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服己心,強如取城──談約瑟不隨波逐流的良範(二)
(摘自劉真誠《得更豐盛的生命》,棕樹出版社發行)
現代社會中,大部份的人際關係都建立在互惠的原則,一個人付出多少,也會預期能夠得到多少,這種「現實」的趨勢愈來愈厲害。基督徒處在這個社會上,該如何保求自己免得隨波逐流呢? (Ting 摘要)
囚犯時期
1. 在主裏有平安:約瑟主人聽見他妻子誣告約瑟的話,不分究理,生氣的把約瑟下在監裏。
他蒙受不白之冤,身繫囹圄,卻不怨天尤人,仍然親近,交託神,所以「耶和華與他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裏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下……耶和華與約瑟同在,約瑟所作的盡都順利。」
一般人遇順境則喜,處逆境則悲,可是約瑟卻不隨波逐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他生活在不順利的環境,卻「盡都順利」;被囚牢獄,心靈卻自由、平安、困而不苦,因「耶和華與他同在」,監獄有如皇宮。
2. 伺候關心別人:經云:「被囚在監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二人同夜各作一夢,各夢都有見解。到了早晨,約瑟進到他們那裏,見他們有愁悶的樣子,他便問法老的二臣……說:你們今日為什麼面帶愁容呢?他們對他說:我們各人作了一夢,沒有人能解。約瑟說:解夢不是出於神麼。請你們將夢告訴我。」(創世記四十章5-8節)。
約瑟在監裏管理所有的囚犯(創世記三十九章22節),為犯人作「伺候」的工作。約瑟素來就有慈愛的心腸,最能關心囚犯的生活起居,注意囚犯的情緒變化,一見到囚犯「有愁悶的樣子」隨即關懷安慰,了解實情,加以輔導。約瑟後來有機會出獄當宰相,與他主動關愛別人有密切關係。
現代社會中,大部份的人際關係都建立在互惠的原則(註一),作生意的、其他行業或各類社交場合都有這種情形。一個人付出多少,也會預期能夠得到多少,不願太「蝕本」,大家的交往多基於這種觀點,這種「現實」世潮的趨勢愈來愈厲害,甚至有的社會已有契約婚姻與契約家庭,兩個人結婚的時候,就一一訂好條約,你能作什麼、我能作什麼;當你不能作什麼的時候,咱們的關係就差不多了。
但基督徒卻不能效法這個社會,隨波逐流,講究功利,經上說:「施比受更有福」。
宰相時期
1. 敬愛兄長
① 以善勝惡:約瑟被哥哥們出賣,在異國十三年為奴為囚,備嘗辛酸,如今當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他始終未曾懷恨或有報復之心,而且奉養他弟兄,並父親全家的眷屬,都是照和家人口奉養他們(創世記四十七章12節)
雅各死後,約瑟的兄長們仍不信約瑟已完全饒恕他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為約瑟必照著他們從前待約瑟的惡,足足報復他們,而求約瑟饒恕他們。約瑟因為他們不信任他而哭了,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
基督徒若以惡報惡,替神行事,便是隨波逐流,與世人一樣,仍住在黑暗中。
② 不憑眼見:約瑟對哥哥們說:「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裏,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創世記四十五章5節)。「賣」與「差」是對同一件事情的兩種完全不同的看法。
憑信心不憑眼見的約瑟,曉得凡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他再次安慰兄長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世記五十章20節)。
對事情的看法決定作人的態度與心境的苦樂。人生難免有挫折困苦、受屈受辱,如果我們不隨波逐流、不憑眼見,我們的人生必充滿平安與喜樂。
2. 孝敬父親
約瑟與兄弟們相認,第一句話就問:「我的父親還在嗎?」注意,約瑟不是說「我們」的父親。假如為人子女把父母親當作「我的」,就不會有「多子餓死父」的情形。
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之事,也是聖經強調人類當盡的本份,這是真理。現今的世代,似乎愈文明的國家愈不重視孝道,其原因有二:
① 社會風俗與風氣:所謂風俗是指人類社會中持續既久、流行又廣的某些生活習慣;風氣是指相當長的時間內,普遍出現某些行為,比如常說「崇洋的風氣」。風俗與風氣有好有壞,凡有違真理者,便須要革除。
我們常聽聞有些中國學生到美國留學,學成後在美國成家立業,對遠道探訪的雙親表現出違反倫常、荒唐的不孝行為而令大眾感到驚異、髮指。有些留學生卻振振有詞的說:這是當地的社會風俗、風氣,當入境隨俗嘛!其實入境隨俗,就是隨波逐流,還可能隨流失去呢!
② 階層突變(註二)﹕在過去傳統社會中,生在某種社會階層的人,因當時的社會需要與限制,就會一代一代傳下去。比如祖父、父親務農,其子也務農為生;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世代牧羊,則約瑟與其兄弟也牧羊為業。而約瑟由牧羊人轉變為宰相,就是階層突變。
在現代社會裏,社會階層變動得很快,父親做什麼,並不影響兒子做什麼。父親是一位清道夫,兒子將來可能(也是事實)搖身一變為大公司的董事長、學者專家或政要人物。這種階層突變往往產生價值觀與道德觀的偏差,遂藐視雙親的心態與行為。經上說:「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箴言三十章17節)。
曾子云:「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次能養。」綜觀約瑟一生,已克盡孝道,不因地位尊貴而藐視父親與家人。
① 順從:雅各打發約瑟去探望哥哥們,約瑟說:「我在這裏」,立刻歡喜順從父親的吩咐。
② 尊敬:凡牧羊的都為埃及人所厭惡(創世記四十六章34節),但約瑟不以父親與兄弟是牧羊的為可恥,並且從他弟兄中挑出五個人去見法老。約瑟又領他父親雅各進到法老面前,雅各就給法老祝福(創世記四十七章7節)。法老是當時世界最強盛之國的君王,而雅各年約老邁,職業又為埃及人所厭惡,可是約瑟卻以父親為尊為榮。
③ 奉養:約瑟用糧食奉養他父親和他弟兄,並他父親全家的眷屬,都是照各家的人口奉養他們。
老年時期
經云:「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祂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說:神必定看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搬上去。」(創世記五十章24-25節)。
1. 相信神的應許:迦南地是真神指示亞伯拉罕要去得為業的地方,是真神應許賜福之地。約瑟深信,將來神必定看顧、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進迦南。
埃及預表世界,迦南地預表真神所看顧祝福的真教會,天上更美的家鄉。因此約瑟臨終時,吩咐子孫要把他的骸骨從埃及搬上神應許之地。約瑟身在埃及,心卻在迦南,他要安葬在神所應許的地方。他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都承認在世上為客旅、是寄居的,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鄉。經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的事,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的,是永遠長存。
2. 到老也不偏離:約瑟活了一百一十歲,得見以法蓮第三代子孫,瑪拿西的子孫瑪吉的兒子,也養在約瑟的膝下。經云:「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臨終的時候」,約瑟仍然對神篤信不疑,因此可以蓋棺論定,約瑟的一生,謹守道理、敬畏真神,並不隨波逐流,堪為基督徒的楷模。
△註一、二 參考:現代社會的心理適應,楊國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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