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見與偏心
(谷子撰,摘自依真等合著《青契小品1》,棕樹出版社發行)
人的成見與偏心,常使人不自覺地做了愚昧人。 ( 摘要)
「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提摩太前書五章21節)
一、大小之間
有個人到超級市場買東西,裡頭的貨品幾千幾萬種,但他卻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臨走時向店員埋怨:「你們的店真小,東西也少。」後來他到一家小雜貨店,剛好找到他想買的東西,於是他就對店老闆說:「你們的店真大,什麼東西都有。」
超級市場和雜貨店比較,店面誰大誰小,裡頭的東西誰多誰少,擺在眼前,一切都很清楚,買者有眼睛,卻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因他的心被看不見的東西(成見)所矇蔽了。
人在買東西時,總會在老闆面前嫌東西如何如何不好,一旦買下來,卻又在人面前誇口自己所買的東西是如何的好(箴言二十章14節)。在買前和買後,東西仍然是同一件東西,但買者對東西卻有完全不同的評價,由於他的判斷被私心所束縛,因而喪失對人、對事客觀公正的判斷意願和能力。
二、坐在街上的孩童
耶穌說:「我可用什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人性中的敗筆,是人常以外貌待人和自以為是的心態。人的成見與偏心,常使人不自覺地做了愚味人。
約翰的吃或不吃,本身有何罪過?耶穌的喝與不喝,又何罪之有?約翰不吃不喝,別人就說他不正常;耶穌又吃又喝,別人也說他是貪婪好酒之徒。
如此說來,人的評論人或事,似乎就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了。譬如:人所吩咐你什麼,你若不順著他的意思去做,他就不高興,就說你不對。為人丈夫或妻子的,若要求對方的表現一定得達到自己認定的標準,以符合自己的理想;一旦達不到,則認為她(他)是差勁的、無用的,遂一口否定或厭惡對方。人,有時候就是這麼自私而不通情理。
人對事或對人的判斷,常會為個人的喜好、厭惡、情感等因素或慾望所支配而不自知。更可憐的,有些人心思已鑽進牛角尖了,別人提醒他,他的心思依然無法超脫個人喜好或厭惡的束縛,看清自己的處境,仍舊自以為是,結果可想而知。
約翰和耶穌的外貌、表現、身世、地位等外在條件,並不能滿足當時以色列人對他們所期望的樣式,所以他們遭受被厭惡和毀謗的對待。這和街上的孩子們,因同伴不聽從他們意思而不高興的,又有何差別呢?
三、好惡之外的真相
玉石匠向趙王獻上和氏璧,卻遭趙王砍斷其雙腳。這並非和氏璧有瑕疪或玉石匠有差錯,而是趙王無知,不懂得和氏璧的價值乃是曠世瑰寶。因此,人若太堅持己見,讓個人好惡之心左右自己的判斷,而不以聖經的教訓為依據,則容易和趙王犯上同樣的錯誤,徒增自己和教會的困擾。(本文參考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日安息日楠梓教會廖長老的講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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