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365期

驕傲在敗壞之先

(楊約翰撰,摘自楊約翰著《人生三大問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自誇、排他,就是驕傲。許多人以為要建立地位,獲得聲望,必須高抬自己,因此輕視別人。卻不知道這樣的觀念是絕對錯誤,魔鬼常藉此陷害了無數的人類,但人類並不覺得:夏娃冒死去摘下善惡果子吃;該隱把當時唯一的兄弟殺了;亞比米勒為奪取父親在世的統治權,因而謀殺基甸的眾子,就是他的弟兄……。在聖經中,諸多例子都說明,驕傲使人敗壞。 (Jean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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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矜、排他,就是驕傲。許多人以為要建立地位,獲得聲望,必須高抬自己,而輕視別人。殊不知這種觀念是絕對的錯誤,而且魔鬼常藉此陷害了無數的人類,而人類並不自覺。

真神給與始祖舒服的生活,和管理全地的權柄(創世記一章26、28節)。可是他們卻似乎還不滿足;魔鬼就乘隙對夏娃說:「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三章5節)

夏娃相信這話,以為吃了那棵禁果便能得到智慧,如同真神(創世記三章6節),就違背真神的禁令──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章17節)──冒死去摘下果子來吃了。這種不甘服在造物主之權下,想要「與神同等」的驕心,不但未能達成,反倒使他們喪失了樂園的快樂與永生的盼望。

亞伯與該隱是世上頭一對的兄弟,按理說,應該彼此相顧相助,如同手足。可是該隱卻把當時唯一的兄弟殺死了(創世記四章1-8節)。察其原因,就是因不喜歡兄弟的所為,得神的重看過於自己。他不能容納比他更賢、能、善的人在他面前,而使他得不到榮耀。

這樣該隱的忌賢,夏娃的好高,便造成了人類的慘劇,人們卻好像沒有注意到,致使這樣的歷史一直的重演,不幸繼續的發生。茲舉例數則如下,作為我們的鑑戒:

亞比米勒為奪取其父在世的統治權,就到了示劍眾母舅的地方,訴於骨肉之親情,請求謀殺基甸的眾子,就是他的弟兄。示劍人因親情而心迷,不念從前基甸冒死,為他們爭戰,救了他們脫離米甸人的大恩,竟起來幫助亞比米勒,將基甸的眾子七十人殺在一塊磐石上,又立亞比米勒作王(士師記九章1-20節)。

亞比米勒或者以為用言語中傷弟兄,削減他們的威信,不如把他們殺盡,免得對他的統治權發生後患之憂。但不知神不從其願,卻使魔鬼降在他和示劍人中間,示劍人就以詭計待他(士師記九章32節)。後來他興兵想要討伐示劍人時,反被一個婦人從樓上,把一塊上磨石拋在他的頭上,打破了他的腦骨。

亞比米勒為免人議論他被一個婦人所殺,就叫少年人把他刺透,他就死了(士師記九章50-54節)。亞比米勒不知自量,偏要作王,這種驕傲驅使他,違背良心,狠毒地減絕弟兄七十個人,使國家大失良才,使家庭大遭悲慘,而他本身到底得到了什麼呢?

哈曼身為波斯大國的宰相,其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臣宰。當時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猶太人末底改,堅持不跪不拜。

因此哈曼就怒氣填胸,上奏於王,說:散居國內的猶太民族,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納他們與王無益,請王下旨除滅他們,他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納入王的府庫。

王不察實情,允許哈曼隨意待他們,於是,要於12月13日把全國的猶太人剪除的王令,很快地就傳遍了全國(以斯帖記三章)。末底改卻不因此而屈服,於哈曼過朝門時,仍然不拜,不站起來,連身也不動(以斯帖記五章9節)。

哈曼雖然知道,末底改將於近日與猶太人同歸於盡,但他卻巴不得早一日將末底改害死,除去他的眼中刺,免去末底改向他的侮蔑。於是立了一個五丈高的木架,想次朝求王將他掛在其上(以斯帖記五章9-14節)。

在此千鈞一髮之際,神大顯奇妙的作為,使王想起末底改於從前救王脫離太監的陷害之事,為要賜與尊榮,就問哈曼,當怎樣待王所尊榮喜悅的人。哈曼說:當將王穿的朝服和戴冠的御馬,都交給王尊的大臣,命他將衣服給王所尊榮的人穿上,使他騎上馬,走遍城裏的街市,在他面前宣告說:王所喜悅尊榮的人就如此待他。

王對哈曼說:你速速向末底改如此行!哈曼本來以為王所尊榮的人是他自己,所以如此建議王,殊不知他驕傲的計謀,使他大大的蒙羞(以斯帖記六章)。不但如此,後來王曉得哈曼無故的下旨要剪除猶太人,發起大怒,即將哈曼掛在末底改立的五丈高的木架上而受死了(以斯帖記七章9-10節)。

哈曼!他的地位超眾,尊榮至大,但他的驕傲卻不許他寬容一個守朝門的小僕人之無禮。哈曼以為只殺死不奉承他的末底改還不能服氣,定要剿滅末底改的同族才肯罷休(以斯帖記三章6節)!

你看!驕傲不但使人失去理智,它所造成的是何等的枉屈與殘忍啊!但,感謝神,祂出來阻擋了驕傲人的所為,破壞了他的計謀(彼得前書五章5節)。祂使哈曼的計劃一無所成,結局只有名譽掃地與家破人亡而已。

尼布甲尼撒建立了大巴比倫國之後,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杜拉平原,強迫全國人民俯伏敬拜。有三個猶太籍的朝臣因為信仰的關係堅而不從,就被扔在烈火的窯中。神卻保佑他們,他們在火中毫無受傷。

因此王似乎對所行的有所悔悟,就曉諭全國說:「無論何人,若謗讟耶和華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又說:祂的國是永遠的,他的權柄存到萬代。」(但以理書三章)王雖然如此降旨,他的心卻仍然看自己過於神。

他造金像好像是要國民敬拜那個像,其實是要藉著那個偶像來統制民心,高抬自己。他向那三個人處罰並不是因為他們犯了對偶像不敬的罪,乃因為他們不服王命而損害了王威。

有一天王遊行在王宮裏,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力建立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麼!」(但以理書四章29、30節)這話表明他不但眼中沒有尊偶像為大,連那位賜他國位,助他勝敵的天地主宰,他都不肯榮耀祂。

好像恐把榮耀、權柄、能力歸於神,對他的威榮有所捐失。但是,他的驕傲話還未說完,就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阿!有話對你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以理書四章31、32節)

當時這話立即應驗於王身上。這個不可一世的權威霸王,竟因一念之差,就降與牲畜為伍,這都要作我們的鑑戒。

我們在世間若有何成就,都是由主賞賜,從神領受的,既是領受的,何可自誇(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經上說:「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不該如巴比倫王奪取神的榮耀,或如夏娃要與神同樣,更不該嫉恨他人的得勢,或自高自大,排斥異己,或無故害人」。驕者必敗!前人之錯,豈可重踏!但願我們都曉得,將一切榮耀、尊貴、權柄,都歸於父神聖名(啟示錄四章10-11節)。

因為我們不配接受任何榮耀與讚美!(詩篇一一五篇1節)主耶穌曾說:「僕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麼。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加福音十七章7-10節)

如果我們在一切的事上,能夠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敬神事人,不但能免去因驕傲而遭遇的慘敗,反倒會被高升,大得榮耀如主一樣(腓立比書二章3-11節)。聖經說:「在神面前自卑,神就必叫你們升高。」又說「尊貴以前,必有謙卑。」(雅各書四章10節;箴言十五章33節)願同靈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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