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腳禮與聖餐禮
(摘自蔡貞《愛主的生活》,真耶穌教會台灣書報社發行)
浸禮、洗腳禮、聖餐禮都是主耶穌親自示範,且命令門徒要遵行的。藉著洗腳禮,學習主耶穌愛門徒愛到底,和謙卑服事人的精神;不單是主所吩咐不可不做的,而且是帶著祝福的命令。聖餐禮上的餅和杯,象徵主耶穌的肉和血;祂為拯救世人,擔當了一切的罪,受盡苦害、折磨、屈辱,且被釘在十字架上,肉體上承受最大的痛苦,流血而死。因此領用聖餐的意義在於:喫主的肉,喝主的血,表明主的死,紀念主為人所受的苦難,直等到祂再來。 (Jessie 摘要)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翰福音十三章14節)。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約翰福音六章53節)。
下午一點半開始聚會,據說下午還有二件重要的典禮--洗腳禮與聖餐禮。
我們今天受浸歸主的新信徒,都被安排在最前面的幾排座位上。
唱詩、禱告後,開始證道。在約翰福音十三章一節至十七節記載著,主耶穌給門徒洗腳的故事。
逾越節以前,主耶穌知道自己回到天上的時候到了。祂和十二個門徒,一起吃最後一次的晚餐。這時,魔鬼已將賣主耶穌的意思,放在門徒猶大的心裏。主耶穌是無所不知的神,祂早就看透猶大的心,但祂不忍當面道破。因為祂愛猶大,為了使猶大悔改,想用愛的行為感化他,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了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洗十二門徒的腳,又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遺憾的是,主這種偉大的愛,並沒有使猶大回心轉意,他還是把主耶穌交在捉拿祂的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手裏。
古代的猶太人,有一種給客人洗腳的風俗。因為當時的猶太人走路的時候,都穿著有底無幫的鞋,所以一到家就要先洗腳。在大戶人家,給客人或主人洗腳是僕人的工作。主耶穌不是僕人,為什麼要給門徒洗腳呢?因為祂太愛他們了!
輪到彼得的時候,因為他的年紀最大,較懂禮貌,所以很不好意思的把腳縮回去說:「主啊!祢永遠不可洗我的腳。」主耶穌說:「我若不洗你的腳,你就與我無分了。」彼得聽了,很著急的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主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這意思是說,凡受過浸禮的人,再受洗腳禮,全身的罪就被洗乾淨了。
主耶穌洗完門徒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來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我是你們的老師,你們的主,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做。你們既然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十三章12-17節)。
現在一般基督教會,多數只舉行洗禮,而廢了洗腳禮。他們認為「給客人洗腳」,是古代的猶太人的風俗,與得救的道理無關,不必效法。可是他們忽略了主耶穌給門徒洗腳,是與猶太人的風俗無關的。
在約翰福音十三章八節記著:「耶穌說:「我若不洗你的腳,你就與我無分了。」我們要接受主耶穌的洗腳,才能與主發生最密切的關係。在第十節,主又說:「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當時主所說的「不乾淨」,指的不是肉體的腳污穢,乃是說猶大的心腳污穢,主要洗的是心腳。因此,主的洗腳與通常因風俗習慣而作的不同,是帶有重要的效能和教訓的。
主於施行洗腳禮之後,對門徒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我向你們所做的去作。」(約翰福音十三章15節)。並說:「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十三章17節)。可見洗腳禮這事,非但是主所吩咐不可不做的命令,而且是帶著祝福的命令。因此,教會為了要使新歸主的弟兄姐妹,領悟主於洗腳的時候所留下的教訓,並接受藉主的洗腳所賜與的恩典,在他們受浸之後,由長執奉主耶穌聖名,代替主為他們行洗腳禮,使他們與主有分,且銘刻主洗腳的教訓在心,一生遵行,蒙主賜福。
我們藉著洗腳禮,可以學習主耶穌愛門徒愛到底,和謙卑服事人的精神。同時,把心腳洗乾淨了,就不可再弄髒它,而要照著主給我們留下的榜樣,一直奔走天國路。
證道完畢後,男女執事分別給男女新信徒洗腳。當腳底觸到水的時候,我在心裏禱告著說:「主啊!求祢永遠不要離開我,幫助我保持心腳的清潔,帶領我走在通往天國的道路上,直到我走到祢跟前!」
洗腳禮完畢後,接著舉行聖餐禮。浸禮、洗腳禮、聖餐禮都是主耶穌親自做過,而且命令門徒要遵行的,也是本會向來所重視的三大聖禮。
聖餐禮的道理較難瞭解,我特別小心的聽著。
聖餐禮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和使徒們在耶路撒冷的一間大樓上舉行的。主耶穌命令門徒要照祂所行的去行。我們教會根據聖經指示的方法,於每次的靈恩會最後一天,施行浸禮和洗腳禮之後,一定舉行聖餐禮。
為什麼要舉行聖餐禮呢?
「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6節)。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神為了救世人,差遣祂的獨生子--主耶穌來到世上。無罪的主耶穌,代替我們捨身流血而死,為世人贖罪。祂不但肉身受了慘刑,祂的靈魂更為了我們嘗了死的苦味。所以領受聖餐之時,必須紀念主為我們所受的苦難。
主耶穌為了使每一個卑微的罪人,都有得救的機會,不降生在皇宮裏,而降生在木匠的家裏,終身貧窮,連休息的地方都沒有。祂為了傳揚天國的福音,受盡苦楚。當時,許多人聽了祂的道理,都相信主耶穌是救世主,可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們不但不信祂,反而商議要治死祂,就捆綁祂,並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彼拉多當眾審判主耶穌,但查不出一點罪來,因此想釋放祂。可是眾人都不肯,高聲喊著,非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不可。彼拉多不得已,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馬太福音二十七章24節)。然後把主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主耶穌受人戲弄、鞭打、辱罵、吐唾沫在臉上,被戴上荊棘的冠冕,又被釘在十字架上,肉體上受了最大的痛苦,流血而死。
主耶穌是神,如果祂不允許,沒有一個人能傷害祂一根毛髮。可是祂為了拯救全人類的靈魂,甘心受苦。人類與神之間,為罪所阻隔,唯有主耶穌擔當世人一切的罪,替世人受死,為世人做中保,世人才能得救。我們該如何感謝主的恩典呢?
「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0節)。
「血」是神與人立約的憑據,所以我們拿到主杯時,要認這杯是主與我們立約的憑據。祂的血曾經使我們的罪得赦,我們應當不再故意犯罪。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十章17節)。
聖餐的餅是主的身體。餅只有一個,我們分受這一個餅,要在主裏面成為一體。
「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約翰福音六章5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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