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391期

基督徒的社會生活(三)

(牧撰,摘自《基督徒的社會生活》,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基督徒因為受洗,而在生命上有了改變──與基督一同死又一同復活,在生活上就應當有同樣的改變。省思自己的生活和非基督徒真的有差別嗎?不要忘了!基督徒本是基督的形像,我們現在是為主而活,但在生活中該有何行為,才能彰顯祂的榮耀呢?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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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關於社交

一、不可濫交朋友

人是好群的,不能滿足於一個沒有幾個人的家庭裏生活着,尤其是在青少年的時候。因此,結交朋友的本性,自少時就表現得十分活潑。但古人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或說:「支配人生者,友及妻也。」經上說:「濫交是敗壞善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3節),可見朋友影響我們至鉅,對於擇友不可不十分審慎!據聖經的指示:

不可結交的,是:不信的、不義的(哥林多後書六章14-18節)、世俗的(雅各書四章4節)、好生氣的(箴言二十二章24節)、往來傳舌的(箴言二十章19節)、反覆無常的(箴言二十四章21節)、好飲酒的、……(箴言二十三章20節)。

當親近的,是:教會中的同靈(彼得前書二章17節;羅馬書十二章10節)、清心禱告主的(提摩太後書二章22節)、智慧人(箴言十三章20節)、主耶穌(約翰福音十五章14節)。真神稱亞伯拉罕為朋友(雅各書二章23節)。

友情的建立:父母之愛是先天的,弟兄也有切不斷的情生在心裏。但,友情是以恩愛始能建立起來的。其形成好像甚易,要達到不變之境地,卻不是藉着三言二語,或一朝一夕的工夫能作成的。茲由聖經查看:約拿單和大衛的深厚友愛是如何結成的。

約拿單對大衛:約拿單是掃羅王的大兒子,他有屬靈的眼光,曾於戰場偶然的機會,選擇靈性美好、大有信心的牧童大衛為友。且愛他如愛自己的性命,就與他結盟,將自己所用,心愛的外袍、戰衣、刀、弓、腰帶,都給了大衛(撒母耳記上十八章1-4節)。但父王掃羅因看出他的非凡,就起意要殺他,以防約拿單的王位被簒。

約拿單卻為大衛極力辯護、說情,使他仍侍立在王前(撒母耳記上十九章1-7節)。可是王的殺意不能打消,約拿單既已知道自己無法保護大衛,就在隱密之處,相抱哭泣,叫大衛逃命去了(撒母耳記上二十章)。其間大衛被掃羅追索得無地可以安身。

有一次約拿單探悉大衛藏在西弗曠野的樹林裏,就專程趕去見他。叫他靠神堅固,並對他表示說:「不要懼怕,我父掃羅的手,必不加害於你,你必作以色列的王,我也作你的宰相,……」二人就在神前立約(撒母耳記上二十三章15-18節)。不幸!於大衛逃難中,約拿單因帶兵出去打仗,與其父王掃羅,同日陣亡,使他不能與一命相依,以愛相繫的至友大衛,再見一面!(撒母耳記上三十一章1-6節)。

大衛對約拿單:大衛聽見約拿單的噩耗,就撕裂衣服,哭號禁食(撒母耳記下一章11、12節)。又作首哀歌,弔約拿單和掃羅。其中有一句說:「我兄約拿單,我為你悲傷,我甚喜悅你,你向我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撒母耳記下一章26節)。

婦女的愛,專而深卻狹窄,可是約拿單不但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全給大衛,且為他患難時的幫助和安慰,甚至甘願將王位讓給大衛,視朋友的苦樂榮辱為自身的事。如此偉大的友情,使大衛不能忘掉!所以大衛登基作王之後,就查問掃羅的遺族,要因約拿單的緣故,向他施恩。

既然知道還有約拿單的一個兒子,是瘸腿的米非波設,就叫他來,將掃羅王的一切田地都歸還他,且叫他可以常與王同席喫飯(撒母耳記下九章1-8節)。這樣,約拿單雖遺留一個殘廢的兒子,卻因已得一知己,使兒子仍有依靠。

真實牢固的友愛,是何等的可信和可靠!你若能在主內如約拿單遇到可交之人,當以專誠、恒心、愛心追求之。他對你的信德、學業、工作等,必有甚大的貢獻和幫助(箴言二十七章6、10、17節)。假若找不到可交之人,要勉強交些惡友敗壞自己,倒不如不交,而只以救主為我至友,你的獲益,必勝過結交任何朋友!(箴言十八章24節)。

二、不可喝酒

酒的害處:基督徒可否喝酒,雖然意見不一,但聖經指示我們喝酒是有害的;酒的烈性使人成病(何西阿書七章5節),好酒的必致貧窮(箴言二十三章21節),甚至賣子買酒喝(約珥書三章3節)。酒會使人發生爭鬪(箴言二十三章29節),淫亂(創世記十九章30-38節),赤身而不覺(創世記九章21節),甚至身死國亡,……(但以理書五章1-9、25-31節)。

所以有明確的教訓說:進會幕的─會幕預表真教會(希伯來書八章2節)─不可喝酒,免得死亡(利未記十章9、10節;以西結書四十四章21節)。歸主的拿細耳人─信徒皆是歸主的(加拉太書三章27節)─清酒、濃酒都不可喝(民數記六章1-3節;士師記十三章4、7、14節)。

為先知、君王的─信徒皆是(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1節;啟示錄五章9、10節)─淡酒、濃酒都不可喝(路加福音一章15節;箴言三十一章4節)。醉酒的不能承受神的國等(哥林多前書六章10節)。

神的旨意既然如此,為着自己和兒女的得救,並今生的幸福,為不作軟弱不能節制之弟兄的絆腳石(哥林多前書八章12、13節),基督徒當靠聖靈的能力,立志戒酒(以弗所書五章18節;羅馬書八章13節),不管於任何筵席,都不喝酒,也不出酒!(箴言二十三章31、32節)。

三、娛樂

基督徒對有益於健康和心靈的正當娛樂,並不禁止。但有損於身體,且會敗壞道德和信心的,當自約不行。例如:

跳舞與賭博

跳舞使兩性的本能,易於放縱,生出惡念,以致犯罪。為保守主寶血所潔淨的靈魂,為逃避淫亂的大惡,基督徒不該贊成跳舞(參看:馬太福音五章27-30節;哥林多前書七章1節;提摩太後書二章22節)。

有人以賭博為娛樂之一,但它是以自私和貪圖為出發點,想藉不法之途徑取得別人的錢財,是一種變態的盜竊行為,它會使賭輸的人愁苦,且為彌補失去的錢,而去行盜,或做出種種違法的事來。又使賭贏的人沉溺於酒色荒宴之中,把安寧的家庭攪得紛亂不堪。

聖經說:「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二十章17節)又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六章10節)故此,基督徒不可犯對己有害,又背棄真神聖旨的賭博行為。

電影與戲劇

這兩種是現在的人,最普遍的娛樂對象。原來電影、電視、或演劇,若利用得合宜,是有助於教育工作的。可是如今人心偏向邪惡,而企業家為要迎合觀眾的心理,藉以多歛些錢財,所編演的內容,就多屬邪情淫蕩,充滿奸計。因此觀眾所得的益處,較被毀的成分少。

據專家的統計報告,青少年的犯罪行為,由電影的感染而來的為數甚大。在這惡片、壞劇盛行之際,為防止軟弱的弟兄墮為影戲迷,而受其惡化,剛強的同靈,當以保羅愛人的精神,約束自己的行為。他說:「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喫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哥林多前書八章13節)─其實喫肉並不是罪。

古聖徒向神說:「求祢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祢的道中生活。」(詩篇一百十九篇17節)約伯也曾立志說:「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約伯記三十一章1節)他們所以如此約束眼睛,必定是自覺着不正的視慾,會誘人陷入罪中。

經上說:大衛的一生,「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列王記上十五章5節)。他是聰明人,且是誠心敬畏神的,卻不能制服,已由眼窗侵入而誘發出來的情慾,致使犯了那件大惡,惹來禍患,遺恨千古!(撒母耳記下十一章1-5節,十二章1-12節)。身為神的兒女,若明知是屬於邪惡的事,而偏要去觀看,那是自擇險途,當以大衛為鑑戒。

不但影劇,凡屬不正的,如黃色的刊物、相片等,當自約不涉。就是女人也不可故意打扮妖艶,穿着惑人的衣裳,惹起異性的刺激。

聖經說:「女人要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提摩太前書二章9、10節;彼得前書三章3節);「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申命記二十二章5節)。

「當以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彼得前書三章4、5節);要尊尚簡單與樸素,而視過分的妝飾,與浪費錢財於穿戴為一種的不德(參看:路加福音十六章19、25節;啟示錄十七章3-5節)。

肆、對於國家

國家是為謀求人民的安全和利益而組織的。其立法的原則當基於:公義、正直和仁愛。基督徒當如何盡本分於自已的國家,聖經的指示十分明晰毫不含糊。

聖經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一切的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前書二章13-15節;羅馬書十三章1-5節;提多書三章1節);又說:「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羅馬書十三章6、7節),藉以維持國家的經費。還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祈禱,使他們能為國盡職,且明白真道,敬畏真神(提摩太前書二章1-4節)。

倘若掌權者趨向極權,違反神意,無視人權,禁止人民正當的信仰與傳教,基督徒當效法古聖徒─如但以理及其三友和使徒彼得、約翰等,不屈於威武,不聽人言,惟順服神命,至死忠誠於恩主(但以理書六章4-10節,三章1-18節;使徒行傳五章29節,四章18-20節)。

再者,國家雖有司法機關,但聖經不許基督徒發生爭執之時,訴諸於法庭。這並不是輕視法院,乃是要他們不管相爭的事,是關於名譽的,或財物的,當思念主愛,情願喫虧,情願受欺,服從教會的調解,甘心饒恕弟兄,把天國生活的唯一法則─愛─實踐於這黑暗的社會裏!(哥林多前書六章1-8節,十三章8節;馬太福音十八章21-35節;歌羅西書三章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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