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392期

從聖經看生活六大需要(一)

(謝順道長老撰,摘自《基督徒的社會生活》,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人的需要到底有多少種?什麼叫需求?什麼叫奢求?兩者的分別,往往只有一線之隔。聖經中的智慧不只是嚴肅地說教,更多時候,藉由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的小細節,源源不絕地傳送出許多深刻悠遠的指引和啟發。透過「從聖經看生活六大需要」,不妨稍微放輕鬆,看看家常的、活潑的聖經道理,你一定會發現,原來還有許多寶貝藏在字裡行間呢!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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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神所創造的,生命是神的賜與;若沒有神創造人類的始祖,並賜給生養之恩,天下將無人類的存在。生命是有活力的,生命的活動稱為生活。人有肉身,在肉身生活的期間,就有它的需要。人類生活的需要,在神創造人類之前就已有妥善的預備。

就如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陽光、空氣、水、動植物、礦物,以及其地下的蘊藏,高山、平原、沙漠、海洋,氣候的冷暖熱,都在神造人以前就已造妥。所以人的生活需要,神是預先就知道的了。然而,人的需要到底有多少種?這乃因人的看法而異其結論。

有人需要吸煙、飲酒、嫖淫、賭博、打架……,但有人認為無此必要。在此,我們須將需要與慾望、奢侈、情慾分開。所謂需要,乃是維持正當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事物;若已經滿足了生活上的基本需要,要再求多餘的享受,那就是屬於奢侈放縱情慾的範疇了。

人類生活上的需要,大體言之,就是:食、衣、住、行、育、樂六種。我們稱此為生活六大需要。因篇幅所限,僅來分述聖經對此六大生活需要的教訓,以供讀者一同研究,守其中的真理,蒙神賜福。

壹、食

中國古人有話說:民以食為天。可見人類與飲食關聯的密切。凡是人,都有口腹,有口腹就有食慾。因此,神就造了地上結種子的菜蔬、五穀,並結果子的樹木,賜給人類作食物(創世記一章11、29節)。在洪水以後,神還把地上活着的動物賜給人類作食物,如同菜蔬一樣(創世記九章3節)。

神固然關心照顧人類生活上所需要的食物,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人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使徒行傳十四章17節)。因此,人類應當感謝創造天地,照顧人類生活的偉大的天父真神,賜給我們食物,歌頌祂;每逢飲食之前,就要先感謝真神的賜與,才是真神的好兒女(約翰福音十五章36節)。

食物,固然是人類生活上所不可缺少的東西。沒有食物,嬰孩將不會長大,孩童將不能發育,成人將無力工作,老人將失其調養。當神降飢荒與人類的時候,人們平時所追逐的奢侈品、金銀……,都不能使他們滿足了。因為沒有吃的東西,他們還能以黃金、鑽石……,為食物充飢嗎?因為飢餓過度,將至困倦乏力,終至死亡。所以食物是人類生活上基本需要之一。

然而,人類的死亡,並非盡因缺乏食物。主耶穌告訴全人類,「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着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言語。」當初神創造始祖亞當的時候,將他安置在神眷顧下的伊甸園中。

神對他說:「園中各種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是一句關係生死的神口中所出的話,始祖亞當夏娃非因缺少食物而死,卻因他們心裏鬆弛了神的吩咐,終至不守神的訓誨,伸手摘下那含有惡性的「分別善與惡的」樹上的果子來,把它吃了。

心裏、身體俱都犯了罪,死就跟着罪臨到人類。如果食物是叫人活着的唯一條件,那些不缺少食物的富足人就不會死了,但事實否認了這種條件。死在世界上已經作了王,無人能抗拒,這是因人犯罪,離開了生命之泉源─真神─之故。所以人不求生則已,若要求生,就要追根究底,直尋人類及萬物所本的造物主真神,明白祂救命贖罪之道,聽從祂口中所出的一切話,才是根本辦法。

古人以掃,生為長子。依猶太人慣例,長子有殊榮,在父親死時,可繼承大部份遺產及祝福和尊榮。但是這種種權利和好處,是期待性的,屬於將來才有的,必須忍耐等候到最後才能得到的,不是現實的好處。當父親仍在世時,生活與次子並無大異。

但時機一旦到來,長子與次子,好處就顯然不同了。這種長子名分,持有人若非有高遠的眼光和認識,是不會視為珍貴的,以掃就是這樣。他經常注重肉身現實的享受,專講究口福宴饗之樂,追逐山珍海味,饜其口腹之慾。

有一次,他再為吃野味,遠至野外山間打獵,奔逐疲倦而返,飢渴萬分,眼見其弟雅各(後易名以色列)在熬煮紅豆湯。以掃為求即刻滿足肉體緊急食慾,不能忍耐等候回家再吃,就在雅各面前,指着永生之神的名嚴予起誓,願以長子名分交換雅各所熬煮的那些紅豆湯。

於是買賣雙方在神的立會見證之下,這件曠古未有的買賣契約成立,發生了效力。因為是出於以掃自己的心甘情願,並無強迫在其間,是兩相情願的買賣,不可反悔。何況是指着神起了誓!後來,他們的父親死期將至,要賜福給長子,以掃因起誓出售在先,終因不得天時、地利、人和之助,長子之福分,真的歸給了其弟雅各!那時,以掃一再後悔,痛哭失聲,也不能更改,使長子名分復原,損失至慘!

聖經說:「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着好處。」(希伯來書十三章9節,十二章16節;創世記二十七章37節)。所以,食物若會叫我跌倒─犯罪,就寧可忍餓不吃。「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羅馬書十四章17節)。

今天,我們不可以食物來敗壞我們在神面前的恩寵。神的聖靈禁戒人吃祭偶像的物,也不可吃血,並勒死的牲畜,因為血是動物的生命,人不可吃。聖經著有明訓,我們不可干犯(使徒行傳十五章29節)。

聖經又告誡我們,要避免貪食、醉酒的行為。暴飲暴食,飲食無度,是病從口入的主因;這種飲食,非但無益,反害了健康。酒能亂性,使人放蕩(以弗所書五章18節)。這兩樣飲食,若不悔改,足以使人傾家蕩產,不能獲得生命。

主耶穌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翰福音七章27節)。這食物,就是遵行真理,作成祂要我們作的「義的工作」(約翰福音四章34節)。我們有這食物,就有永生,心靈得以滿足快慰;身體所需用的日常飲食,神也會照顧了(馬太福音七章25-33節)。

貳、衣

衣服也是人所必需的,它是為遮蔽、暖和、保護身體的目的而有的。故以端莊、整齊、清潔為正派,並不以貴價華麗為必要(提摩太前書二章9、10節)。起初神造人類的頭一對夫婦時,他們是赤身露體的,但卻無害羞感,因為那時他們心中無邪,還沒有犯罪,不知羞恥為何物。

後來他們犯了罪,邪惡入了心,問良心有愧,就怕見真神,到處躲避榮耀聖善的神。因有了羞恥,他們才開始編造樹葉為衣,遮蔽赤體,狀極可憐,神才為他們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這是人類穿衣的開始。

人類的主,耶穌基督說:「身體勝於衣裳」(馬太福音六章25-26節)。人的身體,是神按着自己的形像樣式,用地上的塵土造的,神再向人的鼻孔吹了一口氣,才成為有靈的活人,能明辨是非,崇敬真神(創世記二章7節)。因為肉身原屬世界的塵土,就有屬世界的情慾,這情慾要求過着敗壞的生活,以至歸土。

叫人活着的靈,原屬真神,是精神的,非物質,所以有神性的善,要尋求過着崇高的道德生活,就如正義、誠實、慈愛、良善、恩慈、憐憫等美德,作個具有尊貴人格的人,以榮耀真神,其終極目標是─像天父一樣完全無疵(馬太福音五章48節)。所以人若身為罪人,再如何地講究衣服妝飾,是不切實際的,因為罪在他身上、心裏,妝飾外表是徒然的。反之,若身為義人,則可以樸素的粗衣為衣服,並非恥辱。

始祖犯罪的結果,不但自覺肉體赤身可恥,連內心也赤身可恥,因為他們心裏也已默許犯罪了。身體赤露可恥,需要穿衣;靈性赤露可羞,也需穿衣遮其羞愧。為了人肉體的赤露,神為人用皮子做衣服給人穿;為了人的心靈的赤身,神也為人預備了義袍禮服,要賜給凡自感心靈有罪可恥的人穿,這就是耶穌基督的義。

神如同父母疼愛兒女般的愛着世人,我們豈可仍然自甘墮落,作可恥的赤身者嗎?請快來,接受這襲華貴的義袍禮服穿在身上,使你得以坦然無懼的晉見輝煌榮光燦爛的榮耀的主─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使你成為祂喜筵上的貴客佳賓,與祂同享天國裡的快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4節;啟示錄三章17-22節)。

否則,你若只穿着物質的皮衣,而不真正的穿上耶穌基督所賜的衣服─神的義─到天下萬民站立在主台前晉見大君王享榮耀的時候,你就只有一個悲慘的地方可去──「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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