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1168期

「團契」不要忘了基督

(露撰,摘自《青年與生活》,1982年04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5/09/11

團契是藉基督的拯救而產生的,因此這團契的主人是基督,我們必須在基督裡團契,造就同靈的信仰,與基督靈交,同時也應該領受真理的靈糧,注重禱告,多與神交通敬拜神,同心感謝、讚美神,才能同時從神得屬靈能力,幫助我們行完天路。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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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我們真教會很流行「團契」這名詞,使我想起謝順道執事所寫的那兩篇「基督裡的團契」。但謝執事所談的團契和現在流行的團契的性質,好像有很多不相同的地方。我們很需要再一次的研討,「團契」到底是什麼,團契應該有的精神是什麼?

一、團契必須在基督裡

由謝執事寫的「基督裡的團契(上)」可以知道所謂的「團契」(英文譯為Communion),乃是基督裡的團契,也就是我們與基督的團契,以及我們彼此之間的團契。這團契是在基督寶血的拯救下產生的團契。因此保羅說:「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團契」(中文聖經譯為一同得分)」(哥林多前書一章9節)。可見蒙神選召而蒙基督寶血的拯救,才能加進入這團契。因此教會是屬靈的團契,教會裡的聚會或家庭聚會都是團契。並不是青年聚集在一起才是團契。

團契是藉基督的拯救而產生的,因此這團契的主人是基督,我們必須在基督裡團契,因此不可把基督撇在一邊來團契。也不是在「某執事」或「某弟兄」裡團契,也不是中級班或高級班裡的團契,而是中級班或高級班在基督裡的團契。

二、團契要記得與基督交通

團契,拿十字架的形狀來說,豎一筆可以象徵我們與基督的團契,橫一劃可以象徵我們同靈彼此間的團契。但我們要記得,這豎的一筆和橫的一劃,是不能分開獨立的。我們不能說與基督團契、交通較重要而不與同靈交通。我們更不能只顧與同靈交通而不和基督交通,那就本末顛倒,或根本不能稱為團契。因為團契主要的是要造就同靈的信仰,藉團契幫助同靈與基督多交通而靈性得造就(約翰壹書一章3節、6-7節),並不是單為了聯絡彼此的感情,也不是為了屬世性質的相愛而團契。

最近各地青年班只顧人與人之間的交通、團契,結果忘了要與基督交通、團契。因此不少的青年班學生,彼此間交通很夠,甚至太多,喜歡來教會與同靈交通、團契,而忽略了自己的本分,就是自己的學業和教導兒聚,成績退步,兒聚教學也馬虎,因此一到教會就忘了回家,也失去了唸書的興趣,只顧往教會跑。甚至因團契認識過多,不但在教會團契,成群到外面去團契,或在同靈家團契,通霄團契打橋牌或聽熱門音樂、閒談。這是團契嗎?

常有人教導我們,「人與人之間也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因此彼此間的交通需要節制。目前各地青年班的團契已經很夠,甚至太多了,但忘了豎的團契,與基督團契,就是與基督靈交。這是此後各地青年班應該努力的方向。該如何領導青年與基督團契呢?

1.在團契裡領受靈糧:保羅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原文是團契)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團契)基督的身體麼?」(哥林多前書十章16-17節)聖餐禮所以被稱為:「聖團契」Holy Communion,乃源於此。可見團契裡應該領受聖餐,以便與神交通。領受聖餐的靈糧(約翰福音六章48-58節),同時也應該領受真理的靈糧,多聽道、學道、查經、…….等,可以更進一步認識基督,與主更親近,能了解祂的愛,而使我們更愛祂。因此,約翰說:「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生命之道)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團契);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團契)的。」(約翰壹書一章3節)

2.在團契裡不要忘了禱告:我們是在基督裡團契,不但要談論屬靈的事,更要注意與基督靈交-禱告。禱告是基督徒維持屬靈生命上最重要的事。既然是在基督裡團契,要注重禱告,多與神交通敬拜神,同心感謝、讚美神,同時從神得屬靈能力,幫助我們行完天路。

3.團契裡注意行善、捐獻:希伯來書十三章16節的「捐項」,原文都是「團契」,呂譯本譯為「團契捐」。因此可知基督裡的團契要注意團契(同靈)間的捐助,就是要互相幫忙,彼此相愛。這種彼此相愛不是要好或談得來的好朋友間更相愛,而是要去愛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軟弱的同靈(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40節)。由此可知,這「團契」兩字,不是單指著聚在一起的聚會,也指著教會這屬靈的團體,這種家裡的人之互相照顧。

4.彼此勉勵行在光明中:使徒約翰說:「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團契)卻仍在黑暗裡,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同靈)。」(約翰壹書一章6-7節)參加基督的團契的人當在光明中行,否則不能在基督的團契站穩,因此團契要鼓勵大家注意靈修、遵守道理。

5.傳福音、與主同受苦:保羅說:「……你們是同心合意(團契)的興旺福音。」(腓立比書一章5節)因此團契也要聽從主的命令,用心傳福音(馬可福音十六章15節),或為傳道禱告,求神使福音能興旺。保羅又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一同受苦的團契),效法祂的死。」(腓立比書三章10節)我們團契要為自己靈修、保守道理而受苦,也要為傳福音而受苦或受死,如主為福音而死。由此可知,我們團契不是喜歡在一起的同靈常聚集來「樂一下」,而是要與主一同受苦的團契。

從以上幾點,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成立團契,不是單為了互相認識、不是為聯絡感情,也不是為了旅行、訪問教會。我們在基督裡成立的團契是不分種族、年齡(加拉太書三章27-29節),而且是領導大家,與基督多交通,領受靈糧、捐助同靈、行在光明中,更要興旺福音,為主的道一同受苦。

但願神開啟大家屬靈的心眼,認清團契真正的意義,往這些正確目標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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