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

搜尋&分類

神將賦予掃羅大使命、受苦難之宣告(徒九15-16)(二)

撰文/陳宏模|聖靈月刊584期-2026.05|主題/靠主常常喜樂(上)

  • btnPlay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使用設定 btnPlay


◎ 與主同蹤:承受使命與苦難的鐵則
 
耶穌的名代表其極重要的本質,基督的救恩更是透過「受苦」而傳揚,這正是保羅宣教的核心內容。13主曾宣告:「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這也揭示了神國事工的鐵則:「領受大使命」必然伴隨著「蒙受大苦難」。
 
這絕非輕描淡寫的口號。當耶穌賦予掃羅「傳揚主名」的聖任時(徒九15),便已同步預告了職分背後必須承擔極多苦楚。14路加在福音書中曾預言耶穌「必須受許多苦難」(路九22),在《使徒行傳》中也運用同樣的詞彙與表達方式預言掃羅(徒九16)。這意味著掃羅將如耶穌一樣承受諸多折磨與重擔,甚至從某種程度而言,他所經歷的磨難與耶穌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15
 
◎ 主的定旨:「受苦」之分量重於「選召」
 
針對《使徒行傳》第九章16節,英國學者 F. F. Bruce 註解道16
 
“ Moreover, Ananias was assured that, if Saul himself had inflicted suffering on those who believed in Jesus, he in his turn would have much suffering to endure for the sake of Jesus' name. ”(Acts 9:16)
 
(筆者翻譯:此外,亞拿尼亞確信,正如掃羅曾將苦處加諸於信耶穌的人,來日他回歸主道後,也必將為了耶穌的名承受極大的苦難。)
 
國際著名解經家如德國的 Schneider(天主教)、Pesch(基督新教)與英國的 Bruce 均異口同聲強調:希臘原文一致凸顯出「受苦難」的分量甚至重於「蒙召擔重任」。17意即掃羅在承接光榮職分的同時,已預知這是一條必經的苦難之路。此乃主耶穌親自擬定的旨意:掃羅將要受的苦難,將大於他受選召所需擔負的重任。18
 
這種「受苦難的預言」是我們在研究保羅時極易疏漏的要項,而保羅的一生確實印證了這份宣告:他曾遭鞭打、棍擊、石刑、經歷船難(林後十一23-30);根據「教會史之父」優西比烏(Eusebius)的記載,保羅最終被尼祿皇帝(Nero)斬首而殉道。19這些史實,無一不與先前的預告相符。
 
綜合結論
 
◎ 從「基督徒劊子手」到「國際宣道師」

 
耶穌選召掃羅並交付神聖使命,使他領受職分後,從「基督徒劊子手」躍升成「國際宣道師」與「外邦使徒」。神藉此再次宣告:神賦予保羅向萬國萬民宣教的使命,不僅限於猶太民族,而是要向當時代表「全世界」的羅馬帝國宣揚耶穌!
 
◎ 延續基督未竟之任務:救恩的接棒者
 
一般認為,耶穌在世傳福音約有三年的時間,對象基本以猶太民族為主,地區也侷限於以色列。然而耶穌是「全人類的主」,祂願意萬人得救且不分種族,而如今尚有廣大沉淪的民眾亟待拯救。
 
除了十二門徒之外,主早已預先選召接棒人,祂需要一位專門向世界各族群宣教的人選,執行將救恩傳到地極的計畫(徒一 8)。宇宙主宰早已暗中預備,直到此接棒人──保羅出現,接續耶穌未完成的任務。
 
◎「徒九10-16」異象的獨特性與必要性
 
這段關於亞拿尼亞的異象(徒九10-16),是聖經中僅有的記錄,也是保羅在自述中(徒二二、二六章)並未提及的另一個視角。20
 
路加記錄此異象委實有其必要:它不僅佐證了掃羅的身分,更幫助「確認掃羅乃神所揀選的器皿」(徒九15)。當時無論是大馬色本地,包括亞拿尼亞在內(徒九13-14、20f),或外地信徒,皆長期對掃羅留有「抓捕信徒下監」、手段兇殘等惡劣印象。21若缺乏此來自神旨意的異象,信徒心中所烙印「掃羅=強力逼迫者」的深刻恐懼將難以抹滅。
 
◎ 神對卑微者的器重與揀選
 
耶穌在揀選掃羅前,特意先在異象中向亞拿尼亞顯現。身為唯一事先知悉此項大使命與受苦預告的人,神對亞拿尼亞的信任與器重之深可見一斑。
 
倘若不是執行此項聖任,亞拿尼亞或許僅是在當地有些許成就,但在百年後,便隨著時間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然而,兩千年過去,只要提及「選召掃羅」,亞拿尼亞仍因此被後世稱頌。這印證了神常選用「卑微者」來完成對重要人物的揀選,前提是被選召者,也必須恆常默默、忠勤地履行神國的事工。22
 
◎ 神僅用三日使掃羅產生戲劇性翻轉
 
就時間而言,掃羅一生遭逢極戲劇性的轉變,但奇妙全能的神僅僅用了三天。因為「在神凡事都能」!神能使極具敵意的人事物轉變而為祂所用。這端視神的計畫、心意而定,但當事人必須先預備好自己,待時機成熟時,神便會促成之。
 
本研究由史家路加以旁觀視角、第三人稱銳利的筆鋒記述,為基督國度最初期的傳道事工留下歷史記錄,且路加輔佐保羅並密切跟隨數年,以其為文之審慎,應也向保羅親自求證過。
 
◎ 本研究之侷限與環境背景
 
本研究僅侷限於「神選召掃羅向外族宣揚救恩」的客觀記錄。必須注意的是,當時廣闊的羅馬帝國境內多為極端且排他性強的多神信仰,基督徒的比例極為稀少,又缺乏現今的大眾媒體,宣教環境極為困難且嚴苛,甚至可能帶來被下監或殺害的風險。保羅身為具備國際見聞的高級知識分子,對此代價應是事先即能想像與知悉的。
 
未來研究願景
 
◎ 保羅如何回應基督的呼召?

 
至於,保羅當下的個人意願與態度如何──他是否有此意願?是否全然接受?尤其是面對主的呼召時,如何領受這份伴隨「受苦宣告」的大使命?這些雖不在本次的研究範圍,但仍盼望來日能有更深入的探討。
 
◎ 關於「三次蒙召」記述之異同
 
在《使徒行傳》中共有三次對「保羅蒙召」的描述(徒九、二二、二六章),而其間細微的異同與神學重點之比較,期盼未來能有更具系統性的整理與分析。(全文完)

安東尼 · 范 · 戴克所繪之《使徒保羅》(1618-1620)。
畫中保羅手扶劍柄陷入沉思,這把劍既是為主殉道的標誌,亦象徵著「聖靈的寶劍」。23

 

註釋:
 
13. 曾思瀚著,吳瑩宜譯,《耶穌的群體──使徒行傳新視野》,臺北:校園書房,2013年,頁 232 上。
14. Gerhard Schneider, Die Apostelgeschichte, Bd.Ⅱ ( Freiburg: Herder, 1982 ), S. 30 及註腳 63。
15. 博克 ( Darrell L. Bock ),《使徒行傳》,頁 550。
16.  F. F. Bruce, The Book of the Acts, 1988, p. 187。
17. Gerhard Schneider, S.30; Rudolf Pesch, Apostelgeschichte, Bd. V/1, 1986, S.306 ; F. F. Bruce, The Book of the Acts, 1988, p. 187。
18. 張永信,《使徒行傳(二)》,頁 86;Rudolf Pesch, Apostelgeschichte, Bd. V/1, 1986, S. 306。
19. 優西比烏 ( Eusebius ),《教會歷史》(3.1.2),轉引自博克 (Darrell L. Bock),頁 550 。
20. 曾思瀚著,吳瑩宜譯,《耶穌的群體──使徒行傳新視野》,臺北:校園,2013年,頁230-231上。
21. 曾思瀚著,吳瑩宜譯,《耶穌的群體──使徒行傳新視野》,臺北:校園,2013年,頁231上。
22. 約翰.蒲樂克 ( John Pollock ) 著,顧華德譯,《保羅算什麼?》,臺北:宇宙光,2015年二版,頁47。
23. 圖源: Anthony van Dyck, The Apostle Saint Paul, c. 1618–1620. ( Source: Wikimedia Commons, Public Domain )






文章標籤:  #陳宏模  #584期  #專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