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205期

得救要道

(牧撰,摘自林奉生等著《全備的救恩-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福音證道集V》,棕樹出版社發行)

主耶穌說,人若不能得救,獲得永生,就是讓你賺得全世界,也是無益。而「得救」的意思,就是現在得以脫離魔鬼的轄制,和罪惡的綑綁,將來得以進入榮耀的天國。然而,人當如何行,才能得救呢?作者摘自聖經,告訴我們,要「敬拜真神」、「信主耶穌」、「接受浸禮」、「領受聖靈」、「遵主命令」、「愛神愛人」等等,有了這些,才能與天國有份。 (小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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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完全摘自聖經。聖經是真神向人類啟示的話,最要緊的就是指示世人得救的道路。

△「得救」就是現在得以脫離魔鬼的轄制,和罪惡的捆綁,將來得以進入榮耀的天國。主耶穌說,人若不能得救,獲得永生,就是讓你今生賺得全世界,也是無益(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馬太福音一章21節;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請看聖經的答覆:

一、敬拜真神

1.不敬拜真神的必受永刑:

「不信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二十一章8節)。

2.真神是造物之主:

「起初真神創造天地。」(創世記一章1節)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使徒行傳十七章24-25節)。

3.祂生我們:

「我的肺腑是祢所造的;我在母腹中,祢已覆庇我。我要稱謝祢,因我受造,奇妙可畏;祢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詩篇一百三十九篇13-14節)。

4.祂養我們:

「祂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使徒行傳十四章16-17節)。

5.祂使我們活著:

「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申命記三十二章39節)。

6.富貴貧賤在祂:
「神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母耳記上二章7節)。

7.神是獨一無二的: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馬可福音十二章29節)。十誡指示說:「除了我(真神)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二十章3節)。

8.敬拜真神是本分,也是福氣: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十二章13節)。「你要認識真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約伯記二十二章21節)。

二、信主耶穌

1.信主耶穌必得救: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

2.主為救人而降生:

「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二章10-12節)。

3.祂為罪人受死: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7-8節)。

4.祂已復活升天了: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彼得前書三章22節)。

5.祂是獨一的救主: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

6.信祂的有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

7.主必再來帶門徒上天國:

「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翰福音十四章3節)。

8.主與父原為一:

「主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章30節)。「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

三、接受浸禮

1.人不能進神國:

「不可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

2.受浸使罪得赦: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使徒行傳二章38節)。「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使徒行傳二十二章16節)。

3.信而受浸必然得救: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

4.得救藉著重生的洗: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三章5節)。

5.受浸歸入基督:

「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拉太書三章27節)。

6.奉主耶穌的名受浸: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浸。」(使徒行傳十九章5節)。

7.全身下水受浸:

「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浸。」(使徒行傳八章38節)。

8.低下頭受浸:

受浸與主死的形狀聯合。「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羅馬書六章5節;約翰福音十九章30節)。

四、領受聖靈

1.進神國須從聖靈生: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三章5節)。

2.無聖靈不屬基督: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八章9節)。

3.聖靈證明你是神的兒子: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子。」(羅馬書八章16節)。

4.聖靈是得天國的憑據: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14節)。

5.聖靈幫助你結果子: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五章22-23節)。

6.聖靈臨到會說出方言:

「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豫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使徒行傳十九章6-7節)。

7.方言平時聽不懂: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節)。

8.相信祈求必能得著: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

五、遵主命令

1.主的吩咐都要遵守: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

2.當彼此洗腳: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翰福音十三章14節)。

3.為與主有分: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翰福音十三章8節)。

4.當舉行聖餐禮: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9節)。

5.用一個無酵餅: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十章17節)。

6.用葡萄汁:

「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馬可福音十四章24-25節)。

7.喫主肉喝主血有永生: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六章53-54節)。

8.得永生要守誡命:

「耶穌對他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十九章17節)。

9.當守安息日,因它是第四條誡命: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神當守的安息日。」(出埃及記二十章8-10節)。

10.遵行神旨意才能進天國: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七章21節)。

六、追求聖潔

1.人非聖潔不能見主: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

2.口要聖潔: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以弗所書四章29節)。

3.心要聖潔: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五章28節)。

4.靈、魂、體都要聖潔:

「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前書五章23節)。

5.在一切事上都要聖潔: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一章15節)。

七、愛神愛人

1.愛是最大的誡命: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節)。

2.愛就完全了律法:

「愛是不加害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十三章10節)。

3.愛主的必承受天國: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天國;因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36節)。

4.不愛主的進入永火裏:

「王又要向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

5.愛人就是愛主: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0節)。

6.愛神的當愛弟兄: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翰壹書四章20-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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