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329期

基督徒的死生觀

希伯來書九章27節:「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死,是人逃脫不了的宿命。聖經中之所以稱死亡為「睡了」,是因為基督徒有將來復活得永生的盼望,死只是暫時的離別,將來必定復活醒來,與主同在。人死後可能往永生的天國,或往永刑的地獄,基督徒該有什麼準備才可進入永生的天國呢? (靜 摘要)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孔子的學生子夏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篇);荀子說:「死生者,命也!」聖經也記載:「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

這種爭戰,無人能免;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傳道書八章8節);又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因此,死是每人逃不了的宿命!

為何人既生又死?人從何而來,將往那裏去?為何非死不可?諸多有關生死問題,困惱著人生!

因此,有不明人生之意義而自殺者;有以享受人生為其意義者;更有較多的人,忙碌一生,渾渾噩噩過其一生者。願將這些問題,藉著聖經的指示,以清楚認識人生之意義,並得過有意義、有價值的一生。

一.人從何而來?

聖經記載:神創造天地之後,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一章26-28節,二章7、18節)。

這就是人的由來。人雖然由父母而生,卻不能因父母之意志以得生;因生命的源頭在於神(約翰福音一章4節,十一章25節;使徒行傳十七章24-28節)。祂使人活,也使人死(撒母耳記上二章6節);人的腳步,也是為祂所定(箴言二十章24節)。正是合乎「天生、地養」之言。

大衛王作詩讚美神的創造之奇妙說:「我的肺腑是祢所造的;我在母腹中,祢已覆庇我。我要稱謝祢,因我受造奇妙可畏,祢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詩篇一三九篇13-14節)。

人類若非是神所造,何能成為萬物之靈長,何有萬能之雙手,面部七孔又怎能配合得如此奇妙妥適?能雙雙成對以造對稱之美,以測遠近,並且把攝影機、收錄音機、電報機、溫度調節器、消毒滅菌機等各部機器具備於這個小小的面孔上。

人能造行天飛機、潛水艦艇,豈能造成一個能孵出小雞的雞蛋,一顆能發芽、生長之芥菜種?人何能否認,人的生命為神所造?

二.人為何而死?

聖經記載:「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章23節);可見人非死不可乃因有罪。聖經記載,神造了人類的始祖亞當之後,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

並且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章15-17節)。

真可惜,唯有這條神的命令,始祖不能遵守而干犯了;所以就被趕出伊甸園,必終身勞苦,汗流滿面才得餬口,並要歸於塵土──死亡。這就是人非死不可的原因。

聖經記載:「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章12節)。聖經又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一章15節)。

由此可知,人都因始祖的原罪與他本身所犯的本罪,按照「罪的工價乃是死」的定律,死就臨到人間,無一人能逃脫。因此,聖經告訴我們:「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道書七章2節下)。我們對死,非有準備不可之由,即在於此。

三.甚麼叫做死?

甚麼叫做死?死就是人結束了他的一生;死就是氣斷歸土。對於死,無人不知。但聖經對於死是怎麼說的?

1.靈魂離開身體

聖經記載:「身體沒有靈魂就是死的」(雅各書二章26節)。所以人活著,乃因為有靈魂在他身體裏面;靈魂一離開他的身體,他就死了。聖經也說:「塵土(肉體)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書十二章7節)。

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的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6節);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說了這話,就睡(死)了(使徒行傳七章59-60節)。

保羅在特羅亞講道到半夜時,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台上,困倦沉睡,便從三層樓上掉下去。人都以為他死了。但保羅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還在身上。……後來,有人把那童子活活的領來……(使徒行傳二十章7-12節)。

只要靈魂在身上,雖然似乎是死了,他還會活過來。因為起初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時,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記二章7節)。

在挪亞的時代,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因此,神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創世記六章1-3節)。因神使人活的靈不永遠住在人裏面,人只能活到一百多歲就要死了。

2.聖經稱死為睡

死人在末日主耶穌再臨時,將再復活;所以,聖經把死稱為「睡了」。

當主耶穌在十架上,氣斷的時候,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2節)。在此所說的「已睡聖徒」,即指已死聖徒之意。耶穌的門徒拉撒路死了,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但是耶穌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約翰福音十一章11節)。「叫醒他」,就是叫他復活的意思。保羅也屢次把死了的人稱為「睡了的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6、18、20節)。

因為基督徒有將來復活得永生之盼望,所以「死」對他們來說,是暫時的離別,如同睡了一般,將來還有再醒來的時候。因為必朽壞的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不朽壞的神國;所以基督徒仍然要經過一番「死亡」的階段(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0節)。

四.人死後之歸宿

有關人死後之情況,主耶穌曾對門徒說道:「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路加福音十六章19-23節)。

主耶穌也曾經論審判的日子說:「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豫備的國──天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地獄)裏去。這些人(左邊的)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右邊的)要往永生裏去。」(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34、41、46節)。

由此可知,人死後有往永生的天國,和往永刑的地獄去的兩條路。所以耶穌叫門徒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七章13-14節)。

那麼,天國與地獄的情況如何?且看聖經的描寫罷!

1.天國

聖經記載約翰被聖靈感動,天使帶他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神那裏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給他看。他說明:城中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牆是碧玉造成的,城是精金的,如同明淨的玻璃。

城牆的根基是用各種寶石修飾的。……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每門是一顆珍珠,城內的街道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城門白晝總不關閉,在那裏原沒有黑夜。人必將列國的榮耀尊貴歸與那城(啟示錄二十章11-26節)。

保羅見證:他曾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就是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哥林多後書十二章2-4節)。所以他說:「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一章22-23節)。

一些曾經看過天國之異象的信徒見證,天國的光輝明亮,美麗榮華,是不能以世上之事物來形容的。

2.地獄

聖經又描寫地獄說,是燒著硫磺的火湖(啟示錄二十一章8節);主耶穌也說:「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馬可福音九章48-49節)。

那個下在陰間受痛苦的財主,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路加福音十六章23-24節)。地獄裏的痛苦,不是以世上的一切痛苦可比擬的。

五.對死的準備

暫時不說死後地獄的痛苦如何,只以肉體之死,人總是害怕的;因為不知將往那裏去。人對於未知的世界總是膽怯的,尤其未有一個嘗過死味的人回來告訴你死後之情況。

日本實業家松下幸之助在他的「奮鬥的人生」中說:「人生就是一天一天走向死亡的旅程。有生必有死。只要這個法則不變,萬物都不可改變這個旅程。然而,人類卻可以瞭解這個自然法則,對付這個旅程。

對於死抱著恐懼的心理,這是人的本性;不過與其恐懼死亡,不如沒有憂慮,早做死亡的準備。人是經常面對著死亡的;正因為如此,生命才愈加珍貴。

我們才需要把自己的生命發揮到最高的效度。這些考慮就是死的準備,也就是生的準備。我們必須面對自然賦予有生命者的這個宿命,嚴肅而樂觀地考慮如何應付它──死亡。」

聖經記載:「惟願他們有智慧……肯思念他們的結局。」(申命記三十二章29節);又說:「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道書七章2節下)。

那麼,應當如何準備呢?

聖經告訴我們:天上的神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二章14-15節)。這是說,人要藉著耶穌才能免去作死的奴僕,即免去作魔鬼的奴僕而不怕死。要解決死的問題,必須先解決罪的問題。

罪的問題解決了,雖然肉體之死仍然難免(除了活到耶穌再臨時的信徒將改變為靈體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者外──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至少可免去第二次的死──地獄裏的永刑,必定安然多了。

如果能像保羅一生為主效勞者,認為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時,何怕之有,豈不以為好得無比的麼?(提摩太後書四章7-8節;腓立比書一章28節)。

那麼,要如何解決罪的問題呢?唯有相信耶穌,接受耶穌寶血的洗禮,始能洗去你的罪(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使徒行傳二章38節,二十二章16節);並領受聖靈為蒙神稱義做神兒女之印記,天國基業之憑據,對得救就有把握了(羅馬書三章24-25節;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以弗所書一章13-14節 )。

這是神藉著耶穌賜給人類的得救之路;唯有這條路才是拯救世人的路。「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這是當時使徒大聲見證耶穌是人類唯一之救主的話。

耶穌本身也曾經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世上還有誰能這樣明確地指示你得救之路呢?

「信子(神子耶穌)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三章36節)。一個有永生之盼望與沒有永生之盼望的人,對於死的看法將有所不同了。

有永生盼望的基督徒,知道死亡只不過是睡著罷了;將來必定復活醒過來,與主同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0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17節)。他們也知道:「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當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0-54節)。

到那時,我們豈不是可大聲喊著:「死阿,你得勝的權勢的在那裏?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裏?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5、57節)。

因為神必救贖我們脫離陰間,救贖我們脫離死亡;神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何西阿書十三章14節;啟示錄二十一章4節)。

因此,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示錄十四章13節)。在真神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篇一一六篇15節);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只要內心能一天新似一天,榮耀的天國等待著我們去享受了;這至暫至輕的苦楚算得甚麼?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才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四章16-18節)。

這就是基督徒對死應有之準備,也是基督徒之人生意義所在、人生價值所在!

(謝忠光撰,摘自謝忠光著《打開聖經之鑰》,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文章標籤:  #力行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