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531期

得所當得的份

(摘自林悟真長老專集《和平之道》,1994年1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神的創造萬物,是要賜給人類管理與享受;所以一切都是神的恩賜,不是人的私有財產。精神科醫師伯恩斯於《滿足》一書指出,「快樂更接近於滿足,而非享樂;因為追求享樂,會讓我們踏上永不止歇的享樂跑步機,終究只會導致痛苦。」因此今日的世界弄到這樣不可收拾的混亂,都是因為不守神命,順服魔鬼的支配所使然。 (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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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世界弄到這樣不可收拾的混亂,都是因為不守神命,順服魔鬼的支配所使然(啟示錄十二章12節)。本來神的聖意創造萬物,是要賜給人類管理與享受;所以一切都是神的恩賜,不是人的私有財產(詩篇五十篇10-12節;哈該書二章8節)。

聖經明白地告訴我們說:「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因此神要賞賜人的土地財物,都曾定準疆界,使人得所當得的分(傳道書九章9節)。可惜人都被情慾衝動不守本分,以致兄弟鬩牆,侵佔強奪,相吞相殘,爭競不息。但,神是公義的,要照各人所行所作的報應他(傳道書十二章14節)。

例如古時亞哈王用計害死拿伯,奪取他的葡萄園,結果照樣自受殺身之報(列王記上二十一章1-6節);大衛王因為奪取烏利亞的妻為妻,致使刀劍不離他的家(撒母耳記下十二章7-14節);亞干和基哈西,因貪取不該得的財,致招殺身及患大痲瘋之禍(約書亞記七章20-26節;列王記下五章26-27節);這些人們都因得所不當得的分而受到悽慘的後果,為要作後人的鑑戒(哥林多前書十章11節),豈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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