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655期

不相配勿同負一軛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油與水無法相和,一個房間不能同時有光與暗,水瓶裡不可能同時有清水與鹽水。基督徒思想、觀念的根源就是聖經,非基督徒卻有不同的看法,夫妻對所遭遇的一切事物,沒有相同的觀點,根本無共同生活的可能,更無法同行,我們與不信主的原不相配,所以不要同負一軛。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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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

希伯來人用牛犁田或拖車時,皆用兩頭牛同負一十字軛;因此,兩頭牛務須齊頭並進,步伐一致,方能工作順利。

一個家庭好比一張犁或一輛車,夫妻就像同負一軛的兩頭牛;想建設一個幸福的家庭,安度美滿的生活,則兩夫婦務須心連心、手牽手,肩並肩,同心協力負起家庭責任。

兩個信仰不同的男女,若結合成為一體,必因人生觀、價值觀等思想上的差距,使得生活步調無法一致,而難免痛苦的折磨。試想,一個要上教堂作禮拜,一個卻上街看電影,如何能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因此,主內未婚的同靈務要選擇信仰相同的另一半,方能同心合意、同甘共苦,攜手同行,跟隨基督,直達榮耀天庭。

經云:「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阿摩司書三章3節),又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傳道書四章9節)願我們在天國路上,都有一位同道同心同行的好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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