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618期

意志與自由意志

(露撰,摘自《青年與靈修》,1975年04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人有自由意志,所以我們的自我有充分的自由要順從靈或順從肉慾,所以雖然我們常立志要順從靈的指導,但是我們的肉慾卻引誘自我,隨從肉慾去放縱情慾,主讓我們有意志的自由,良心的判斷,所以我們須要訓練我們的意志,以便成為在各方面堅強的人。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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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神用土造了亞當,然後將生氣吹進他的鼻孔裏,他就成為有靈的活人。雅各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雅各書二章26節)主耶穌也曾對門徒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9節)。

保羅說過:「……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節)。

由以上經節知道神所創的人是帶有肉體與靈和魂的。肉體指著屬肉的身體和所俱有的機能,感官與需要(慾)。魂是我們人個體的主人,是我們稱「我」的「自我」,是人的主宰而有權發命令,叫全身順從這自我去做。靈是神造在人心裏辨是非善惡的明燈。因此,經上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言二十章27節)「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羅馬書二章14-15節)是非之心原文為「良心」,可見人的靈讓我們明白是非善惡,靈的作用是良心,良心也指導人並讓人判斷是非善惡。

「意志」是我們的自我,受靈或肉的影響,控制自己或支配自己行動,主動地調節自己行為的力量。主要的還是自我的魂管理自己的能力。

人有自由意志,所以我們的自我有充分的自由要順從靈或順從肉慾。人有靈的明燈,知道是非善惡,所以常立志要順從靈的指導,但是我們的肉慾卻引誘自我,隨從肉慾去放縱情慾,以便享受肉體的痛快,屬肉之樂。於是,靈魂與肉體起了爭執。正如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馬書七章18-19節)。

我們受過主寶血洗禮的真信徒,沒有罪再做我們的王,心中潔淨,在這種靈與肉之爭戰中又有聖靈的幫助,只要有堅強的意志,就能夠戰勝惡慾,克制它。因此,保羅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八章2節)。

真信徒雖可制勝惡慾,但必須經過堅強意志的奮鬥、爭戰,不是一受洗,惡慾全都死光了。肉慾還加上這個罪有增無減的惡環境下,我們更需要鍛鍊意志來克服內外的敵人,也需要追求從上頭來的能力,就是聖靈的能力。這從上頭來的能力是要行神蹟奇事使人信服;對我們信徒,更要緊的是幫助我們有更堅強的意志,能擇善而固執,持守真理,並堅持不作壞事,不放縱情慾,以便完完全全地得救。

可見意志的鍛鍊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上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我們談論,如何鍛鍊之前,先談意志的自由,以便知道意志有自由而知道鍛鍊之重要。

意志的自由


假如我們的魂沒有自由的意志選擇並執行一切事,我們行善就沒有值得受獎賞的,我們行惡也不必接受處罰,因為我們是被預定行惡的,又不是我們故意要行惡,主耶穌還審判什麼?但事實告訴我們有意志的自由,所以也有靈的領導,良心的判斷,世上也有審判的事,將來更有主的大審判。

我們的經驗證明我們有意志的自由


一、當我們在選擇之時,確實知道並相信我們能夠「選這個」或「不選這個」,因此在決定一件重要的事時,可以反覆的思想、考慮。假如我們沒有自由意志,就不必這樣考慮要選那一個去做。例如:當我們受欺負時,想立刻去痛罵那人一頓,但靈又告訴我們要忍耐,因此我們的意志又命令自己克制這生氣的情慾;但另一個律又讓我們覺得很不甘心,不去教訓他怎麼可以?欺人太甚了。因此又站起來,要去罵他。走到半路又覺得這樣做,怎麼算能結忍耐的果子呢?於是又回頭。像這樣不但在心中考慮、爭戰,連身體也一進一退。假如意志沒有自由,不必這樣考慮、爭執或反覆思想。

二、當我們選擇,並決定後,我們知道自己仍有改變主意的權利,由此可證明意志有自由。如果意志沒有自由,選定了,怎能再按自己的意思更改?例如上述情形,自己已選擇去罵人的決定,而且已有執行的行動,只是在完成所決定之前,在路上仍可考慮,並取消所決定的回來。我們都曾有猶豫不決的經驗,也常有做了決定後,再更改的事。

三、當我們選擇之後,又付諸實行時,我們確實相信這次選擇的事是完全操於自己的意志。事後發現選擇錯了,就會後悔自己當時為什麼要選擇這條路?如果不是意志自由的話,就不會有後悔,也不會責怪自己。

例如上述情況:我們若改變主意回來後,又覺得不去罵心裡很難受,不再聽靈的指導,很快的去痛罵那人。責罵之後,自己的肉體覺得很痛快,然而當自己聽到自己帶著盛怒的語氣,以無禮又沒理的粗話痛罵那人時,良心就已經開始譴責自己了。等到罵過了,怕良心譴責而避免去想那件事,但良心卻偏要讓我們自己回想、檢討,一次次的責備自己,最後只好承認自己做錯了,並後悔,知道自己剛才再多忍耐一下就沒事了。但自己過份痛罵人的事,對自己的人格已有大影響,說出去之過分的話如水潑在地上無法收回,真丟臉!去道歉吧!雖道了歉,我們那失體面的事永遠留在別人的壞印象中,何時能洗淨呢?因此很後悔。這些是因為我們的意志有自由之故。

由以上幾點,可以知道人有意志的自由,因此可用法律審判人,真神也要審判世人。我們有意志的自由,也因此,意志有受訓練而進步的可能,所以我們須要訓練我們的意志,以便成為在各方面堅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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