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綠洲

[ 1 ] 567(小羊) ( 2006/8/16 上午 06:09:00 )

利路亞.感謝天父:
將自己獻上為活祭.......是主所喜悅。我們當追求此心志.下列經節互相勉勵:
我是大有憂愁,心裹時常傷痛。為我弟兄.
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
我也願意(羅9:2)
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羅16:3.4)
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帖前3:7.8)
主的僕人不可爭競,........(提後2:24-26)
幔子裂為兩半的真義(路23:45.46)(來第9.10章)

傷了他們軟弱的弟兄就是得罪基督(林前8:9-13)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能進天國.....
惟獨遵行天父旨意.....告訴他們說從來不認識
你們.........離開我去罷(太7:21-23)
絆倒人的有禍.........(太8:7)
他們膽大任性.毀謗在尊位的也不知懼怕(彼 後2:18)。

主說我來是要服侍人,不是被人服待(洗腳禮的真義)也要守此教義。不要重那個.輕那個(主是木匠的兒子)。 看各人比自己強.學主柔和謙卑心志。

不要叫聖靈擔憂.總要存著無虧良心。
是否將神的慈愛當成法律來守.成為信徒懼怕到教會因素.信徒也當分別為聖(隨時警醒禱告.讀經)
傳揚全備福音.也是主給每一位信徒使命.


你們看顧最小一個.也就是看顧主。
在前的將要的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在律法之下.犯了一條就犯了眾條(雅2:8-10)
......加上愛眾人的心.不至於閒賴不結果子。

讀神學院(大專畢業學歷.)........
買未上市股票...............等
望之能深深檢討.不要有自義的同靈.職務人。
人一切決定與決策制度須符合聖經.神的話語。
望在位的人能体會一個小小信徒心聲與憂傷,
心中的吶喊.向主述說.讓同靈能有使徒時代樣式。
信望愛.最大的就是愛。每寫文章.總是存懼怕的
心.深怕得罪神,使閱覽同靈軟弱.若有不敬虔神的地方.請來信責之.共勉之.求主赦勉
哈利路亞


奉勸被除名(聖經沒有提到除名二字)有提到將中間惡人趕出去(請注意惡人.發酵含義).或得罪永恆主的人.也曾經是蒙主血所灑的人。
主還給賣猶大洗腳.是猶大不要主.存著悔改心.來到主面前(為家人著想).至少還有機會蒙主悅納.審判權在於神。人人有機會.若不是神保守個個沒把握(包括小弟自己).請讀啟示祿第一章至第五章。



[ 2 ] robinhu2002(重新站立~) ( 2006/8/19 上午 05:44:00 )

小弟我認同
其實教會對犯死罪者態度強硬
主要是確保未犯者能夠盡力遵守
將較之下,我比較認同
「犯死罪者就沒有資格在教會要求做什麼」
因為他們在教會只當安靜禱告
求神赦免...將來能否得神原諒
神會帶領...

其實我認為能不要做聖工是最好
如果有必要...
台下而非台面
有時候做聖工可以幫助他們留住自己的心
我們要幫助他留住自己在教會中繼續悔改
還是要確保信徒對聖經的道理保守
要怎麼決定...
從人來看真的很難
其實小弟也還不太知道該怎麼面對這種問題...
願主帶領~

[ 3 ] 567(小羊) ( 2006/8/21 上午 03:58:00 )

哈利路亞
感謝慈愛的天父

被除名者或犯死罪者.可以不可以做聖工
小弟不敢也不會去探討對與錯的看法,審判權在於神。

1930年真教會會議記錄第56-59條訂下除名制度
80几年來,從犯死罪者須除名到現今改為信徒們犯死罪成為發酵者才會被除名

30几年前有一位在真教會有份量女執事(已過世)告知信徒不可為被為犯姦淫者(自己丈夫)禱告

台灣區有一位長老向簡長老提出除名信徒(老信徒們都知道簡長老)
江瑞儀事件,曾經讓教會困惑.被除名有信徒.聖工人員……….回來的聖職人員不可擔任何聖工(是否含掃地.)需查証..............?

真教會信徒會籍資料.信徒者詳細資料含有除名資料(是否違反人權),如被除名信徒者.其後世子孫,看到資料會不會引起軟弱,得罪基督呢。請思考為何(陳建興)的孩子會被送到美國來。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羅5:16)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歌前5:13)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彼前1:1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壹5:1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6:6-8)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希伯來書10章 26-31節)


*「在律法之下.犯了一條就犯了眾條(雅2:8-10)請問諸位同靈誰沒有犯過罪,
我認為在主面前,罪沒有輕罪與重罪之分(與世上法庭所論的輕重罪不一樣),留待主審視吧。」*


是否又回到18000年前主教制制度,到最後使徒教會時代有講方言、神蹟…………都流失掉
為何迷失的羊比進來的羊還少,須深思

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太18::12-15)

下面第一樓看法.其實是在告知長執負責人.做聖工與愛人態度,如同美國選讀醫學院學生.有仁愛的心比學業成績還要重要,在這論述空間.深怕使同靈軟弱,話又不能講的明白。

十字架記號,有些大陸區內教會置於會堂內、台灣區教會置於會堂外、美國區教會內外都不可放置
買未上市股票...........(有關人員就知我所言)
凡被按立長執、傳道、負責人就享有審決權(如聯合國五國家享有否決權),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各4:12)

1926年第一期神學會議.年齡限制18-50歲.,中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第九條)
到現今2006年神學院報考資格:弟兄年滿廿三歲(未滿四十五歲)...身心健康(是否違反人權)
須大專畢業以上或同等學歷(須有證件),或短期神學畢業..........

智慧人在那裡.文士在那裡.這世上的辯士在那裡,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麼。(哥前1:20).請思考

最近佈告欄總會伙食將要重新發包...有營業登記證......廚師有證照……….(條件是否太多.花費也不一樣)

何不考慮招募義工,讓同靈有做更多聖工机會,如同各國家人民須服義務兵役(無薪資)義務役一到二年以上.職業役(有薪資)可續簽服役,受新兵訓時間幾個月,專業訓練(台上台下視各科別而定),也可減少教會的開支
請勿說收割的人少,沒有試怎麼了解主的意思呢?

傳揚全備福音,竭力多做主工,聖工是不分重輕,更不分貴賤,也沒有首尾之分,大的要服待的小,想想洗腳禮真意,也是主給每一位信徒使命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前書4:10)

何不給同靈們奉獻給主的机會,一生中才花一到二年時間當兵.,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
打下往後信仰的基礎,可以抵擋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

在位者是否思考人一切所決定制度,是否符合聖經、是否造成信徒的軟弱,得罪主,將神的慈愛當成法律來守,成為信徒懼怕到教會的因素.信徒也當分別為聖(隨時警醒禱告.讀經)

從真教會歷史,基督教歷史.舊約聖經,回顧歷史是對與錯,小弟不敢去下定義只能從禱告中去体會出聖經精意

以上所言,.只是一個小小信徒心聲與憂傷, 望在位的能慎思明辨,求主的靈隨時做導引,讓我們同心合意向主禱告祈求,主的羊日漸增多

若有不敬虔神的地方,得罪地方,請來信責之
求主赦勉
哈利路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