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那一類信徒?(二)
(清撰,摘自《青年與靈修》,1975年04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僻、友善柔、友便佞,損矣。」教會裡很多警戒信徒的規條,是為了要幫助信徒克制情慾,走在能進天國的窄路上,使信徒能努力於靈修,靠聖靈克制情慾,不給魔鬼留地步,成為屬靈的完全人,能積極追求成聖的腳步。 (Ru 摘要)
「沒有克制情慾」
有些信徒是掛名的信徒,他想進天國,卻不願意放棄世上的享樂。自然,他會討厭教會裡那些規條,就如:要常常聚會、不看電影、不喝酒、不抽菸、不交異性朋友去談情說愛……等。他一定想:教會簡直把我們享樂的機會都奪走了。他覺得教會管得太嚴了,這條窄路真難走,因此常要求教會放寬些。不過,這種信徒如果遇到神的管教,有些會回頭,以致得救。
另有一些信徒更屬肉,放縱情慾,對神和對天國的信仰已經變得很淡薄,而且因追求享樂而忙得抽不出時間,在日常生活中幾乎忘了自己是真教會的信徒。他不但在享樂方面沒有節制,在其他情慾,如驕傲、嫉妒、惱怒、忌恨、紛爭、結黨……等也沒有加以克制,因此毫不顧忌地發脾氣或批評別人、罵別人,甚至隨便責罵負責人、傳道、總會,罵起來覺得很痛快。這種人因為已給魔鬼留了地步,他的是非標準已經不正確,罵了還以為自己是為真道大發熱心,不知道他這樣亂罵已敗壞了很多軟弱的信徒。
這類信徒有時候不喜歡讀經、不想聚會聽道或厭煩純正的道理,卻喜歡活動或奇怪的道理,但不能明白真道(提摩太後書三章7節),這是因為情慾充滿了他的心,阻礙他學真道。
另一種更糟糕的信徒,他不但放縱情慾,做了不該做的事時,良心不怎麼責備,做起來很自然、很大方,不怕別人知道。這種信徒已不能自己控制自己的魂不隨從肉體,其能力已經差不多消失了,他卻不在乎,也習慣於被肉體和魔鬼所控制的生活,最後,只有糊裡糊塗地犯死罪,犯了死罪還不知道其嚴重性。
這些放縱情慾的信徒常犯小罪,把神賜給我們的白義袍弄得很髒了仍不悔改,也不靠聖靈的更新洗去罪污。這些穿骯髒衣服的信徒無法跑這難走的天國路,真神也不願意幫助這種信徒,因為他不順從神──聖靈,其實他根本不求神幫助他行這天國路,因此保羅說:「這種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提摩太前書五章6節)年輕寡婦是這樣,其他的人還會有什麼不同呢?
這種屬肉信徒我們不該親近,也不該隨從、效法他們,只能求神讓他們有回頭的機會。
「犯死罪,將來下地獄受刑」
信徒不能墮落到這地步,因為到了這地步時,已經不能悔改,也不再是信徒了,只有戰戰兢兢地等候審判、下地獄。不過這種已犯罪被除名的人仍要謙卑、保守、不放縱、不作惡,將來雖然下地獄,但他要受的刑罰必較輕如果因為不能得救而去放縱、作惡,將來的刑罰必定很可怕!(希伯來書十章28-31節)我們對已被除名的信徒,不能拒絕他們再來聚會,但也不歡迎。不過,有些人還很虛心地,靜靜地來,不會影響別人。然而也有人不自量,還來教會假發熱心,愛說話教訓別人或干涉教會和信徒的事,這種人要辭他。如果說一些敗壞人的話或傳異端要害信徒、引誘信徒,教會應該趕走他,免得害我們信徒。
我們對這類在主耶穌裡無分的人,我們不必表示友善,也不要親近他們,反而應當盡量遠避,免得受影響,他們也已不再有資格接受我們的聖愛,所以與他們相交、吃飯也不可以(哥林多前書五章11節)。由以上分析、討論,我們可以知道教會裡很多警戒信徒的規條,是為了要幫助信徒克制情慾,走在能進天國的窄路上,使信徒能努力於靈修,好好靠聖靈克制情慾,不給魔鬼留地步,靈性上有安全,能進步,成為屬靈的人,也能積極追求成聖的腳步。而那些不甘心遵守教會裡這些警戒的事,反而放縱情慾,不願走窄路,喜歡平坦的大路,這類屬肉信徒正如履薄冰而不懂得害怕,實在很危險!
弟兄姐妹們,我們該走哪一條路?是寬大舒適的?是又窄又難走的?我們該帶領主交給我們的小羊走那一條呢?我們該把這條難走的窄路拓寬嗎?您現在是屬於那一類信徒?讓我們仰望天國,靠著聖靈效法主、效法保羅,犧牲屬肉的享樂,克制情慾,做個屬靈的信徒,甘心樂意走這窄路,主一定願意幫助我們,將來更要賜給我們很大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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