何整體應用律法的精意在生活上。 故此, 若 Law 兄或愚兄等, 只抽出一條或數條律法來遵守, 這就似乎忽略了以上的重點了。
[ 20 ] Lawrence(Law) ( 2004/11/3 下午 07:50:00 )
這就是基本觀念的不同... 因為一開始, 您就把安息日定位成律法. 而且在您的觀念中, 律法是要逐漸被廢除的. 問題是, 我已經一直強調, 律法不會被廢除(這是耶穌說的), 被廢除的是"儀文". 律法的精意是一直存在的. 現在看回重點, 為何您會認為安息日"這個日子"是律法所規定出來的? 難道您不相信神起初創造天地, 就已經特別的把"某一天"給分別出來? 為何要用律法一字來合理化歷代教會一切對聖經上誡命的更改呢? 安息日"日子本身"的存在是超乎律法以上, 光是用律法兩個字, 難道不覺得把安息日本身給貶低了嗎? 在基本觀念討論清楚之前, 要更進一步的討論所謂的"屬靈教訓", 或許還不是時候吧~ 所以我覺得, 要繼續這個討論, 要先在基本面(如:何為律法? 何為安息日? 神把安息日這日子本身分別為聖的目的是什麼?)來達到共識, 也許才有可能真正的進入屬靈的精意(也就是安息日的精神).
[ 21 ] CalvinPacker(咖爾文巴刻學徒) ( 2004/11/5 下午 11:12:00 )
to律法(LAW)先生: 大部分真耶穌教會信徒守安息日只是在安息日聚個會,其他事照常做,上館子,買衣服,看股票市場,煮飯,喝老人茶,玩網絡,就以為在安息日聚個會會得救 外教會不在星期六聚會就不得救,是依據聖經那一條請具體說明!!!! 真耶穌教會信徒出差無法守安息日,缺席幾次會失去救恩,請具體說明!!!
[ 22 ] tracykiller(誰) ( 2004/11/7 下午 10:41:00 )
to edmund_lai: 我覺得你有一個想法很好:聚會、紀念神的創造等不該是限於某一天的事情。而我個人也認為,神設立安息日,為要人們最終進入安息(天天心靈能安息),我這裡不是指死後的安息。 不過也有可以思考的地方是:是否基督徒都能在極短時間達到「天天安息」的地步?我想,也許神先讓我們學習在安息日這天進入安息,然後推廣到每一天安息,有無可能? 其次,神從起初就祝福安息日,你覺得到了新約時代,從聖經來看,神有沒有收回這祝福?我的意思是,若要從一週中選擇一天作為主要的聚會日,哪一天會是最合適的?你覺得呢?^o^
[ 23 ] Lawrence(Law) ( 2004/11/8 上午 05:50:00 )
To 巴嘎學徒 呵呵~ 很有趣呢. 如果我們安息日聚會之後放鬆身心, 就要被論斷說不敬虔或是貪酒好吃之人; 如果我們聚會之後還是一樣苦著一張臉又禁食禱告, 就要被論斷說是被鬼附著或是神經病. 怎麼發生在主耶穌身上的攻擊, 現在都一一應驗呢? 明白聖經的您, 應該知道耶穌的答案是什麼吧? ^_* 至於遵守安息日這日子的聖經根據. 這很簡單. 神的誡命講的一清二楚. "要遵守安息日". 耶穌說要進永生, 就要遵守誡命. 約翰說, 愛神的, 就必遵守藉命. 你倒是告訴我, 為何"不可殺人"這條誡命來到了所謂的新約, 就要被遵守. 但為何安息日就不該被遵守? 再來論到有特殊情況之下的守安息日. 神在大衛逃難的時候有難為他的行為干犯安息日嗎? 沒有. 但是神卻追討以色列人在歌舞昇平的時候沒有遵守安息日的敗壞. 這告訴"真正相信聖經都是神的話"的人什麼訊息呢? 不用我特別解釋吧? 我根本無從了解為何你會認為來到新約誡命就可以不被遵守這樣的想法是從何而來? 矯枉過正嗎? 或許吧. 總之衝過頭也是神所不能允許的. 回頭來冷靜思考一下吧?
[ 24 ] THL(THL) ( 2004/11/8 下午 03:51:00 )
Law 兄, 你誤解也誤導了, 若問「安息日」會不會廢除? 我可以直接答: 到天地都廢去時, 「安息日」也不會廢去。 但我真正的意思並不是安息日的存在, 而是需要「遵守」嗎? 也即是說, 須然律法到新約時代都是不能廢除, 但現今是否還有其功用嗎? 我們還能夠靠「遵行...」達到任何目的嗎? 情形就像「割禮」, 它的存在相對於舊約的以色列人來說, 是神所交給他們的, 但到了新約時代, 保羅就清楚的指出, 「遵守」割禮的功用已經沒有了, 所以他從不反對得救的以色列人照舊行割禮, 但卻堅持反對把「遵行」割禮的事應用於外邦人身上, 他自己也不再傳有關「遵行」割禮的事。 所以我希望 Law 兄和愚兄不要看錯我的話, 硬說我要廢除律法。 至於 Law 兄認為安息日是超乎律法這個意思, 我十分欣賞你對神的律法的看重和愛護, 但你的論點純粹都是基於個人感情上的感受, 而沒有聖經支持, 但即或有, 我相信也沒有太大的幫助, 因為即使安息日比律法更超然, 聖經都沒有把它的功用「超然化」, 也即是說, 它的功用也只是和一般律法一樣罷了。
[ 25 ] THL(THL) ( 2004/11/8 下午 04:08:00 )
Law 兄, 你的方向又有點偏差了, 不是「不可殺人」這條在新約時代就要「遵守」, 安息日這條就「不必遵守」。 應該是, 神在新約時代並不因你「不殺人」就使你得救, 同樣, 神在新約時代也不因你「遵守」了安息日而把你救進天國。 保羅﹑彼得﹑約翰甚至主耶穌自己已親自把以上的各條律法歸入了「愛神」和「愛人」兩個總綱上去, 而人能進入這兩個範圍中, 只有神把祂的生命注入了人的內心 (肉心)後才能進入, 而能讓神注入生命的要求是「信心」。 故此, 你若認為要遵守了才能有神的生命, 有了這生命才能更愛神愛人, 那你就注定一生都得不到了, 因為從一起初就偏差了。 得罪得罪。
[ 26 ] Lawrence(Law) ( 2004/11/8 下午 11:24:00 )
T兄... 我一直有聖經根據... 無奈你不知道是視而不見, 或是真的看不到這些聖經根據... 罷了, 再貼一次. 約翰一書 第二章 第3節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約翰一書 第二章 第4節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請注意! 這裡是說"遵守"(obey). 不是說參考(consider). 約翰一書 第二章 第5節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約翰一書 第二章 第6節 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所以, 耶穌"遵守"安息日, 我們也要"遵守". 再來, 如果遵守誡命不能讓我們得救, 那耶穌是說謊的. 因為他告訴財主非常的清楚. 馬太福音 第十九章 第17節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註:有古卷作“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約翰福音 第十四章 第15節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約翰福音 第十四章 第21節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 第十四章 第23節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有關於割禮或是其他飲食的條例(如豬肉不可吃等等)的問題, 我也說過了, 這不叫做"誡命"(commandment), 這叫做"儀文"(written code; ritual). 請仔細思考我引的經文, 然後三思. 佩服我們的精神沒有辦法讓你得救. 因為真理不是讓人佩服的. 而是要真的給你帶來真正的救恩才有用. 要以信心來遵守神的命令(或作"誡命", commandments)才有用. 這就是為何希伯來書說要用信心來調和所聽見的福音! 希伯來書 第四章 第2節 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 27 ] YUZE(愚者) ( 2004/11/9 上午 12:32:00 )
T 兄, 遵行律法並不能讓我們得救, 而是靠相信主耶穌這信主之法入門才可以, 這是確定的. 所以當我們強調要遵守誡命, 只是覆述主耶穌,保羅,約翰的話而已, 若有人說我們是靠律法得救, 那是大錯的指控. (林前7:19)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保羅反對信主的外邦人行割禮, 還要傳這異端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但是他有反對守神的誡命嗎? 把誡命的遵守安息聖日和割禮相提並論是惡者一慣的詭計, 就是引誘人不去守神的命令. 從起初, 我們都是因相信主耶穌基督入門, 而因受正確的寶血洗禮重生, 又得到聖靈日日更新, 才有神的生命注入我們內心, 神又將祂的誡命, 就是愛神愛人刻在我們心版上, 也就是因我們愛神, 所以心甘情願作順命的兒女, 也對主所吩咐的一切,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遵守, 其實在我們教會也有人對安息聖日怎麼算, 已經厭煩了, 他們認為, 新約恩典時代, 只要心裡遵主為大, 只要心裡記念神創造救贖的恩典, 只要靠主有安息, 從什麼時候守到什麼時候, 那只是字面的儀文. 但是, 從另一個角度思考, 很早以前就有人說, 星期五日落開始就是安息日, 若愚以為這是不合乎聖經的異端(嚴格的說, 只要不合乎聖經, 就算是異端). 根據聖經, 盡心盡力的探討, 安息日怎麼算, 也從來沒說, 安息日一定要從什麼時候"守"到什麼時候, 個人自己也常常用"作善事"為藉口(至於什麼算作善事, 那是神與個人的事), 聚會一兩節就走, 在恩典下是自由, 但又時時想著神的誡命, 雖有時無法守的完全, 但心意已到. 如此, 再想想, 萬一愚者錯了, 大家只不過多守了星期六夜晚那半天, 應該是說, 大家在那夜晚, 還認為是安息聖日, 而星期五夜晚, 本來就是要預備將俗事作個了結, 準備身心守第二天的安息日, 所以等於已經在守了. 若有人說, 他真的愛神, 但卻不願遵守神親自定為聖日的安息日, 神賜福給這天, 主又是這日的主, 那這人說的愛神, 豈不是有點空泛不實在呢? 得罪了!
[ 28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9 下午 10:54:00 )
最近本人得到一本書,當中分析了安息日的事宜的,由於此書是很久以前的,太約有50年以上,所以用詞可能與今天有所不同,加上又是我親自用電腦打出的,所以可能會打錯了字,由於本書篇幅很長,所以本人只能抽出部分 首先書中指出主日(星期日)並不是從安息日(星期 六)改過來的,乃是一個新的日子 使徒們既沒有把安息日列在那幾件不可少的事件中(徒十五28-29),就顯明他們以為安息日是基督徒不必守的. 新約上屢次提到較長的一些罪惡名目,如可七21及22節記的十三種罪,羅一29至31節記的二十一種罪,加五19至21節的十六種罪,提後三1至4節的十八種罪,啟二十一8節記的八種罪;但沒有一次把不守安息日列在這一切的罪中. 按新約所記,主耶穌和使徒沒有一次吩咐基督徒守第七日的安息日,也沒有一次責備人不守安息日,或稱讚人謹守安息日. 這未必是出於偶然,可能是故意的,正如新約上故意不吩咐人守逾越節,五旬節,月朔和各種獻祭的條文一樣. 這可能是因為安息日的誡命不如其餘九條誡命一樣,因為那九條誡命是完成屬道德的,安息日的誡命却是含有儀文的一份子和神照顧的一分子.(神照顧的一分子就是世人和牲畜休息,儀文的一分子就是第七日是記念神因創造之工完畢所享的安息,並以色列人從埃及得救的事是豫表神在基督裹所成就之救贖的安息,見來三11,19四1,3,5,6,9-11)基督徒守那九條道德的誡命並不是因為他們在律法之下(羅六14,15, 加三23-25,四21 五18),乃是因為那些誡命也列在新約上那有恩典的教訓之中. 守第七日的人常說主耶穌已守第七日的安息日,基督徒也應當謹守那日. 但這理論是不確的.主耶穌既是生在律法之下(加四4),祂自然就須按照律法的規程守安息日(路四16),受割禮(路二21),被獻與神(路二22及23),守逾越節(路二41,42,二十二7,8)和住棚節(約七2,14),立其餘律法的一切條例(詩四十7,8). 主耶穌知道,祂若在安息日給人醫病,猶太人就必看祂是犯安息日.雖是這樣,祂還在安息日憐愛病人,醫治他們,附帶的也給猶太人解釋安息日的正確意義. 祂讓門徒作了些法利賽人所視為在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並且為自己和門徒所作的加以辯護.主所以這樣行,不但是要更正法利賽人對於安息日所拘泥的錯謬的觀念,也是要顯明第四條誡命的性質與其餘九條的誡命性質不同. 今將主耶穌對於這誡命所表示的列出五層 一) 約五5至18節記載主耶穌在安息日不但醫治了那三十八年的癱子,也吩咐他起來拿他的褥子回家去.猶太人因這事逼主的時候,主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約五17-21)意思說:我是神的兒子,我的父既然在安息日作事,我也可以在安息日作事. 但主耶穌決不能因自己是神的兒子就忽略其餘九條誡命中的任何一條. 二)太十二1至8節記載主耶穌在主息日從麥田地經過,祂的門徒餓了就搯起麥穗來吃.法利實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 主耶穌並沒有用直接的話回答他們說:我的門徒並沒有犯安息日,不過是犯了你們所拘泥錯謬的意思.祂却引大衛所行的答復你們(太十二3,4),為要表示一種緊要的理由,就是補足人的需要比遵守儀文的條例更為要緊. 主耶穌也曾表示殿裹的職事勝於安息日的條例而引祭司在殿裹當安息日加倍的作事(民二十八9,10)說: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裹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太十二5) 主耶穌豈能說祭司犯其餘九條誡命的任何一條是沒有罪麼? 斷乎不能. 倘若祭司在殿裹犯了甚麼道德的條例,如殺人或姦淫,就決不得算為無罪.例如以利的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曾因這種惡行受了刑罰(撤上二22三13,14)主耶穌又說:在這裹有一人比殿更大.(太十二6)意思說祭司在殿裹既可以犯安息日,我就更可以犯安息日的了.注意,主決不能說祂可以犯甚麼道德的條例,因為那是背乎祂自己的性情.再者,主耶穌曾引何六6節的話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這樣,主就將安息日與祭祀(儀文)列為同類的事. 法利賽人看安息日的條例比人的需要更要緊. 法利賽人以為第四條誡命和其餘九條道德誡命一樣是人必須遵守的,不然就不能得救. 守第七日的人也住住是這樣. 他們為表明這理由就常引雅二10節的話為基本證據.但這看法是錯謬的. 主耶穌因法利賽人的意思錯謬,又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主息日的主.(可二27,28) 守第七日的人好引這話為要證明安息日是萬人應當守的. 安息日的原則是關係萬人(創二3),但他們那樣引證主說這話的原意不符. 主的意思並不是說安息日是為萬人而不是單為以色列人設立的,乃是說安息日是為人的利益設立的而人不是為守安息日設立的. 這樣,"人"字在此處不一定是指普遍的人或萬人用的,必須按上下文看這字有無限制纔能斷定是指甚麼人說的.但主耶穌當時既是單對猶太人說這話,大約祂心意中就未必有外邦人. 新約上也沒有一處吩咐外邦人守安息日. 主耶穌話的意思顯明安息日是神為幫助人而不是纏累人設立的 三) 又有安息日,主耶穌知道法利賽人有窺探祂的惡意,想看祂在安息日要不要醫治病人.所以對他們說:我問你們,在
[ 29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9 下午 11:54:00 )
律法是更改的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來七12節) 這更改是怎樣更改呢? 今世的立法院用兩種方法更改國法 一) 倘若他們所要更改的細節不多,理由也相似,他們就將現有的律法的字句修正就是了 二) 所要更改的細節若多,或那根據的理由不同,他們就須將那已有的律法完全撤消,替那律法定一個新律,這樣那舊律法上的條款有的被廢去,有的被加在新律以內. 以第二種辦法,那舊律法的條款有的被廢去有的被加在新的律法中. 照樣,除了第四條誡命以外,其餘的九條都是被加在使徒書上那有恩典的教訓中.譬如新約上直接吩咐或禁止其餘九條誡命所吩咐的,或禁止的 一) 第一條(出二十3,參徒十四15)人要單單的敬拜神,這意思在新約上共計五十餘處 二) 第二條(出二十4,5參約五21)禁指拜偶像, 在新約上共計十二處 三) 第三條(出二十7參雅五12) 共四處 四) 第四條(出二十8), 全新約上沒有一處在主耶穌死而復活以後吩咐信徒守第七日為安息日 五) 第五條(出二十12參弗六2) 共六處 六) 第六條(出二十13參羅十三9) 共六處 七) 第七條(出二十14參林前六9) 共十二處 八) 第八條( 出二十15參弗四28) 共六處 九) 第九條(出二十16參西三9) 共四處 十) 第十條 (出二十17參弗五5) 共九處 而那書中結論(部分) 守第七日的人在討論這問題中,住住不是明示便是暗示人除相信基督以外須守第七日的安息日纔能得救. 這是個危險的道理. 保羅對寫加拉太書信是特為駁斥這一類異端. 人得救是出於恩,也因凓信(弗二8), 也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8), 也不在乎甚麼禮儀(加五2),也不在乎甚麼日子和節期(加四8,10). 恩典不得有甚麼條件(羅十一1,四4,弗二8,9). 保羅曾說人若在相信以外加甚麼條件, 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9)
[ 30 ] edmund_lai(edmund_lai) ( 2004/11/10 上午 01:34:00 )
回Lawrence(Law) {再來, 如果遵守誡命不能讓我們得救, 那耶穌是說謊的. 因為他告訴財主非常的清楚. 馬太福音 第十九章 第17節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註:有古卷作“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關於以上耶穌所說的是沒有錯的,但是你能遵守誡命嗎? 在這個罪的世界之下,加上在那律法之下 沒有一個是義人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章9-12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章10) 那你能說你是跟神及耶穌一樣是可以完全遵守律法嗎? 你能用律法令你稱為義嗎? 你不會在任何一條上跌倒嗎? 所以在新約的恩典之下,人得救是出於恩,也因凓信(弗二8), 也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8), 也不在乎甚麼禮儀(加五2),也不在乎甚麼日子和節期(加四8,10). 恩典不得有甚麼條件(羅十一1,四4,弗二8,9).
[ 31 ] YUZE(愚者) ( 2004/11/10 上午 09:50:00 )
To: edmund_lai, 那本書說: "全新約上沒有一處在主耶穌死而復活以後吩咐信徒守第七日為安息日" 回覆: (路23:56) 他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這是新約時代的記載, 雖是在主復活之前, 但說主一復活, 就不需要守第四條誡命? 那真是匪夷所思. 你說犯一條就犯眾條, 你又說其他九條要遵守, 但卻單單不用守第四條, 那還守其他條作什麼? 反正犯一條, 眾條都犯了啊! 用人的軟弱來作為藉口, 說人不可能守全, 所以甘粹不要守? 小心啊! 我們強調, 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是靠信主之法, 不是靠行律法之法, 恩典沒有條件, 但得恩典後卻不守誡命卻是忘恩負義. 信主後, 更不能廢掉律法, 尤其是道德律的誡命. 律法的更改, 除了更重精意之外, 標準更高之外, 還要刻在你心版, 要你從心裡因愛神而順從遵守. 而他的主張, 卻是要人不守誡命! (加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保羅所傳的我們所領受的, 是要我們遵守誡命的福音! 受正確的洗不需受割禮. 誰傳不需守誡命, 那就是被更改過的, 他就應當被咒詛。 (徒17:2) 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 還有那不止一節在新約書信中要愛神守祂誡命的經節, 包括啟示錄. (啟14: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難道誡命不包括第四條? 那是愛神的誡命中最小的一條. 新約聖經故意不明文寫出,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難道不是作為一個試驗石嗎? 不順命的就在這條上被絆倒! 就因為沒有明文寫出, 我們就說不用遵守嗎? 主耶穌指著摩西說, (約5:47) 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徒15:20)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淫亂、並勒死的東西、和血。 (徒15: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以上, 並不是說信主的外邦人只要禁戒那四項, 就不需要守安息日. 反倒是說, 既然從古以來, 安息日一直被遵守著, 摩西的書, 其中最最重要的, 當然是神親手刻的十誡, 每安息日誦讀, 那麼十誡是不需要再強調, 本來就是每個人最基本的道德本份-愛神愛人, 該遵守的! 所以在十誡之外, 不需受割禮, 但那加的四條卻不可不謹記. 保羅書信有些看似難解的, 如"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請小心, 保羅絕對不是意謂, 我們不需守安息日這誡命, 那豈不是與他自己講的"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衝突? 這裡的日子, 可以是指節期月朔年份, 但絕不可能是保羅批評我們謹守安息日. (賽56:6) 還有那些與神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神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作我〕約的人.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在舊約時代, 就預言新約時代外邦人也要遵守安息聖日. 我們今天記念遵守恩典時代的安息日, 一方面是愛神甘心順服祂的命令, 一方面享受祂為我們預備的祝福, 絕對不是纏累人,嚴格,絕無通融餘地的捆綁! 因為主說, 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祂並沒有廢掉或更改安息日本身. 主自己不需休息, 祂一直作工. 但為了我們人的緣故, 為了我們人的好處, 祂吩咐我們謹守安息日. 這對我們今生心靈身體都有益處, 更對我們將來進入那永遠的安息有絕對密切的關係. 若是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 我們難道還要硬著頸項, 就是不順從, 就是不願遵守這條誡命嗎? 以致也不能進入那永遠的安息-天上的迦南美地嗎? 在世界上都不願意順命遵守安息聖日, 那有資格將來在天上享受永遠的安息呢? 還迷惑不清楚的朋友們, 不要被人誘惑了! 看看追根究底, 是誰在反對守神的誡命, 你是那悖逆(disobedient)之子呢? 還是順命的兒女? 自己作個決擇吧! (弗2: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 32 ] THL(THL) ( 2004/11/10 下午 05:11:00 )
愚兄, 你引用路23及徒17中人物的行動作為在新約中要重視守安息日的依據, 未免有點來得牽強。這兩段中的人物之所以在安息日有這些行動可能是: 1. 安息日只是他們用來計算日子的方法, 因當時根本沒有星期日...六。經文從沒有意思鼓勵人守安息日。 2. 他們是以色列人, 在安息日中是習慣了作一些事, 如我們在星期日是放假一天, 但於非猶太人來說, 就不必以這日與猶太人看齊了。 正如中國大陸很久以前是沒有星期日例假一樣。 你說的沒有錯, 律法誡命並不是只有某一條要守, 其他就可廢除的觀念, 也即是說, 一是全守, 一是全不守, 但人性根本是一條都守不到, 我明白, 人信了主得了大恩, 不可忘掉, 故應要竭力去使神喜悅, 但這動機並不決定人是否得救, 是否有永生, 能否入天國等。 我們要竭力去使神喜悅甚或去遵守新約的誡命或主的命令, 完全是因為一種已建基於得到了神兒女的地位上, 已有聖靈內住等新生命的情形下的當然反應。 並不是要我們「遵守」了這些, 才有資格去談進一步的事。 Law 兄, 你引述馬太十九章中的少年人的經文, 沒有錯, 內中的確有「...得永生...遵誡命...」的字眼, 但不要只抽一兩句就蓋括了整個觀念。 看看這段經文, 這少年的有錢人, 他自認自己從小已經做足了這些要求, 但主最後要求他: 1. 賣了家財, 2. 跟隨主。 要注意的是, 這兩個條件不是包括在舊約的任何一條律法內, 也不是要人遵守的任何條文。 可以看到, 要有永生, 根本不是從「遵守」而來, 而是從你對主的信而來。 再看約翰福音十四章的經文, 那裡也是有「...愛我... 遵守誡命...」的字眼, 但那個「遵守」是基於「愛」, 對象是主, 若未得救, 若沒有永生, 若未得可以進入天國的把握, 你想能否愛主嗎? 若沒有愛主的心, 何能遵守誡命呢? 可以說, 這些經文是和上面回應愚兄的內容是建立同一的基礎上。
[ 33 ] YUZE(愚者) ( 2004/11/10 下午 11:11:00 )
THL 兄, 誠然如你所說的, 也是我們一再強調的, 我們遵守誡命, 是因為愛神感恩, 而雖然人性很難守全誡命, 例如心中的惡念, 但總是要盡心竭力, 倚靠聖靈的大能大力, 做完全聖潔的人. 神首先愛我們, 揀選我們, 帶領我們, 感動我們, 叫我們認識主耶穌基督, 藉著相信祂, 領受赦罪的寶血洗禮, 才得救恩, 這之前, 只靠守誡命是毫無功效的. 但對你提出的兩點, 有不同的意見: 1. 雖說當時沒有"星期六", "星期日"之名詞, 但卻有"七日的頭一日" (first of the sabbaths=week), 當然也有"安息日"這些名詞, 而安息日, 就是七日一個循環的第七天! 經文有主耶穌,保羅"照他們素常的規矩"在安息日進會堂的記載. (徒18:3) 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 (徒18:4) 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裡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臘人。 以上經節不是很清楚嗎, 保羅六日作工(製造帳棚), 每逢安息日聚會! 不是每第一日聚會! 2. 安息日不是只賜給以色列人的, 上次貼出的以賽亞書, 再加一段: (賽56:3) 與神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神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 (賽56:4) 因為神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 (賽56: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 34 ] YUZE(愚者) ( 2004/11/10 下午 11:49:00 )
(可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証、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可10:20) 他對耶穌說、老師、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可10: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可10:22)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主耶穌只提出誡命中愛人的部份, 並不表示前四條愛神的就不重要. "就愛他"表明主稱許他以前所作的. 之後再加的兩件事, 是讓他更有福氣,得更大祝福, 只可惜這少年人作不到. 但這並不代表他無法承受永生. 主的應許是, 你若要進入永生, 就當遵守誡命. 這句話對我們已經得到救恩的人還是適用的, 神的話安定在天, 所說的必定成就. 主在十字架成全救恩之前與之後, 有不同的拯救方法, 之前, 只要憑祂一句話, 那悔改的強盜就可得救, 那些古聖徒義人們當然也可. 之後, 就是彼得所宣佈的: (徒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2:39)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徒2:40) 彼得還用許多話作見証、勸勉他們說、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 人的得救, 還需人"起而行", 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 就是接受正確洗禮, 行主所吩咐的一切命令. 不是坐在那裡, 只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得救了.
[ 35 ] THL(THL) ( 2004/11/11 上午 10:24:00 )
愚兄, 我擦擦眼睛, 看了你下文數遍, 並確定我沒有讀錯你的文章, 你是在說主的救贖工作也有分前後不同的嗎?????!!!!!! 那麼, 我非要請教清楚, 究竟舊約中, 那處預言主被釘前的救贖工作, 那處預言主被釘後的救贖工作呢? 若愚兄所言屬實, 我就明白為何彼得一聽到主要被釘, 就第一時間阻止祂, 我想是因他知道若主真的被釘, 主說一句就叫人得救的簡單工作就沒有了, 以後還要勞煩他自己到處苦勸人歸主, 又要行什麼禮, 又要求什麼靈, 重要守這誡命守那聖日, 這真是麻煩多多, 最後還要找到有「真」及「耶穌」字眼的教會才可以有把握進天國呢! (對不起, 以上內容有些說笑, 不要見怪) 回到徒18章中說保羅在安息日的行動, 這處的確有指出他在安息日中所作的事, 我也可以推想他可能也是習慣在那天聚會, 但我總沒有發現這些經文是「鼓勵」信徒「守安息日」, 或是有意地叫信徒學習保羅守安息日。 若愚兄堅持以這句為據, 主張人要守安息日, 那就只是愚兄你極個人化的領悟罷了。 至於以賽亞書中那段, 內容似乎是叫外邦人守安息日, 但若再讀, 就不難發現, 這段並不是說神要把律法交給外邦人守, 如同交給以色列人一樣。 這段的內容是說明有非律法下的人, 若一心尋求神, 神也收納他。 其實, 在割禮的儀式上, 也有類似的概念。 但在新約的以弗所書中, 保羅清楚的交代了, 我們這些本來在神諸約以外的外邦人, 是因基督的原故才能和以色列人分享神的恩典, 而非因我們參加了守安息日這規則。
[ 36 ] YUZE(愚者) ( 2004/11/11 下午 03:32:00 )
THL 兄, 主耶穌成全十字架救恩之後, 才有相信主, 奉祂的名受洗, 靠寶血赦罪, 受應許的聖靈, 稱義重生成聖這種拯救之法, 不是嗎? 所以說有十字架受難之前之後不同的救法, 有什麼不對嗎? 整本聖經看過之後, 應該是要知道, 該怎麼行才能得救, 對主的吩咐, 我們是順命遵行呢? 還是用一些"奇門遁甲", 大打折扣, 用人的曲解, 就可以不遵守誡命嗎? 似乎若沒有經節「鼓勵」信徒「守安息日」, 我們就不需要守嗎? 哎! 頸項真是硬啊! 我們何時說過, 因為守了安息日, 才得到救恩的? 但因信主, 接受赦罪洗禮, 白白得到救恩之後, 守神的誡命卻是本份! 愚者與許多真教會同靈主張應該遵守誡命, 記念安息日, 守為聖日. 難道不是根據許多聖經經文的記載來的嗎? 我們一點都不覺得照著全備真道的規模來接受救恩, 有什麼麻煩多多. 乃縵元帥若覺得沐浴了六次麻煩多多, 拒絕再洗第七次, 他的大痲瘋絕對得不著醫治. 以利沙一句話, 基哈西就長了大痲瘋. 難道他不能一句話就叫乃縵好了嗎? 當然可以, 但是他所定的方法, 就是那樣. 同理, 主當然可以一句話叫所有世人得救, 但是祂定的得救方法就是如聖經所記, 再怎麼複雜, 也應該都一一做到.
[ 37 ] YUZE(愚者) ( 2004/11/11 下午 03:41:00 )
何況只是悔改, 相信, 受洗, 洗腳, 領聖餐, 敬神愛人, 這麼簡單的事! 只要不灰心不離開教會, 得聖靈澆灌更新, 那是遲早必定成就的.
[ 38 ] THL(THL) ( 2004/11/11 下午 04:45:00 )
愚兄, 我又給你弄得模糊了, 沒錯, 主的血的確是在受了皮肉之苦後, 才由傷口流出, 但若然因此就說救贖有受難前和受難後兩種方法, 那麼我相信, 舊約中眾多的聖徒得救方法, 也至少有兩種: 1. 像亞當夏娃那類能與神有親密接觸的是第三種, 2. 像摩西﹑挪亞﹑大衛等只能靠神的靈與神接觸的是第四種。 若要以「方式」來繼續細分的話, 可能有八種十種呢!!! 愚兄, 你認為有這可能嗎? 但我相信, 新約的希伯來書已經清楚的指出, 不論是舊約的人還是新約的人, 都只按一個唯一的要求來得救贖, 就是「信心」。 愚兄, 你認為施洗約翰是用了受難前的方法得救呢? 還是用了受難後的方法得救呢? 回到安息日的問題上, 我再翻閱有關愚兄和 Law 兄的貼文, 的確找不到「守安息日...可以得救」等字眼, 但你們都認同, 守安息日是不能廢除的誡命之一, 甚至 Law 兄認為是超越了律法的 Super 誡命, 你們又指出, 不但要信, 還要守誡命才能得救, 才能進天國...等等, 那麼, 守安息日也就成為了你們認為得救的其中一個不能廢的條件了。 但若守安息日只是一個「本分」的反應, 那麼: 1. 這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也即是說, 不守安息日的人最多也只是「低等」基督徒 (其實根本沒有高低等之別), 絕對不涉得救與否﹑ 能有聖靈﹑能進天國等問題。 2. 在守「本分」的程度上, 也有分別, 即如兩個學生, 他們的本分是讀好書, 但那個聰敏的, 他要拿一百分才是盡本分, 但那個愚蠢的, 只要有合格的分數就夠了, 他們都是盡本分, 但程度就有分別, 若我是他們的家長, 兩個我都會稱讚。 同樣, 有人認為安息日必守, 他便盡本分去守, 若有人認為安息日和其他日子一樣, 不必太介意, 那麼他也應盡本分去作其他事, 並沒有不守安息日的人就被咒詛, 守的人就得稱許。
[ 39 ] YUZE(愚者) ( 2004/11/12 上午 12:24:00 )
THL 兄, (來10:39)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種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對神的信心, 敬畏, 順從, 是得救的開端. 但還需忍耐, 行完神的旨意, 才能"得著所應許的". (來5: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來10: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你的前兩段討論, 就看用什麼尺度規模來定義"得救", 十字架救恩是分水嶺, 這是無法否認的. 你若很簡單的用一個"相信"的意念言語, 卻不"行動", 來實質領受救恩, 心裡就認為自己已經得救, 那隨便你, 但不要影響他人. 所有被稱讚的古聖徒, 不是僅僅一個"相信", 而是還有與信心調合, 順從的動作行為. 亞當犯罪後就被趕出伊甸園, 聖經那裡暗示他會得救? 摩西面對面(神的榮光)與神說話, 難道不算親密? 你的分類法不通, 還是新舊約不同救法正確. 舊約時代, 沒有神的寶血, 只用一年一次牛羊的血, 當然是大不同, 怎能與寶血所立的新約相比? "你若要進入永生, 就當遵守誡命", 反過來說, 若不遵守誡命, 必不能進入永生! 這是多麼明顯的道理. 但得救乃是從靠著相信主耶穌開始, 而"相信"包括相信祂的話, 遵行祂的一切命令! 若隨便大打折扣, 說相信, 稱呼祂主啊主啊, 卻不遵行天父旨意, 那是什麼"信"呢?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有人看日日都一樣", 絕對不是指安息日和其他日子沒有什麼不同! 神定的又賜福的聖日, 怎能輕忽? 如果拿聖經中幾百次"當守安息聖日"的經節來與保羅一兩節"看似不用守"的放在天平一比, 高下自然分出. 要被迷惑也沒辦法! 我們說守誡命是本分, 因愛神的必守祂的誡命, 不守誡命就不算是愛神. 本分是你本當作的事, 不得討價還價的, 還說什麼呢?
[ 40 ] YUZE(愚者) ( 2004/11/12 上午 09:46:00 )
為了杜絕想像或迷糊空間, 這麼說吧, 以前論過"得救"的三個層面, 第一個得救, 完全是神的揀選的恩, 靠我們對主耶穌的信, 實在行出得到救恩的步驟, 就是受正確的洗. 第二個得救, 也是靠神的恩典, 不叫我們進入,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世上諸般兇惡. 第三個得救, 主必救我們進入祂的天國, 這就非得要愛神愛人, 靈修完全聖潔不可, 愛神最基本的, 就是行出本分當行的遵守誡命. 遵守誡命與得救進天國有絕對的關係, 但卻不能用靠守誡命來得到救恩, 而是靠相信主. 這樣, 整本聖經的教訓, 我們全部調合, 沒有衝突矛盾. 例如, 當保羅提到,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 沒有一樣可棄, 那一定是指本來不潔凈的, 或信心極好的人, 認為偶像算不得什麼. 當然保羅所說這些都是好的物, 就不能包括明明知道是祭拜偶像的物, 勒死的東西和血. 當我們把聖靈和使徒定意規定的事項, 和保羅書信的一兩節放在一起比較時, 我們的良心會讓我們選擇將兩方都調合的.
[ 41 ] yuchen_pj(PJ) ( 2004/12/11 下午 05:06:00 )
看到這標題~"請問為什麼貴教派主張守安息日(星期六"的時候 我心中只有一個回應"請問你們為什麼要守主日星期日",外教會引經據典,批評我們守安息日的理由一堆,但歷史告訴我們羅馬皇帝更改了基督徒的聚會日子,這樣證據不夠嗎
[ 42 ] withlove(WITHLOVE) ( 2005/3/1 上午 12:31:00 )
關於(西2:14~16)淺見分享 (西2:14~16)全文:「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律例」在《NRSV》用record,譯為「記錄」,在《NIV》則用code,譯為「法規」或「禮教習俗」。「律法」的用字為law,譯為「法律」。因此律例與律法在用字上不同,其所代表的意義也不同,而「誡命」則用commandment,譯為「戒律」或「聖訓」。 主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這表明主耶穌並沒有取消律法的規定,在(西2:14)所指「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這與律法不同,律例是律法所規定的條例,而這些條例包括飲食、節期、月朔和安息日等等,有許多人為的限制,好像是捆綁人的借據。主耶穌是神肉身的顯現(約1:1)(約1:14),祂來到世上有權柄取消律法,但是律法不能廢去,乃是要成全,「成全」用字為fulfill,譯為「執行」、「實現」、「使完整」,若用「使完整」的譯法,就是要使律法更完整,削掉有礙的律例,使律法更完整,更容易「執行」。 安息日是十條誡命中的第四條,誡命與律法是不可改變,主耶穌在世上仍然守安息日,並沒有說我來廢除安息日,祂與人所爭的是守安息日的「方法」,而不是「要不要守」。所以在(西2:14~16)的正意是,不可因為未照律法上的規定守安息日而被論斷,因為基督徒要守的是恩典的安息日,並不是律法所規定的安息日。 (西2:16)與「安息日」相提並論的「飲食」、「節期」、「月朔」,若是解釋成廢掉的話,那麼基督徒是不是不要吃喝,免得被論斷呢?當然不是!因此這些也是指著律法的規定的條例,恩典時代的基督徒不必在吃喝上受律法限制,同理「安息日」要守,只是「方法」不受律法限制。
[ 43 ] to255579(jojo) ( 2005/3/10 上午 10:09:00 )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的工,就安息了。」(創世記第二章第1~3節)。 (四戒)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耶穌是在預備日受難的(路加福音23:54)。基督的親密跟從者都在安息日停下一切的工作(路加福音24:55,56),而耶穌則在七日的頭一日從死裡復活(路加福音24:1;馬可福音16:9),大多數基督徒都清楚知道,耶穌死於預備日(星期五),在墓裡休息了一天,星期日(即頭一日)復活。安息日就是介乎(星期五)和(星期日)之間的日子--即(星期六)。 (出16:23) 摩西對他們說、神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神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了、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 (出16:25) 摩西說、你們今天吃這個吧、因為今天是向神守的安息日、你們在田野必找不著了。 (出16:26) 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 (出16:27) 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什麼也找不著。 神的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仍要遵守主耶穌也說他來不是要廢去更要成全。 所以說第七日(星期六)週末是安息日是無誤的~~~非有的外教會所講安息日是周日(第一天) 上教會作善事或不可抗拒的事如上班都是可以的,安息日是人子為人設的日,非限制像於律法時代`所以喜樂的去遵守吧不作自己認為無意義的事。 ~~聽說猶太人遵守安息日已達4千多年~~
[ 44 ] YUZE(愚者) ( 2005/3/10 下午 04:46:00 )
~~聽說猶太人遵守安息日已達4千多年~~ 針對此點回覆: 第一次聖經有記載以色列人守安息日是約 4000 年前, 在西乃曠野, 第六天早晨降瑪哪, 百姓收了雙倍, 摩西預告, 要他們煮的煮烤的烤, 剩下的留到早晨(星期六), 當天百姓守安息日. (出16:30) 於是百姓第七天安息了。 但並非從沒中斷過. (代下15:3) 以色列人不信真神、沒有教導的祭司、也沒有律法、已經好久了. 他們被擄到亞述,巴比倫的主要原因也是沒有守安息日. (但9:2) 就是他在位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神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 (但9:9) 主、我們的神、是憐憫饒恕人的、我們卻違背了他、 (但9:10) 也沒有聽從主我們神的話、沒有遵行他藉僕人眾先知向我們所陳明的律法。 (但9:11) 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行、不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得罪了神。
[ 45 ] YUZE(愚者) ( 2005/3/10 下午 05:00:00 )
更正: 第一次聖經有記載以色列人守安息日是約 3400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