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兩大因素(一)
(楊約翰撰,摘自楊約翰著《人生三大問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犯罪的兩大因素,其中之一是魔鬼的引誘。魔鬼看見人類得神寵愛,過著快樂無比的生活,就想破壞。魔鬼若以其猙獰面目向人顯現,人就不易親近牠、聽信牠。牠採取藉自己以外的人或物,使人難以辨認,以致受迷而不自覺。所以應當求主使我們有屬靈的眼光,能看透魔鬼的真相,免受其害,並在真道上剛強,不給魔鬼留地步。 (Jean 摘要)
本文是就始祖犯罪的始末,特別提出犯罪的兩大因素,盼能從中獲得警惕,以免踏其覆轍。
一、魔鬼的引誘
撒但看見人類得神的寵愛,過著快樂無比的生活,就想加以破壞,向夏娃引誘。按人類犯罪本是出於人的自由,但亦有撒但的迷惑。
蛇對女人說話。關於試誘夏娃的「蛇」之解說,紛紛不一:一說撒但幻形如蛇;二說撒但利用一條蛇,以蛇為工具;三說撒但原是墜落的天使,蛇與天使,原文是一個字根,即發光之意,故蛇即撒但自己;四說以蛇為情慾的寓意:人被情慾纏身,真如蛇纏繞一樣。
如此,見解雖不能一致,而實質上就是撒但向夏娃施行誘惑(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4節;啟示錄十二章9節)。但由上把蛇與其他牲畜作比較,又蛇被神咒詛之事看起來,第二、蛇被魔鬼利用之說較為可靠(創世記三章1、14節)。撒但引誘始祖犯罪的步驟極盡其詭詐之能事,牠現在仍施展故技來誘惑人類。茲略學數點,以防其毒。
1.藉「蛇」誘人,以掩護自己(創世記三章1節)
魔鬼若以其猙獰面目向人顯現,人就不易親近牠,聽信牠。牠於古時藉蛇施行詭計,以掩護牠的指使;現在牠的破壞工作,仍採取同樣的手段──藉自己以外的人或物──使人難以辨認,以致受迷而不自覺(哥林多後書十一章14節)。
例如:藉偶像迷惑人離開神而去敬拜牠(耶利米書十章14、15節;哥林多前書十章19、20節);藉金錢迷惑人離棄真道(提摩太前書六章9、10節;馬太福音六章24節;彼得後書二章15節);
藉異性迷惑人去犯罪(創世記三十九章7-12節);藉親人體貼人情,以阻礙聖工等(馬太福音十六章21-23節)。所以須求主使我們有屬靈的眼光,能看透魔鬼的真相,免受其害。
2.先向「女人」進攻(創世記三章1節)
「女人」的心志較男人薄弱,輕信人言,易被引誘;所以牠先向「弱者」下手,即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古來多少敗家、敗國、敗神的選民之事,多起因於女人。如亞哈王之妻耶洗別,被魔鬼利用,誘夫王及國民去敬拜巴力偶像就是一個實例(列王紀上二十一章17-21節)。但魔鬼的進攻對象並不在於男女之別,是看誰是「弱者」。
所以凡是信心幼稚、軟弱的;或是靈性多病無力的;或在天國的行列上落伍的,都是牠要利用和攻擊的目標(參看:以弗所書四章14節;提摩太前書三章6節;申命記二十五章17、18節)。因此,我們當求在真道上剛強,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使其無進攻的間隙(以弗所書四章27節)。
3.改變神言,誘人懷疑(創世記三章1、4節)
神的話是道路,是生命,不許更改(詩篇一一九篇105節;約翰福音六章63節;箴言三十章5、6節)。魔鬼知道其重要性,所以就先行破壞神言,要使夏娃不再相信,不再尊重神的命令。但牠不正面地否認神言,而故意捏造說:「神豈是真說,不許妳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創世記三章1節;參看神的話:創世記二章16、17節)。
牠又不完全地否認(神乃說「一定死」)。牠這種沖淡神言之絕對性的說法,現在正蔓延在世界一般的教會中。例如主耶穌說:「信而受浸,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但魔鬼卻藉著牧師們說:「信就得救,不一定要領受浸禮」等,似是而非的言論(參看:使徒行傳二章38節,二十二章16節)。
際此假教會、假先知興盛的末世,我們更堅信神的話。因祂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路加福音一章37節);祂的福音絕不容許有所更改(加拉太書一章6、9節;哥林多後書一章2、4節)。
4.投其所好,引其犯罪(創世記三章5節)
「神造人原是正直」(傳道書七章29節);他本有「神的形象」即「有真理的仁義與聖潔」(以弗所書四章24節)。但,神賦予人自由,使他能因順從神而保守正直和聖潔(雅各書四章7節);也能因聽從魔鬼而傾向牠的惡道。
魔鬼原來是尊貴的天使,牠的墜落是因驕傲。聖經指示說,牠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攀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極處,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攀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十四章12-14節)
「要與至上者(真神)同等」,這是被造者不應有的意念;但卻是被造者願嘗試去獲得的目標。魔鬼為此而失敗了,但牠要人與牠同走錯路;牠大概認為同為被造者的人,可能也與牠一樣好高,於是就欺騙夏娃說:「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三章5節)
牠所投之餌,正是人所喜好的,所以馬上有了反應,人就這樣陷入牠的圈套,成了牠的俘擄了。現在魔鬼不單要利用人「好高」之心理,挑撥人輕蔑神,離棄神;牠還要看你「好」什麼,就以什麼引誘你去犯罪。
所以我們當認明自己弱點之所在,而加以留心,防備牠的陷害。尤其在青年時代,如孔子所說:「戒之在色」,對異性要特別謹慎,凡事要「清清潔潔」(提摩太前書五章2節;提摩太後書二章21、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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