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733期

箴言 第二十三章

(摘自陳勝忠《箴言淺釋》,1988年0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聽從父母是神造人的計畫中早已制定的安排,因此,聽從父母是做人所必須的條件,且要記住父母的教訓,孝敬父母,傾聽他們的勸告,遠離淫婦和妓女的誘惑、不可酗酒。並以饑渴慕義的心去追求,憑信心來接受真理。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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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是屬於勸世箴言的一部份,所謂勸世箴言,乃是以銘言、妙喻教導世人有關待人處事的道理。這方面的箴言不但是今世的教訓,也有屬天的道理,對世上眾人都有益處。本章有三個珍貴的教訓,在此提出來共同研究。

一、三種當謹慎的筵席

本章教導我們三種筵席應特別謹慎,雖然不一定有害,但要格外小心。

1. 官長的美食(1-3節):這裏提醒我們與官長坐席要留意,也不要貪食。如果貪食往往對自己不利,有些官長的美食是一種哄人的食物(3節)。為什麼說是哄人的食物呢?因為這種美食是帶有企圖的,如同大人以一點糖果誘拐小孩一般,他請你吃豐盛的大宴,就有其特別的目的。一般人被官長請去參加筵席,心裡感到光榮,但等到大吃大喝之後,才知道我們的上司請我們吃大餐,並不是無緣無故的,這是我們當謹慎的。固然在我們的生活圈裡,好的主管很多,愛護下屬的官長也不少,但欺下瞞上的主管也不能說沒有。所以我們與官長坐席的時候,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特別留意你可不可以參加。

2. 惡眼人的美味(6-8節):與惡眼人交往吃他的飯是最危險的,因為他的心裏充滿了奸詐,每日所想所做的都是惡事。他平常對人處處要佔便宜,豈有讓你白吃之理?如果他們要請你吃、請你喝,那你就要特別儆醒,不要自以為這個惡人對別人很壞,但對我卻很好呀!要知道他專門以美味來引誘無知的人,驅使別人與他們為非作歹。他們表面上顯得很和氣,很有禮貌的告訴你:「請吃吧,請喝吧!我們都是好朋友。」那你就慘了!因為他們表面上很和氣,心裡卻計畫如何來利用你。等你吃飽了之後,必利用你做些違背良心的事。

3. 與好酒貪食的(20-21節):不要以為與好飲貪食的人相識,並沒有什麼害處,接受他們的邀請,也不是嚴重的事。但聖經教訓我們不要與他們來往,與他們交往會變成貪窮人。為什麼?因為我們與他們交往之後,天天一起吃吃喝喝,不知不覺自己也成為一個好酒貪食的人,以致變成貧窮。我們經常看到許多年輕人不知節儉,三五成群在餐廳吃喝不停。等到年老體力衰退,經濟拮据的時候,才要戒掉吃喝的習性,但貧窮已無法從自己的身上離開了。

二、三種當遠避的禍患

有三種事物,人以為是可喜愛的,但卻是大禍患,應遠避之。

1. 打傷人的酒(29-35節):酒使人喜愛,許多人與它結緣,但它要擊打使人受傷。如29、30節所說:「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種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打傷人,比被惡人打傷更慘;酒要鞭打人,使人遍體內外全傷。外皮跌倒碰傷,內部五臟酒精中毒,甚至精神昏迷說著:「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35節)。最後不幸染上酒癮,痛苦無法自拔,只好帶著酒瓶,等待下陰間的日子了。

2. 如強盜的妓女(27-28節):妓女惹人喜愛,外表艷麗的裝飾,迷暈人心;但她是深坑,是窄阱,是埋伏的強盜,甚至比強盜更可怕。人遇強盜知逃避、知防備;但人遇妓女,被搶盡金錢並生命尚不自知。有不少人在年輕時有才幹,有成就,一旦被嬌滴滴的妓女所迷,便放棄事業、家庭,遺棄妻子、兒女,將財產與生命獻給妓女;等到年老,金錢用光,體力衰退,身體生病時,被踢出來才醒悟。這種人就比被強盜洗劫的更可憐了。

3. 虛無的錢財(4-5節):錢財人人喜愛,有了錢財萬事應心,有洋房、轎車、美食,更有地位、名譽和權勢,是人人所羨慕的。但虛無的錢財變幻無常,只增加人的虛名、高傲與奢華,轉瞬如富,反而惹來災禍。正如傳道書5章13節所說:「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貲財,反害自己。」世上不知有多少人為財犧牲生命,為財家破人亡,真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因此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多餘的錢財反而使人奢華宴樂,惹禍招災,真是世上一大禍患!

三、父予子最佳的禮物

父親當以何物給子,做兒子的當以何物使父母快樂,在本章有詳細的指示。

1. 父當以仗賜子(13-14節):做父親的為了疼愛兒子,一生勞苦積存房地財產,讓孩子們享用。然而做父母的給孩子最佳的禮物,並不是財產房地,而是一把杖。財產固然可以使兒女過著富裕的生活,但也可以使兒女成為一個墮落的人,惟有杖可以管教兒子成為有才幹的人。這裏指示我們,用杖打孩子,肉體不至於死,也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往往有些做父母的疼愛兒子,不忍用杖打他。這並不是真正愛兒子,而是害兒子,使他成為一個不知求長進,只知享受的懶惰者,成為一個危害社會的壞人。惟有善用杖教導孩子的父母,才能培育孩子成為肉體與靈性都健全的人。

2. 兒子以義與智慧使父親快樂(22-25節):世界上的人常常以物質來表達對父母的敬愛,然而做孩子的要使父母快樂,除了奉養之外,最要緊的就是義與智慧。換句話說,就是做一個有義理的兒女,做一個有智慧、訓誨和聰明的兒女。父母如果聽到自己的孩子是一個大家公認有義理、有智慧的人,心裡便感到非常的快樂;反之,所養育的孩子若被眾人罵為不良少年或社會害蟲,做父母的心裡是多麼難過!可惜,許多做兒女的,只知以物質奉養父母,而所行所為都是讓父母擔憂,讓父母傷心,這不能算是一個孝順的孩子。惟有有義、有真理、有智慧和聰明的人,才是父母最喜歡的孩子,所以23-24節指示我們:「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要賣。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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