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人不過於聖經所記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人有什麼不是從神領受的,有誰是完美無缺的?除了神以外,有誰值得誇口呢?所以,無論是對人的看法,或是效法某一個人,都不可過於神所默示的聖經,免得過份偏激而走錯路。 (Ru 摘要)
保羅曾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弟兄們!我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哥林多前書四章6節)
昔日哥林多的信徒有許多軟弱,他們以人的眼光,貴重這人,輕看那人;無形中在信徒心中塑立偶像,自以為是屬於某聖職人員,因而自立派別,自高自大,製造嫉妒紛爭;忘記自己是基督寶血所洗淨的,是從真神領受一切的;反倒拿人來誇口,卻不榮耀釘十字架的主。這事令保羅心中不勝難過。
是故,保羅勸勉主的門徒,效法有恩賜有能力的聖職人員,務須格外謹慎,免得越過聖經的教訓,自己偏行己路,走在基督的前頭,自命不凡,因驕傲而給魔鬼留地步,因誇耀而讓撒但大作工。
凡人,有甚麼不是從神領受的?有誰是完美無缺的?除了神以外,有誰值得誇口呢?所以,無論是對人的看法,或是效法某一個人,都不可過於神所默示的聖經,免得過份偏激而走錯路。
約翰有云:「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約翰貳書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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