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366期

兩大鑑戒與二大本分(一)

(楊約翰撰,摘自楊約翰著《人生三大問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古信徒在道理上的失敗,成為我們的鑑戒;有兩個罪是我們最容易去犯的:一是貪財,二即淫亂。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掌管錢囊,常拿其中所存的作為私用,這種不誠實的心,便被魔鬼所侵,賣主得財,最後吊死腹裂。而所多瑪、蛾摩拉二城被天火焚毀的最大原因,乃是城中的淫亂。真神起初只造了一男一女,要人建立一夫一婦的制度,因為聖潔的主,憎惡淫亂的行為。 (Jean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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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十章11、12節)。

兩大鑑戒


保羅說,古信徒在道理上的失敗,都要作我們的鑑戒;就中我認為有兩條,是末世的人最容易去犯的罪;其一是「貪財」,二即「淫亂」(參看:提摩太後書三章1、2節)。

1.貪財

經上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惡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六章10節)「錢財」,誰不愛它?俗語說:「人為財死」,或「愛財如命」等語,正是表示著人喜愛錢財的程度了。

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馬太福音六章24節)這句話是看透人心的主,指示錢財已經在人的心裏成了偶像,除了神之外,難有別的能與它相爭位子了。

人以錢財為依靠(路加福音十二章16-19節),認為有錢,萬事就能應心,人生就有幸福(參看:傳道書十章19節)。所以自古至今,為要得它,不擇手段之輩常在;許多罪惡由此叢生,正如經上所說「貪財是萬惡之根」。

巴蘭為貪愛不義之工價,背棄真神,教導巴勒引誘神的百姓,犯喫偶像之物與行姦淫的事(彼得後書二章15、16節;啟示錄二章14節;民數記三十一章),為此神民遭瘟疫死了二萬多人;但貪財而行不義的巴蘭也無法逃死(民數記二十五章9節,三十一章3、8節)。

亞哈王與王后耶洗別,為奪取拿伯的葡萄園,用計謀殺了無辜的拿伯(列王紀上二十一章17-26節)。他們想能享用拿伯遺留的產業了;但真神卻不許這種罪大通天的惡人善終。

事發不久之後,就使亞哈在戰場中了一箭而身死(列王紀上二十二章34、35節);又藉耶戶新王命令太監從樓上把耶洗別擲下,她就氣絕,狗來喫她的肉(列王紀下九章30-37節);連七十個兒子都受連累遭禍而死(列王紀下十章1-10節)。

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雖得主重託,掌管錢囊,卻不自重,常取其中所存的為私用(約翰福音十二章4-6節)。這種不誠實之心,便被魔鬼所侵;後來為貪愛三十塊錢,竟把恩主賣掉,置主死地(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4-16節)。

賣主得財的叛徒,他的結果是吊死腹裂(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5節;使徒行傳一章18節)。主曾說,這種人有禍了,他不生在世上倒好,你想,他將要受的刑罰是何等的可怕!(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4節;參看:希伯來書十章26節)。

上舉三例,所取的惡毒手段,無非是為得些錢財;但他們的結果正應驗經上所說:「凡貪惡財利的,所行之路,卻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箴言一章19節)

我們須受警惕;不但不可為謀財而害人命;連受賂賄(申命記十六章19節),或用兩個法碼做買賣(申命記二十五章13-16節);賭博,或做投機生意等都不可有。

經上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六章9節)又說:「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箴言二十八章20節)。

前車可鑑,不可覆轍;暫在此世,當從聖訓,「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又指示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可知足。」(提摩太前書六章6-8節)。

2.淫亂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哥林多前書十章8節)真神起初只造了一男一女(創世記二章25節),要人建立一夫一婦的制度。

一旦結婚,除了對方犯了姦淫,沒有第二個理由准許離婚(馬太福音五章31、32節)。祂禁止女人為娼妓(利末記十九章29節);男女還未結婚之前,不許苟合(希伯來書十三章4節)。若違背了這些法則的神必審判,因神是忌邪的(民數記二十五章10-13節)。

挪亞的時代,「神的兒子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神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創世記六章2、3節)看重外貌不考慮信仰;且心中不尊神為大,憑著情慾所好,自由戀愛,隨便結合,這是信者已屬血氣的表現。洪水滅世的原因始於此男女間的紛亂(創世記六章3、5-7節)。

所多瑪、蛾摩拉二城被天火焚燒成灰的最大原因,乃在城中的淫行(彼得後書二章6-8節)經上說:「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著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猶大書7節)。

以色列人來到什亭,中了巴蘭的詭計,與摩押的女子行起淫亂。因此真神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降瘟疫在他們中間,把他們滅死二萬多人;直至祭司非尼哈以神忌邪的心,將行淫的人由腹中刺透,瘟疫才止息(民數記二十五章1-9節)。

士師參孫失去神的力量,被非利士人捉去,剜他兩眼,用銅鍊拘索,使他在監裏推磨;最後與非利士人同壓死在屋下,乃因他違背神訓,去親近妓女大利拉的緣故(士師記十六章1、19-30節)。

由上舉四例,可看出聖潔的主,是何等的憎惡淫亂的行為。可惜,末世人心,偏向邪淫,觀其程度,不下古時。非但不知敬奉真神的人,心不聖潔,滿眼淫色(參看:彼得後書二章14節);所謂基督教國,也是同樣邪惡。據統計某基督教國-約有百分之八十五之國民信奉耶穌,四對夫婦平均一對離婚。

有一牧師到那國留學返來,很憤慨的說,據他所看某國沒有一個處女。我認為他的話,帶得有點兒過火;但在他所看,該國的男女太隨便接近了,那種放縱情慾的自由,怎能保持貞操!結合既然隨便,離開也就簡單了。他們正重踏挪亞時代信者的罪路,違反了主的教訓,褻瀆主的聖名了。

為甚麼信耶穌的國度,不能建立聖潔的生活?究其原因大約有二:第一不信從聖經的教訓,第二沒有聖靈的能力。這兩項如同火車的軌道與機關車,缺其一,火車就無法推進。

神的話是我們生活的準則(詩篇一一九篇105節),我們當絕對順從,不可隨意取捨(箴言三十章6節)。為避免淫亂的事,要禁止眼目不看邪惡-淫蕩的電影、戲劇、小說、相片,或選美會(以賽亞書三十三章15節;約伯記三十一章1節)。

要以正派衣裳為妝飾(提摩太前書二章9、10節)不可參加舞會;男女若有相勸互勉,要清清潔潔,沒有邪念(提摩太前書五章2節;馬太福音五章28節),不可喝酒,因酒色相連(箴言二十三章31-33節;創世記十九章30-38節);如上所列經訓,不可以為是落後的思想,不合時代的潮流;要相信恪守。

但神的律法是屬乎靈的,若不是聖靈的幫助,明知也行不出來了(羅馬書七章14、15節;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所以要追求靈潔的生活,最根本是要相信真教會所傳的聖靈真理,虛心切求,接受基督至聖的生命──聖靈(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3節;哥林多後書三章17、18節);不然,教會不但不能成聖,淫亂之風,將無法阻止!

保羅說:「我們求神,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作。」(哥林多後書十三章7節)我們不但不去犯貪財與淫亂之大惡,凡是違背真理的事,無論大小件,都要禁戒不行(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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