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的比喻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按才受銀的比喻中,主人是耶穌的自喻,僕人指的是門徒,銀子代表恩賜,能分享、經營主人的產業,是一件榮耀的事,代表主人信任我們;才幹恩賜高者,不必然等同良善忠心的僕人,又惡又懶的僕人也非才幹恩賜較低者的宿命,所以我們當盡心盡力,成為一位有用的忠僕,在最後得享主人賞賜永生的喜樂。 (Ru 摘要)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4-30節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裏,關於末日審判的情景,以三個比喻教訓門徒。其中的第二個比喻「交銀給僕人」有下的內容:
『天國又好比一個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了。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的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十童女的比喻」是待望主再臨的信徒,當要豫備:聖靈與行為。如果心裏先有靈命,並且被聖靈充滿,而有充足的結出聖靈果子;那麼,才能為主工作,像「交銀的比喻」所示,於主再臨審判之時,在事奉主的工作上的忠心與否,可排在主面前的。
茲將「交銀的比喻」,依照內容順序逐條解釋於下:
『一個人』:是指著「主耶穌」,祂是從父神那裏,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約翰福音一章14節),祂既然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贖的工作,按照祂在世傳道時的豫言;復活後四十日升天回到天父那裏,喻為『往外國去。』既然是往外國去的,這句話裏面含有,有再回來的一天,乃指著主的再臨。
『僕人』:從狹義看,是指著「專任 聖工」為主耶穌的僕人(羅馬書一章1節;雅各書一章1節;彼得後書一章1節;猶大書1節;啟示錄一章1節);但從廣義看,卻指著:凡受過水靈二浸,蒙恩歸主的信徒們,均是主的僕人!(參考:啟示錄一章1節;路加福音四章18-19節)。
『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主人是用『銀子』交給僕人的。這裏的銀子是象徵從聖靈而來的屬靈恩賜。銀子不是依照僕人的數目均分的,乃是『按著各人的才幹』而分的。如同,雖從一位聖靈所得的恩賜,但各人是不同的;各人的信心與靈程也不相同的!(羅馬書十二章6節)。整個教會是有全備的恩賜,在於個別卻有:智慧的言語、信心、醫病權能、行異能、作先知講道、辨別諸靈、說靈言、翻靈言等不同的恩賜,是隨神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的(哥林多前書十二章4-11節)。羅馬書十二章六至十節裏的:說豫言、作執事、作教導、作勸化、施捨、治理、憐憫人、愛人等等;與以弗所四章十一節的: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會者、訓蒙者等,均是各樣恩賜的各種名稱而已。均是為要使聖徒得以成全,為要建立基督的身體──神的教會,當有的恩賜。
範圍擴大一點來說:不只限於這些屬靈的恩賜,如財富、名譽、才能、學識、經歷……等,也是神按著各人的才幹賦與的,所以當與屬靈的恩賜一樣,在事主,或為聖工而善用才是的!
『一個分了五千,一個分了二千,一個分了一千。』:這些五千、二千、一千等數目,應當沒有特別的意義。只以三個來代表全體僕人,這些數目也不過是指著恩賜的大小而已。
『就往外國去了』:按這段筆法,可見主人將銀子交好就啟程,所以也可以說是隨時動身的。按歷史經過而看,主耶穌向門徒應許賜聖靈並恩賜與權柄之後(約翰福音二十章21-23節),升天(使徒行傳一章4、10節),與五旬節聖靈初降,這一段時間是非常短暫的(使徒行傳二章1-節)。
交銀給僕人的目的何在?是要給他為本錢去作生意賺錢的。所以那領五千的,『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是指那些能活用神恩賜的信徒,而那領一千的,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他是一個不但不活用神賦的恩賜(參考:馬太福音五章15節),反倒將神的恩賜埋沒的信徒。
『過了許久』:這句話,不是指一段很短的時間,如同十個童女等候新郎開始打盹睡的一段時間(馬太福音二十五章5節)。主在橄欖山升天至現在(使徒行傳一章11節),已越兩千年之久還未再臨,那是一段相當長久的時間啊。但我們要留意,終有一天主會再來的!祂一回來,是要與僕人『算賬』。就是要在主面前交出各人的信心、行為、工作為賬,受審判或善或惡受報的(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
那兩個賺錢回來的僕人,於交賬時的言語與態度,是值得我們注意的!他們都說:『主啊!你交給我╳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千。』是一個坦然無懼,站在主人面前交出其成果的態度哩!一個信徒,如夠在主審判臺前站立得住(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9節),或使那引領他歸主的人,可在主面前誇口其工作不徒然(哥林多後書一章14節),這樣只等待獎賞的僕人的態度多麼好!(提摩太後書四章7-8節)。請再留意僕人的話:『你交給我╳千』的一句話,是充分表示著,承認恩賜是從主得來的,也是真神同工的結果(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所以我們在主的工作上有所表現,或有點成就,絕不可以引以為己榮;這些均是主同工,藉主而成的,我們不過是一個無用的僕人,所以要榮歸主聖名才對!
對這樣的僕人,主人回答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主人誇獎他「良善」與「忠心」這兩句話,表明僕人在愛主與事主的工作上的良好的表現,並主的心滿意足。
在『不多的事上』:與『最小的事上』(路加福音十六章10節)有忠心的表現,均是可貴的!主人將『要把許多事』就是『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7節),並『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不是以僕人的身份為侍立事奉主人的,是以「朋友」的身份參加歡迎主人的筵席,而同享主人所當享受的快樂──天國永遠的福氣(約翰福音十五章15節;路加福音十二章37節;參考:啟示錄三章20節)。
但那領一千銀子的情形卻不同。他雖不是像那浪費主人財物的管家(路加福音十六章1節);也不是像那任意放蕩,浪費貲財的浪子(路加福音十五章13節);更不是像那無憐憫心的欠一千萬銀子的惡僕人(馬太福音十八章24節)。他只不活用主人所交托的這一個,就已經是『又惡又懶的僕人』了。可見,只能保守自己的信,而不能活用他所得的恩賜,引人歸主的,只在點就失去了對主的「忠心」了。他為要掩蓋自己的錯處,竟以不 客氣的話批評主人為『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視主人為一個殘酷,而沒有眼淚的冷血動物!他將他心裏所抱的錯誤觀念都傾吐在主人面前;卻自己承認『害怕』把本錢失掉,為警戒而把主人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如同害怕為引人信主,反倒自己被棄的那些自私的信徒一樣。此時,主人也引用僕人的評語說:『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主是最重視活用恩賜去引人歸主的工作,並判斷信徒的忠心與否也以此工作而定的!
那惡僕人所招來的是什麼結局呢?被沒收從來所得與被驅逐這兩點而已。所以『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並且『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地獄,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茲再從新舊約引例於下為參考:
以掃因看輕天賦的長子名份,很輕快把它出賣;因此福份也隨著遺失,雖後來病哭求情卻來不及的(創世記二十五章29-34節;二十七章34-40節)。
掃羅是一個又健壯又俊美,在以色列眾民中高過一頭的優秀人材,才被選為以色列頭一個王者;但他不遵守神的吩咐而干罪,結果王位被棄,與他三子同時陣亡(撒母耳記上九章2節;十章23節;十三章13節;十五章9-23節;十六章1、13節;三十一章2-6節)。
猶大是主親召的十二使徒之一,但不忠於職守,結果成為出賣主,而死得太可憐(約翰福音十二章6節;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5節;使徒行傳一章17-19節)。
從這些例子看,信徒切不可歡視從聖靈來的恩賜,倒要盡了本份為福音努力,而不辜負主所交托的使命,使真福音傳遍全球迎主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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