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忘記的事
(林翠玉譯,摘自文宣處編《報喜信的人》──蔡聖民長老對照文集,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我們人性中有許多軟弱,其中一項就是善忘。人容易忘記神,如此,信心便會冷淡,人若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因此不可忘記神一切恩惠,進而要報答主恩,獻上感謝的祭;不可忘記神的誡命,進而實在行出來;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不可忘記主的日子已近,要彼此鼓勵,不可停止聚會,以等候主日在臨。 (Ru 摘要)
我的心哪!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恩惠(詩篇一○三篇1-2節)。
人容易忘記神,如此,信心便會冷淡,人若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希伯來書三章14節),不可如以色列人的例子,忘了神帶領百姓出埃及,卻在曠野中試探神(詩篇一○六篇14、22節;耶利米書二章32節)。
不可忘記的事:
一、神一切恩惠
「一切」表示很多(詩篇一○三篇3-4節)。
1.祂赦免你一切的不義──罪,這是最有福的(羅馬書四章8節),不然,必至滅亡。
2.醫治疾病──主擔當我們的疾病(馬太福音八章16、17節)。
很多人病得醫治,卻忘記主的恩典(路加福音十七章12-17節)。
3.將生命從滅亡中贖回,乃最大的恩惠(哥林多後書一章10節)。
4.賞賜「好東西」──聖靈(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
因得著聖靈,恩惠、能力、喜樂也蒙神賞賜。被稱為神的兒子,得救的見證,……都因聖靈而來。
我們不可忘記這一切恩惠,進而要報答主恩,獻上感謝的祭(詩篇五十篇14、23節),並要效法婦女們,如:彼得的岳母、馬利亞……等服事主的精神(馬太福音八章14、15節;路加福音八章2、3節)。
二、不可忘記神的誡命(詩篇一一九篇16、153節)
箴言裏切切教誨(箴言三章1節,四章4、5節),牢記神的律法必得大幫助,聽了不忘,進而實在行出來的,必然蒙福(雅各書一章25節)。
如果聽過的道理都不忘的話,實在了不起,然而,有的信徒還像嬰孩(希伯來書五章12節)。
三、不忘行善與捐輸(希伯來書十三章10節)──不可忘記善事
1.行善──以慈愛幫助人
①如撒瑪利亞人(路加福音十章34節)。
②幫補弟兄的不足(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5、36節)。
③接待客旅(希伯來書十三章1節)。
2.捐輸──施捨錢財(哥林多後書九章9-11節)。
①有施散的,卻更增添(箴言十一章24節)。
②耶和華必償還(箴言十九章17節)。
③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四章17節)。
四、不可忘記主的日子已近(彼得後書三章8節-)
末日已近,滅亡必來。主要再臨,施行審判。
1.不敬虔的人故意忘記(彼得後書三章5節)。
2.如挪亞時代的人貪愛世間,沉溺飲食(路加福音十七章26節)。
3.不可忘記主的日子已近,要彼此鼓勵,不可停止聚會(希伯來書十章24、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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