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備的救恩
(奉生撰,摘自林奉生等著《全備的救恩-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福音證道集V》,棕樹出版社發行)
經上說:「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所謂一切罪孽是指人生在世,無法靠自己行義路,總是大過不犯小過不斷,但主耶穌基督能救我們脫離罪孽,使靈魂得救,也能醫治我們肉體的軟弱。這拯救我們全人的救恩,是全備的福音,永生之道。歡迎慕道朋友前來相信祂,使你的靈魂及肉體,都能因祂得保全。 (小允 摘要)
基督的救恩是全備的救恩,即不但要拯救我們的靈魂,而且也要拯救我們的肉體。經上說:「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詩篇一百零三篇3節)。所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即救靈魂;醫治你的一切疾病,即救肉體。
又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6節)。本段經文是關於主基督受難的豫言,在其中闡述主受難之目的有二:一是為我們肉體上之憂患與痛苦,二是為我們過犯與罪孽。
因主在十字架上所受的刑罰而使我們得平安,因祂被釘之前所受的鞭傷而使我們得醫治,是述說救肉體方面之事。再說神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主身上,乃述說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眾人的罪孽而受刑罰。由此可知,十字架的救恩,是兩方面的,即救肉體與救靈魂。故此,請大家不可忽視其中之一方。
在新約聖經曾指示我們,主耶穌在世上醫治病痛之事,是上述經文之豫言的應驗。如下所述:「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痛躺著。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她就起來服事耶穌。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祂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祂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馬太福音八章14-17節)。
在此所引用的先知以賽亞的話,即以賽亞五十三章四節的上半句,譯文稍有不同,乃因新約聖經所引用之舊約聖經多是根據七十士譯本之故。因此,主的十字架之救恩,含有肉體之救恩在內,是極為顯明的。
一、主在世時所做的工作
主耶穌在世傳道之時,曾做過救靈魂與救肉體兩方面之工作。經上說:「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馬太福音九章35節)。所謂宣講天國的福音,是有關救靈魂之事,而醫治各樣的病症,是救肉體之事。
二、古時門徒所做的工作
在主耶穌將差派十二門徒出去傳道之際,曾吩咐他們要宣傳神國的道,並醫治病人。如經上所記:「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又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路加福音九章1-2節)。於是乎,門徒遵照主所吩咐的做了如下的事。「門徒就出去,走遍各鄉,宣傳福音,到處治病。」(路加福音九章6節)。而後,主再差派七十個人出去傳道的時候,也是吩咐了同樣的事。
如下所記:「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了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祂面前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要醫治那城裡的病人,對他們說,神的國臨近你們了。」(路加福音十章1、9節)。醫治病人,是救肉體;說神的國臨近,是宣傳福音而救人的靈魂。
主耶穌在復活之後,升天之前,曾應許信的人有神蹟隨著他們。如經上說:「祂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好了。」(馬可福音十六章15-18節)。於是主升天之後,果然門徒做了上述之事。經上說:「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馬可福音十六章20節)。
使徒時代的初期,教會也曾祈求救靈魂與救肉體之兩方面的恩賜。下面是他們禱告內容的一段,說:「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祢僕人(註:指傳道人)大放膽量,講祢的道,一面伸出祢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祢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使徒行傳四章29-30節)。於是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使徒行傳四章31節)。這是神悅納他們禱告的明證。
三、神蹟是為證明恩惠的道
保羅與巴拿巴二人出去傳道時,聖經說:「二人在那裡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祂的恩道。」(使徒行傳十四章3節)。可見施行神蹟奇事,可以做傳真道之證明。經上又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聽見的人(註:即主的門徒。)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希伯來書二章3-4節)。
由於救靈魂的工作,是肉眼及現在所不能看見之事,因這是赦罪的恩典,及將來進入天國之事。所以必須用救肉體的明顯的事來證明。下面的故事,就是敘述這方面的原由。「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罷;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心裡說:『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甚麼心裡懷著惡念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眾人看見都驚奇,就歸榮耀與神;因為祂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馬太福音九章2-8節)
主耶穌赦免癱子的罪,乃人所不能看見之事,他們以為單憑口頭說,你的罪赦了,誰也能做到。因此,主耶穌就叫癱子起來走,以便證明祂有權柄赦免人的罪,並證明那癱子的罪誠然蒙赦免。主又說:「若不看見神蹟奇事,你們總是不信。」(約翰福音四章48節)。所以顯神蹟奇事,其目的即為要使人相信。但主再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二十章29節)。因此,我們不可做一個硬心的人,要要求更多、更大之神蹟才相信。
四、要顯神蹟必須有信心
下面的故事說明如果沒有信心,是不能獲得神的恩典。『眾人中間有一個人回答說:「夫子,我帶了我兒子到你這裡來,他被啞吧鬼附著;無論在那裡,鬼捉弄他,把他摔倒,他就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耶穌說:「噯,不信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罷。」他們就帶了他來。他一見耶穌,鬼便叫他重重的抽瘋;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中流沫。耶穌問他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呢?」回答說:「從小的時候。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滅他;祢若能作甚麼,求祢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勵。」耶穌看見眾人都跑上來,就斥責那污鬼,說:「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裡頭出來,再不要進去了。」那鬼喊叫,使孩子大大的抽了一陣瘋,就出來了;孩子好像死了一般,以致眾人多半說:「他是死了。」但耶穌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暗暗的問祂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牠去呢?」耶穌說:「非用禱告(有古卷在此有禁食二字),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馬可福音九章17-29節)。
附在孩子身上的鬼,不能趕出去之原因,是在於孩子之父親起初沒有信心之原故。同時主又指示,必要時要特別禱告或禁食,方能將鬼趕出去。同這個故事,另外的福音書記載說:「門徒暗暗的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馬太福音十七章19-21節)。
所以,不但要承受恩典的人需要信心,幫助禱告趕鬼的人也要有信心。因此,我們可以肯定說,信心是萬能。主說:「你們當信服神。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他若心裡不疑惑,只要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馬可福音十一章22-24節)。
請尚未蒙恩的人,趕快來接受主耶穌救靈魂與救肉體之美好的恩典,又盼望已經相信主的人,提起信心,多多仰賴主,而在主豐滿的恩典中,恩上加恩(約翰福音一章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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