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綠洲

[ 1 ] u121020466(迷途的羊) ( 2006/5/7 下午 05:23:00 )

我因軟弱而犯了罪,我有心想悔改,卻不知神是否願意接納我,接受我的悔改.

[ 2 ] bigera(希望) ( 2006/5/7 下午 08:14:00 )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
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
到主面前來
向神傾心吐意
憂傷痛悔的心
神必不輕看

[ 3 ] u121020466(迷途的羊) ( 2006/5/7 下午 08:39:00 )

感謝主看了你的回應讓我增添了些許的信心我會繼續禱告求神憐憫也希望弟兄姐妹能為我代禱願神紀念你們所做的每件聖工願一切榮耀歸於天上的真神

[ 4 ] gama(琪琪) ( 2006/5/7 下午 10:06:00 )

平安,

沒有信心,是無法討 神喜悅的.
求 神憐憫我.

回至最初最單純
謙卑願意接受 主的恩典˙

[ 5 ] u121020466(迷途的羊) ( 2006/5/9 下午 08:09:00 )

哈利路亞 平安
謝謝你的來信,信心是神要賜給我的心靈感動,自己所做的罪是由公義的神審判,我這個罪魁,只求神 的憐憫,願一切榮耀歸於天上慈愛的真神,祝大家平安 以馬內利

[ 6 ] chkusin(阿香) ( 2006/5/10 上午 11:50:00 )

人帶著肉體有各種慾望和引誘難免犯罪
但總要小心免得犯了致死的罪
犯了不致死的罪就當向神認罪悔改祈求原諒赦免
當時時小心攻克己心
免得犯不致死的罪成了習慣
如果自己無法控制就當向神祈求幫助

[ 7 ] u121020466(迷途的羊) ( 2006/5/10 下午 10:23:00 )

to 阿香
哈利路亞 收信平安
我信主已經23年了,真正在教會的時間是5年,因年少無知進入社會,受了外界的誘惑,而漸漸離開了教會,卻也因此犯了致死的第七戒,聖靈也離開了我,85年時我做了一個異夢,在靈恩會的第一天,有一個聲音對我說;你怎麼求都求不到聖靈,第2天你到前面來求聖靈你必求到.因為離開教會很久很難相信這個異夢,於是靈恩會當天我怎麼求都求不到聖靈,第2天,我又去求聖靈經過傳道的按手,聖靈充滿在我身上.不知這是不是神的慈愛和憐憫,願意接受我這個罪人回到主的懷抱.
因工作我又到外地上班,因此又離開教會,也又犯了同樣的罪,聖靈再次離該了我.直到95年,因父親重病住院,無助的我又想到了只有神能幫助我,於是我用悔改的心再次求神憐憫幫助我,再數次的禱告中神又賜給我聖靈,雖然父親還是安息主懷了,卻讓我真正了解到神的憐憫及恩典.
我真正想要了解的問題是,能不能再次回到主的國度,以及領受聖餐和做聖工來回報神,現在的我只有按時到教會再次求神給我異夢,給我一個真正的答案,願傳道及各教會弟兄姊妹幫我代禱,願一切榮耀,頌讚歸於天上慈愛有憐憫的真神.以馬內利

[ 8 ] chkusin(阿香) ( 2006/5/11 上午 10:01:00 )

不管從舊約或新約
第七誡犯姦淫是致死的罪
而且一犯再犯
等於將主耶穌一次又再一次釘上十字架
必受審判不得赦免
您應向教會坦白
接受除名
為了分別為聖 絶不可領受聖餐 因為對你無益 而且罪上加罪 可能受懲
但你仍可上教堂耹聽神的語言 祈禱 修心養性 
若知悔改 審判的日子神自有公義

[ 9 ] u121020466(迷途的羊) ( 2006/5/11 下午 10:14:00 )

to 阿香
哈利路亞 收信平安
謝謝你的回應,我已知該如何做了,我也會繼續到教會去聆聽神的教訓,徹底悔改,直到公義的神審判的那一日,也請各位弟兄姊妹幫忙代禱.
願一切榮耀歸於天上的真神 以馬內利

[ 10 ] tracykiller(誰) ( 2006/5/11 下午 11:05:00 )

新約時代沒有說第七誡致死的罪,歡迎大家討論。我也沒有鼓勵犯罪的意思,只是希望讓聖經的本意呈現出來。

[ 11 ] allenshaw(痛悔改過) ( 2006/5/13 上午 02:21:00 )

其實阿香說的也沒錯
只是口氣嚴厲了點

我
也是犯了死罪的罪人
不斷的軟弱犯錯
不斷的悔改
我也受夠我自己
若非聖靈還住在心理
可能已沒活下去的勇氣

犯了死罪,
就沒有任何藉口.
因為
誘惑我們的是看不見的魔鬼.
但 親自犯罪的卻是我們自己...
魔鬼的詭計 -
破壞了我們與神的美好關係.

是我們對不起主,
當然已沒資格再領聖餐..
而做聖工
還是可以的
一方面用行動證明悔改的心
二方面來回報主所有的恩典
但是 檯面上的聖工不能再做,
例如翻譯 領詩 教員等..
傳福音 和
各種檯面下的教會工作絕對可以做.

不去管別人怎麼想,
用心悔改才是最重要的
而罪人也要有心理準備來等候主的公義審判.

[ 12 ] 060700(遊子) ( 2006/5/14 上午 08:25:00 )

神看人的心 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神 若真心的悔改神不會背你而去 人是軟弱的 大衛的詩 人算什麼祢竟如此眷顧 只要你真心的悔改神會聽 

[ 13 ] qoo3563(高雄豐盈) ( 2006/5/14 下午 09:45:00 )

哈利路亞痛悔改過弟兄晚安
看了你的悔過文之後
一來讓我跟你一同傷心
一來令我相當汗顏
我們都是同樣有軟弱的時候
有犯過錯的時候
但你坦蕩蕩的寫出來向神悔改
有人選擇矇在心理自己向神悔改
有人甚至不當一回事繼續為所欲為
深願大家在真道路上
一定要小心再小心的前進

今天想跟你分享一段經節
(撒下十六章5~14節)
<大衛容忍示每>
大衛犯罪之後家中充滿刀光劍影
四處逃竄
來到巴戶琳被示每咒罵
並且示每再次訴說大衛犯罪的傷心事
貴為君王的大衞王
本可以藉著神已經原諒了他
驕傲的叫臣子殺掉示每
但大衛卻還是選擇謙卑的面對過犯事實
並且說了一句
它咒罵我是因為耶和華吩咐他來罵我的
看大衛是否隨時都有憂傷痛毀的心境

今天或許神又把寶貴的聖靈賞賜給你
但神可能隨時會派很多像阿香這樣的兄弟姐妹
體醒你的過犯甚至罵你
你可要多學習大衛王的心境
謙卑的接受
同時對於我們的下一代或親朋好友
我們也要努力的警告他們保守他們
千萬不要再次被魔鬼給吞吃了

[ 14 ] tjc1tjc2tjc3(福音工人) ( 2006/5/23 下午 02:06:00 )

~哈利路亞~
(迷途的羊)您好:
很高興看見您回家!!!
好感謝主喔!!!

以下文章是小弟見證的一部分~
[從懂事開始就會說謊.再來就是偷竊
國一就看黃色書刊
滿18歲開始嫖妓.20歲開始酗酒14年
當兵因喝酒逾假常被關.因竊盜入獄.禁閉N次
管訓2次.逃兵5次.最久逃亡3年
入軍監2次.被關近2年.一個兵當了8年半....]

這撒旦原本住在我裡頭
他控制了我的情慾.思想

我們就是被這情慾所綑綁
我們都以為是自己喜歡這樣做

您可曾體驗過~做完之後的那種莫名的空虛感
以及心中好像不踏實的感覺
邪情的靈在我們的體內工作
當惡靈工作完畢後.會暫時離開
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
4節~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這是撒旦離開猶大後~猶大的心聲

我們的心中會產生莫名空虛感.和罪惡感
是因為邪靈離開我們的心.等待下次下手的機會
這很苦
這不是我們自己

直到神的光照在我的心時.我才發現
以弗所書:第五章
13節~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有了光才有影子
這光是神的靈(聖靈)
約翰福音:第十二章
36節~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

這影子就是邪惡的靈
住在人的心中
且人人都有
約翰福音:第八章
44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但神是公義的
神決對不會~已有罪為無罪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
5節~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但主耶穌還讓我們活著
就是主的憐憫跟慈愛
羅馬書:第六章
1節~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節~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大衛犯罪後也是如此
神讓大衛選擇:
1.把他在敵人手中
2.降災於百姓
3.交在神的手中(也就是由神懲罰)
大衛選擇(3)~因為神有憐憫跟慈愛

主耶穌本無罪
但祂為了世人的罪~這樣跟天上的父禱告: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39節~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40節~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這罪需完全交托與主
讓主來替我們安排~
在回天國前>帶我們一起還清罪債
因這罪債是我們還不起的

小弟以前所犯的罪不計其數
信主後~懂了真理.才知過去的荒唐
但神的降罰也跟著來~
1.經常時刻~滿腦出現我以前所犯罪行的畫面
夜裡根本無法入睡(通常在默禱中睡著)

2.小弟得聖靈時~邪靈也隨之而來
挾制我的肉體近2年半
我全身上下各關節疼痛不已
因身體被撒旦佔據
非常難受~猶如背著刑具
各骨骸都不是自己

3.信主後~反而背負上百萬的債務
但經常在困境當中看見主耶穌的大能跟恩典

這當中完全靠著聖靈帶著小弟禱告.懺悔.靈修
讀經聚會.這才能明白神的旨意

這是懲罰.也是魔鬼的工作.更是恩典
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
14節~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但聖靈並沒有離開小弟.反而主耶穌很疼小弟
神跡奇事不間斷.聖工一直發展

主耶穌救小弟時~小弟是被家人趕出來的
在公園無處可去的遊民

神蹟1~
小弟第一次到教會時
主耶穌將我14年的酒癮拿掉
這酒癮是酒鬼~也是魔鬼

神蹟2~
當神的光照耀小弟的心時
那住在我內心的魔鬼完全顯現
這光是~聖靈.也就是神的靈

神蹟3~
主耶穌醫好了小弟的慣性脫臼.惡夢
從小無法一覺到天量的失眠
左肋骨斷裂也被主耶穌醫好!!!

神蹟4~
主耶穌曾經在我騎車上班途中
將我的靈提到天堂的聖殿.賜聖潔給我!!!
事實上神跡不只這些~而是幾乎天天發生!!!

小弟初期到教會社青班時.非常羨慕教會的青年
因為他們非常聖潔.是神所應許潔白的小羊

而小弟卻身心靈滿身的污穢
有時自己都覺得和耶穌格格不入

每次唱詩.唱到"聖潔"二字
小弟便心情沮喪

因為小弟的生命中沒有聖潔過
連小弟的誕生~都是因罪而生

但耶穌確實很"疼我"

在我受洗滿1年時.的前1禮拜

在騎車當中.腦海裡一直盤旋著讚美詩01首

突然主將我的靈提到天堂的聖殿
感覺好威武.好莊榮.好威嚇

原來我的靈到了聖父的寶座前

腦海裡不斷迴蕩著01首:聖哉.聖哉.聖哉.......

我哭了.我喜樂的哭了~
我整整喜樂的哭了一個禮拜.直到我生日過後 <

[ 15 ] tracykiller(誰) ( 2006/5/24 下午 12:12:00 )

你好,你說:「小弟得聖靈時~邪靈也隨之而來」

不知道可不可以分享原因是什麼?^o^

[ 16 ] tjc1tjc2tjc3(福音工人) ( 2006/5/24 下午 04:36:00 )

~哈利路亞~
tracykiller
(誰)您好:
「小弟得聖靈時~邪靈也隨之而來」
這部分~
在主耶穌給小弟的部落格中(靈戰)提到很多

主給小弟的yahoo部落格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tjc1tjc2tjc3/

歡迎大家一起來傳福音喔^_^

祝福大家~平安~

[ 17 ] tracykiller(誰) ( 2006/5/25 下午 10:03:00 )

感謝主,雖然細節沒有很清楚,但是大概瞭解了。求主祝福你手所做的工!^o^

[ 18 ] lsd66618(ader) ( 2006/8/10 下午 10:46:00 )

這真是個好問題,牽涉到『致死與不致死罪』的問題,在此分享淺見:

其實嚴格說起來使徒行傳十五章不能說是"死罪",因為沒說做了的人必死!
那是否新約在沒有死罪??ㄏㄏ,我認為這正好顯明了為何要有耶穌的救恩!

善惡果是神給人第一個選擇也是最大自由度的選擇,這絕非是智慧與眼目明亮與否的選擇(那是魔鬼說的、夏娃想的),而是人選擇聽神的還是聽自己的!

神設定了一個"界線"給人類,讓我們看出任何要依靠自己善工的都要為魔鬼所趁,就如【羅11:32】、【加3:22】強調新約所看的是『因信稱義』的"方向"!

關於『因信稱義』的意義,個人做這樣的闡述--
1. 基督徒是因耶穌基督的寶血贖罪而得救、潔淨,而非個人功德或方法!
2. 一個已蒙潔淨稱義的基督徒,若願意順服神自然會行出善行、不再犯罪!

『人會軟弱』這不是犯罪的原因,『人沒有依靠神而剛強』才是關鍵!

完全俯服在神的面前、眼中只有耶穌一人、一心歸向神、唯獨遵行天父旨意…,這些才是新約的概念--"方向"不再是"界線",這就是『成全律法而非廢掉律法』!

唯有耶穌有資格審判人【約5:22】,但耶穌說我來不審判人【約3:17】,因為他的慈愛而將審判的工作留到末日【約12:48】!所以他告訴行淫的婦人:「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這不是說淫婦沒罪,而是神要看他後續的發展!

人在什麼地步被神揀選是祂的憐憫【羅9:18】【出33:19】,我們為何要越庖代廚去討論別人能否得救的問題呢?其實不是我們真的想探究神的道理,而只是潛意識的想去探一探『神的最低底限』!這也是一種的軟弱,因為我們不想一輩子活在『不確定會不會得救』的感覺當中!(也許這麼說有點失禮,但小弟只是表達自己意見,若有得罪多多包涵!)

而探究新約中使徒們嚴嚴責備或直言驅離的不在於犯了啥罪,乃在影響了別人的信仰!所以個人認為--
『沒有人不能回頭,只怕他硬著頸項不肯回頭!』
『所有願意回頭的人我們都當用屬靈的智慧判斷後,按聖經的道理對待他、憑耶穌的愛愛他!』
『神接不接納他,干卿何事?交給神吧!』
『你我最重要的是按著神的吩咐--愛神愛人、榮神益人!』
『神還給你活著的一刻就是機會,祂希望你殷勤不懈、一心歸向神!』

這番淺見有點多,希望大家能做一番思考!

[ 19 ] lsd66618(ader) ( 2006/8/10 下午 10:48:00 )

補充一下
這主要是回應tracykiller(誰) 2006/5/11 下午 11:05:46發表的:『新約時代沒有說第七誡致死的罪,歡迎大家討論。我也沒有鼓勵犯罪的意思,只是希望讓聖經的本意呈現出來。』

[ 20 ] pauseplay(鴨子 ) ( 2006/8/29 上午 08:23:00 )

lsd66618(ader)

我覺得你說的很棒
給你推推推 

[ 21 ] 567(小羊) ( 2006/9/2 下午 08:32:00 )

在律法之下.犯了一條就犯了眾條(雅2:8-10)試問諸位同靈誰沒有犯過罪,(如嫉妒,背後說人的,自誇的,不憐憫人的,爭競的,辱罵的,沒有愛心的......等.)(林前16:22)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
認為在主面前,罪沒有輕罪與重罪之分(與世上法庭所論的輕重罪不一樣),啟示錄(七個教會)代表完全教會.,也就是所有信徒們要完全,悔改才得以進入神的國, 審判權在於神


奉勸被除名(聖經沒有提到除名二字)有提到將中間惡人趕出去(林前五章)(請注意惡人.發酵含義).或得罪永恆主的人.也曾經是蒙主血所灑的人。

主還給賣主猶大洗腳.,是猶大不要主.,存著悔改心來到主面前(為自己、家人、子孫著想).至少還有機會蒙主悅納,審判權在於神。

人人有機會,若不是神保守個個沒把握,.請細讀啟示祿第一章至第五章

(來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希伯6:6-8)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1930年真教會會議記錄第56-59條訂下除名制度
80几年來,從犯死罪者須除名到現今改為信徒們犯死罪成為發酵者才會被除名

(約壹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認為至於死的罪就是不肯向主悔改認罪(小弟自己想法),審判權在於主。

請別誤會,不是鼓勵犯罪

以上所言若有得罪主,求主赫免


[ 22 ] 567(小羊) ( 2006/9/3 上午 07:53:00 )

哈利路亞

(來6::6)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來10章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幔子裂為兩半的真意(馬可15:38)(路23:45.46)(來第9.10章)(不需藉著大祭司贖罪)
(來10:19.20)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來12:14)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彼前1:15.16)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

(啟2:5)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約壹1: 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壹1: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啟1:18) 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我們都是主重價買來,存著憂傷懺悔心向主認罪(為自己、家人、子孫著想).至少還有機會蒙主悅納,審判權在於神。

在此呼求兄姊們請不要戴有色眼鏡看待誠心悔改的人,將審判權交給主,更要關心他們家人。

主應該不喜歡自義的信徒(如法利賽法人、文土)
為何主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

以上所言若有過失,來信責之
求主赫免

[ 23 ] lsd66618(ader) ( 2006/9/3 下午 11:03:00 )

我了解且大抵同意你的對死罪的見解
但我支持除名制度的存在
並非說我支持奪取神的審判權
我認為凡事是為榮神益人
若一個影響教會其他人的人我們只一位強調神的憐憫是不合乎中道的
我們憐憫他時誰憐憫是他影響的人
據我了解
早期有時本會確實對一些’’事務’’性的東西過度威權
但一方面是當時社會保守、教會對非關得救的道理不夠有研究
所以曾經處理過當一些案子,
但感謝主很多都已得到平反
且讓我們對聖經道理進一步探究
而成為處理事情的原則
例如:
曾因燙髮而除名(在當時社會風氣下,確實不當!)的已恢復會籍
且當時的辯論確定了一些共識--
1.聖經沒記載的我們就不當增加規矩
2.而且有錯就要認,不能為了維持教會權威而逾越聖經
3.未來對於類似事件以勸導為主要處理方式

有些已無法彌補的事件
大部份漸漸都在會議中成為紀錄、鑑戒
並且在我們神學生的課程中成為教材
不過不可諱言還是有一些事仍然不知該如何處理而懸宕

而現在本會在除名的問題概念(非明文,係小弟個人整理心得)--
第一級 已犯聖經要求不可做之事、且有清楚證據者,不除名、不讓無關人員(甚至家人)知道、禁止從事可能影響他人信仰之事工
第二級 第一級者屢犯、屢勸不聽者,不除名、禁止從事可能影響他人信仰之事工、加註於會籍資料(這類事情大概已經很難讓人不知)
第三級 第二級者沒有悔意、甚至有意圖狡詐脫罪之狀況者,公告除名。

而第二級與第三級間還有很大的模糊地帶
因而目前延宕為處理的狀況多是如此
當然也有一些是證據難得之狀況
這些還要靠大家集智研究經訓
獲得符合真理的解決方法
避免重蹈當年莽撞之謬誤
不過令人遺憾的是確實因而造成傷害層面的蔓延

對於這些個人認為只有三個解決的途徑
1.加強真理研究的投入度,以求符合神的公義
2.全教會的人按著神憐憫的心腸為彼此信仰投入更大關心,減少犯罪的機會
3.禱告求主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我相信很多人會認為我說的是唱高調、把責任推給神
不過我認為我只是按聖經的調唱出來
因為難道有任何事情的責任不在神嗎
我們除了為自己的信仰負責之外還有啥是神要我們負責的嗎
畢竟我們窮盡一生努力靈修事奉都還需要神憐憫才得以稱義
我們只當自承軟弱.仰求神的覆庇

因此大家不要浪費時間將檢討放在別人身上
一直想要為自己找到一個得救的最低底限
而無謂的去討論神才能定案的問題
一位傳道上課時說過:
『馬丁路德能不能進天國我不知道,所以我要努力進天國去看看!』

以下是給小羊及相同看法的同靈一些思考空間
我很肯定你對真理的追求
但你確定你對這些經節的認識是完全合乎神旨意的嗎?
是適用任何環境條件的嗎?
如果是神幹麼不簡單一點直接向十戒那樣頒佈就好呢?
其實解經或引用經文真的很難
每個人解釋都無法表達神的完全意涵
即使連保羅也是如此
所以在他的書信才有那麼多看似衝突的問題
才有人認為保羅神學與約翰神學有衝突
歷代才不斷的有人用聖經的話殺人

其實這些都在於自認為完全了解神(甚至可以代表神)的心態作祟
這就是善惡果的試驗--渴求得到像神一樣智慧的慾望
這不是不好的
相反的這正是神放在我們心中的本能
有別於動物的靈性
但是如果喪失了一個真實的認知--我們永遠不會是神
那這樣的心就會被魔鬼利用成為引誘犯罪的空間

所以我希望對神熱心的你
立志一起與我們獻上自己
全心投入事奉
盡全力追求屬神的真知識
並且俯服在神的面前體會神的意思
完全拋棄自己的判斷、不要走在神的面前
願 神紀念你的用心、憐憫人的不足、施恩帶領教會全體
以上言論若有冒犯、煩請見諒並請指正
平安

[ 24 ] 567(小羊) ( 2006/9/4 上午 08:49:00 )

(林前16:22)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
(約壹4:&)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啟2:4.5)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
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啟示錄七教會)
還有更多經節多可以當成死罪如(:羅1:24-32)(林前6:9-20).............太多經節等

上面幾條經節,信徒若沒有做到是否就構成死罪,也會被真教會除名,那麼真教會信徒豈都被除名光了,更沒有信徒了,請思考!


ader所述:
因此大家不要浪費時間將檢討放在別人身上,一直想要為自己找到一個得救的最低底限
>>>>>>>(雅4:11.12)(歌前4:3-5),小弟也沒有被除名,為何小弟需要去找底限,是否太言重了!
只是一個小小信徒憂傷罷了!


因為此除名制度,最重要的是要思考是否影響其個人、家人、子孫的信仰不敢到真耶穌教會(人都是有自尊心)到別的教派或不再信仰主耶穌基督,去拜奉巴力偶像,請慎思

站在小弟看法,若有同靈犯罪,只有讀聖經相關經節讓他們去慎思,是否得罪神,若再不悔改,會用溫和言詞請他們暫時不要到教會(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5:13),教會是神的身体,是神的殿更是聖潔的聖地。


回顧80几年前就是隨人意去解說聖經(除名...),若主允許還有80年後真教會信徒又如何檢視現今除名制度以及人所訂下制度,是否符合聖經,請參考:心情寫真: 小小信徒的心聲(致同靈..長執負責人)

加強真理研究的投入度,以求符合神的公義。
>>>>幾十年來都在討論,1900年前來到如今也都在討論(基督教歷史)為何不照神的話語(聖經)去陳述給信徒聽呢,以復興使徒教會為目標?

現今真教會造成流失的羊比進來的羊還多、有些信徒們只做安息日信徒,也就是點名信徒,更不明暸五大教義十大信條真意,只守外表,請慎思檢討

整本聖經(舊新約)都是神的話語,也沒有衝突性,聖經大綱也就是神愛世人,信徒更要愛主愛人。
(彼後1:20)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倒至形成万個基督教派,甚至被撒但所利用(細讀約翰福音十七章),就更体會出主的憂傷,不能合而為一。

(林前12:12)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啟22:19.19)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提後3:24-26)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
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 共勉之

在這平台空間討論,我們都是主的羊不便在進一步討論,這是沒有益處的、只能敗壞聽見的人可以的話請將e-mail告知,進行再深一層論道。

以上所言若有得罪主
求主赫免

[ 25 ] 567(小羊) ( 2006/9/8 上午 08:33:00 )

哈利路亞

思考幾天,下筆提出自己看法,只有主的愛與聖靈同在就能合而為一

[[[但你確定你對這些經節的認識是完全合乎神旨意的嗎?
是適用任何環境條件的嗎?
如果是神幹麼不簡單一點直接向十戒那樣頒佈就好呢?]]]
Reply:
舊約(七十譯本)由埃及亞歷山太譯成了希臘文約在主前285-246才廣為流傳,試問舊約可以用到現今民主時代嗎?(如擄掠敵人女子成為自己子……….等)。**[[[但是舊約神給人律法典章還是要去遵守]]]**。
(羅16:14)又問亞遜其士…、黑馬、並與他們在一處的弟兄們安。
(腓比4:3)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林前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麼。

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和巴拿巴一起同作工,為何黑馬書、革何免書、巴拿巴書(假巴拿巴之名的作者,可能是亞歷山太著作,古代旁經去分析,不能驗正)………等都沒列入正典,也就是現今聖經。

從基督教會史得知只能用旁經去驗正,不能得到百分之百驗正,1900年前各處教會只有舊約與四福音書,黑馬書與巴拿巴書.也為教會信徒所誦讀。

唯讀聖經是出自於神的話語,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流傳至今約有1800年豈不應驗:

(馬可13:31)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太5:17,18)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沒有主道成肉身成就新約聖經,成就永生之道,也就是正典,舊新約全書,約在西方教會第二世紀所訂,可以試用現今E世代或主允許再有一千年後世代嗎?
難道聖經不是神的智慧嗎?聖經絕對沒有衝突性,只是人隨己意去解說將聖經變成法律書來做成條文來守。請慎思(可以參看唯一得救發表文章)


[[[其實解經或引用經文真的很難
每個人解釋都無法表達神的完全意涵
即使連保羅也是如此
所以在他的書信才有那麼多看似衝突的問題
才有人認為保羅神學與約翰神學有衝突
歷代才不斷的有人用聖經的話殺人]]]

reply: [[殺人]字眼(林後6:3-10) 我們凡事………、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共勉之

保羅神學與約翰神學沒有衝突,正統神學,這些神學人加以名詞、下定義罷了。聖經並沒有衝突,讀經須會意,以經解經,一句經節可能需要更多經節來註解

19000年來万本著作就是像ader所述用人的意思去強解經意(有些台上講道者更是如此),造成信徒愈看聖經愈懼怕到主面前來,是否又回復摩西律法書變成法律書來守,只守外表沒守真意

新約的十誡比舊約十誡不是更難守,不是更嚴厲嗎。主基督的誕生豈不帶來更有慈愛,也有永生盼望,也就是五大教義十大信條真意。

最簡單的方式最是照神的話語去讀經給信徒,讓信徒去慎思(E世代),了解經節真正意涵,也才能知過能改,審判權在於主神
(啟1:18) 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林前2:5) 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

[[[[其實這些都在於自認為完全了解神(甚至可以代表神)的心態作祟
這就是善惡果的試驗--渴求得到像神一樣智慧的慾望
這不是不好的
相反的這正是神放在我們心中的本能
有別於動物的靈性
但是如果喪失了一個真實的認知--我們永遠不會是神
那這樣的心就會被魔鬼利用成為引誘犯罪的空間
盡全力追求屬神的真知識
並且俯服在神的面前體會神的意思
完全拋棄自己的判斷、不要走在神的面前]]]]]

Replay: 小弟豈敢膽大任性走在神面前,言詞是否太重了,ader啊可明白人的心思意念啊

(完全拋棄自己的判斷)。小弟不會拋棄自已判斷,以聖經為根為本照原經述說出來,有必要時,也不會去對經節下任何定義,例如30几年前啟示錄紅馬代表…….?四年至五年內世界末日.... 不可開設醫院...... 除名.死罪... 以及你們這一代會看到未曰(主說:只有父知道子也不知道)若你不知所云,請教資深客觀傳道。

聖經上沒有除名二字80年前就要隨已意去加入此字條,造成其個人、家人與子孫軟弱,就參考代禱園地:信心軟弱;生活困境,

尤其將要成為神的工人,神的話語有些是1+1=2,也有些是一+一=王。慎思明辨,(歌羅2:8)
**(以弗4:32)(猶大22.23節)(以弗6:14-19)**
**{(路加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馬太18: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馬太18:4)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以上共勉之

使徒如保羅、約翰、彼得...的愛心是相同(心中常存著主的義)
( 羅9:1)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 26 ] 567(小羊) ( 2006/9/10 下午 05:29:00 )

哈利路亞


[[[[[lsd66618(ader) 2006/8/10 下午 10:48:37
211.75.214.146
補充一下
這主要是回應tracykiller(誰) 2006/5/11 下午 11:05:46發表的:『新約時代沒有說第七誡致死的罪,歡迎大家討論。我也沒有鼓勵犯罪的意思,只是希望讓聖經的本意呈現出出來;]]

Rrplay:(林前6:18}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哥前7:20}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林前:7:40}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請細讀(路加15章11-32)如浪子回頭比喻。當浪子想要回家還不知他的父親要如何對待他,所以先不要預設任何立場,完全交託主 。然而了罪就要更謙卑伏在神的腳前,看父視如何處理這浪子。
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