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362期

嬰孩洗禮論(三)

(楊約翰撰,摘自楊約翰著《人生三大問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聖經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又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這是指出罪的連帶與遺傳,每一個亞當的後代,都要承當始祖的罪責。由罪人生下來的人,必承受罪性,且受罪控制。嬰孩既然生下來就有罪,而洗禮是赦罪、重生、得救的恩典,嬰孩若想在基督裡有分,就當與大人一樣,帶他接受主寶血的洗禮……。 (Jean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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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要把嬰孩留在埃及

真神要拯救自己的百姓出埃及之時,法老百般的阻擋;先是叫他們「在這地(埃及)祭祀你們的神」(出埃及記八章25節);但因摩西的爭取、神的擊打,使他讓步,准他們出去,但叫他們「不要走得很遠」(出埃及記八章28節);最後對選民的控制是叫他們「不可都去」,只許壯年人去事奉耶和華(出埃及記十章11節)。

法老的詭計是叫以色列人把孩子們留在埃及,但摩西的答覆是肯定的:「我們要和我們老的少的,兒子女兒同去。」(出埃及記十章8、9節)。

摩西不但得神的幫助把嬰孩都帶出埃及,更要緊的是也帶他們過紅海。過紅海預表洗禮(哥林多前書十章1、2節),這一件事蹟指示我們,不但成人要出埃及(預表罪惡世界)過紅海──受洗禮脫離罪惡的權勢,選民的嬰孩也都要把他們帶出埃及,受洗歸主,同走天路!神必保守這些「不知善惡的兒女進入那地」,你不需過分的掛慮!(申命記一章39節;民數記十四章31節)。

四、嬰孩也需要救恩

聖經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馬書五章19節);又說:「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節)。這是指示罪的連帶性與遺傳性。每一個亞當的後代,都要承當始祖的罪責,實質上由罪人生下來的人,也已承受了罪性,且受罪控制了。所以舊約聖經說: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五十一篇6節)。
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五十八篇3節)。
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約伯記二十五章4節)。
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約伯記十四章4節)。

自亞當犯罪之後,死就臨到眾人(羅馬書五章12節),不但靈性死,看得見的肉體的死也已在人間作王,連嬰孩也在它的權下(羅馬書五章14、17節),證明嬰孩生下來就有了罪,因為死是從罪來的(羅馬書五章12節,六章23節)。

這種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的審判,為的是要使「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羅馬書五章19節)的恩典能臨到眾人!(參看:羅馬書五章15-21節)。

嬰孩既然生下來就有罪,而洗禮是赦罪、重生、得救的恩典,那麼嬰孩若欲在基督裏有分,就當與大人一樣,帶他接受主寶血的洗禮。

五、既說「全家」則嬰孩不能除外

嬰孩根據上列四種理由,我們肯定的認為必須給予施洗。由於經上記載「全家」受洗之例子,也可看出使徒時代信主的父母領受洗禮之時,嬰孩是一同領受的。猶太人的孩子因為舊的契約而受割禮(路加福音二章21節;腓立比書三章5節);在新約時代,洗禮既替代了割禮,他們就很自然的帶孩子們去接受洗禮。今把家族受洗的例子列舉如左:

主指示哥尼流說:「他(彼得)有話告訴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使徒行傳十一章14節,十章44-48節)。

他(呂底亞)和他「一家」既領了洗,便求我們說,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請到我家裏來住,於是強留我們(使徒行傳十六章15節)。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使徒行傳十六章31-33節)。

我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此外給外人施洗沒有,我卻記不清(哥林多前書一章16節)。

「全家」、「一家」、「屬乎他的人」等語,我們只能認為當包括家裏的男女老幼全員,無法看出把嬰孩除外;所以哥尼流、呂底亞、禁卒、司提反全家的人受洗,我們沒有理由可證明他們的孩子們是不包括在內的。

六、神悅納嬰孩的洗禮

傳道要根據聖經,若所傳的合乎神的道理,神就「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馬可福音十六章20節)。嬰孩可否受洗,不要只憑人的理智去推測,當審察神對我們所做的如何對待。

我們深信本教會以奉主耶穌的名(使徒行傳二章38節,八章16節,十九章5節)、面向下(羅馬書六章3-5節;約翰福音十九章30節;詩篇四十篇12節)、全身入水(馬太福音三章16節;約翰福音三章23節;使徒行傳八章38節)的方式給人施洗是合乎聖經的真理;且主張要給嬰孩施洗,也合乎神的旨意,因真神對嬰孩的受洗,多方的給我們明顯的印證。

其中之一,就是受洗的嬰孩長大之後蒙真神賜他們聖靈,證實神悅納他們小時候領受的洗禮。得聖靈是神悅納人的記號(使徒行傳十章44-48節);是做神兒子的明證(羅馬書八章15、16節);是得天國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13、14節)。倘若他們嬰孩時代所受的洗禮是沒有功效的,為何神要賜給他們聖靈呢!(參看:使徒行傳二章38、39節)。

神又在嬰孩受洗時,顯明奇蹟,表明祂悅納他們的受洗。筆者的大兒子世光,生下來約二個月患了當時流行的腦膜炎。經二位西醫診治,吃藥打針均無起色,高燒不退,已不會喫奶。於我返家之前一天晚上,痙攣甚烈,當我到家時,眼睛已上吊不動了。

當時小兒還未受洗,因他已陷入無望狀態,所以立刻連絡教會的長執給予施洗,使他歸入基督(加拉太書三章37節),讓他於神國有分(約翰福音三章5節)。但神的恩典出人意料之外,從洗禮上來,不但高燒退去,生下來不久所患的脫腸之症也蒙主醫治,開始喫奶,完全恢復正常了。

長大之後,腦無異常,現在在省立臺中一中念高三了。感謝主愛,讚美祂的鴻恩!若嬰孩受洗是違背神的旨意,如反對嬰孩受洗之人所說,是一件離棄聖經的行為,為什麼在受洗之時主要顯出這樣的恩典呢!

結語


真神恩典既然願意普及於孩;神與選民立約的證據──割禮,也命令要施行於嬰孩;出埃及之時也將嬰孩都帶出,同過紅海;而且嬰孩生下來就有了原罪,需要基督的救贖;使徒時代也有「全家」受洗的記錄;又於現今嬰孩受洗常蒙真神賜下各樣美好的憑據;所以我們認定嬰孩是應該受洗的。

只要其父母信主,且願意負責教導兒女明白真道,敬神愛人,守主誡命,教會即可以應其要求給予施洗(參看:馬太福音十五章28節;約翰福音四章49-51節;約翰福音十三章6、7節;以弗所書六章4節;箴言二十二章6節;申命記六章6、7節)。

我們千萬不可成為撒但的工具,如法老阻擋嬰孩們出埃及過紅海!當記住主耶穌的話,祂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馬太福音十九章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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