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吃血和祭偶像的物
(摘自蔡貞《愛主的生活》,真耶穌教會台灣書報社發行)
「因為活物的生命在血中,血液裡有生命,所以神對人說不可以吃,吃了必遭剪除。(利未記十七章10-12節)」祭偶像之物不是獻給耶穌真神,對於基督徒是不潔淨的;因此,已經過主耶穌的寶血洗淨的基督徒,應當分別為聖並自潔,遠離與偶像有關之事物,不污穢這屬於主的身體。 (Jessie 摘要)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暑假開始了,我和妹妹都拿回成績單。妹妹和上學期一樣,仍然是第一名。我由上學期的第十五名,一躍進步到第三名。父母親都顯得很高興。父親笑著鼓勵我說:「一分努力,一分收穫;你這幾個月來的努力,總算得到酬報了。上學期因你媽並得很嚴重,你無心用功,才會退步到第十五名。這一次,你已恢復信心了吧!希望你下學年度更加努力,以優良的成績畢業,更希望你能考取理想的中學!」
母親也堆滿了笑容,並且答應我們晚餐要殺雞加菜,以示慶祝。我們書房牆壁上,現在又多了兩張品學兼優的獎狀,我和妹妹都開心極了。
下午,母親抓了一隻養在後院的小公雞。把雞殺了,用碗來接由頸子流出來的血。看著已死了的雞,我和妹妹都不再歡呼了。因為雞肉雖然好吃,可是眼看著自己從小養大的雞被宰,心裏便有說不出的難過。
在信主以前,雞血是我最喜歡吃的東西,可是信主以後,我們再也不敢吃了。因為活物的生命在血中,血液裏有生命,所以神不許我們吃(利未記十七章10-12節)。妹妹突然打破沉默說:「媽!我們不可吃血,這碗雞血送給小慧他們好嗎?」
母親抬起頭來責怪她說:「嗐,不懂事的孩子!自己不可吃的東西,怎能叫別人吃呢?」接著,她問我說:「志宏,動物的血該如何處理?」
「用土掩埋。」我回答著。
「根據那一節經文?」母親不放鬆的追問。這下子我語塞了,但仍然不服輸的回答說;「答案寫在我的筆記本上。」母親笑了,她說:「好,特別准許你翻翻看。」
我連忙打開記著重要經文的筆記本,立刻找到了。我牢牢的記住,然後跑到廚房,背給母親聽:「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利未記十七章13節)。
這時,郵差送來一封信,是住在彰化的姑母寄來的。父親拆開來看,原來是姑母照著往年的例子,請我們一家人到她家吃拜拜的筵席去的。
晚飯時,因為多了一盤嫩雞肉,全家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父親提出問題問我們,他說:「今天姑母來信,要我們在下星期三到彰化去吃『拜拜酒』,我們該不該去?」妹妹搶先回答說:「當然不能去!因為我們已經信主耶穌。」我也發表意見說:「我們已經被主的寶血洗淨,就應該遠離偶像。祭過偶像的東西是不潔淨的,我們不該貪一時的口福,吃那不潔淨的食物,來污穢身體。」
父親點點頭說:「對了!尤其是得到聖靈以後,我們的身體就變成神的靈宮;我們怎麼可以吃那祭偶像的東西,來沾污神的靈宮?」
母親說:「儘管我們不去,但是人家是出於一片好意邀請的呀,總得寫一封信謝謝姑媽吧!」
父親感慨的說:「對於這個問題,我從下午接到信後,一直思考到現在。你們姑媽是我在世上唯一的姐姐,以前媽媽病重的時候,我為了照顧病人和店務,忙得不可開交,幸虧她幫過我們不少忙。現在我們得到了天國的福音,已脫離了苦難,走向光明的大道;而她們卻仍然與偶像為伍,我們難道可以坐視姑媽一家人沉淪嗎?」
我說:「爸爸,我們應該引導姑媽一家人來歸主!尤其是仲平表哥……,他最近不知好不好?如果信了主,他一定會得到平安的!」一提到仲平表哥,父母親都不約而同的嘆了一口氣。
姑丈在彰化開一家西藥房,平哥大我兩歲,下學期該是初二的學生了。他自小學一年級開始,功課一直是名列前茅,他的學識很廣博,遠超過他的年齡,應該是個前途無量的好孩子。可是不幸得很,他在三歲的時候,患過小兒麻痺症,現在雖不須靠柺杖步行,但走起路來一跛一跛的,左腿顯得有點不便。
如果與患過同病的孩子相比,他的情形還算很輕;可是不知該算幸運或不幸,他因聰穎過人,自尊心又特別強,許多事情想得比別人深而遠。因此,殘廢了的左腿,帶給他心裏的黑影也一年比一年的擴大。終於在去年的七月,參加初中聯考後,也不等待放榜,竟企圖自殺!他在枕頭下留了一封給他父母的遺書,大意是說,他既然殘廢了,活在世上是多餘的。他認為自己的前途沒有希望,與其活著受一輩子的委屈,不如早一天結束性命,得到永遠的解脫,也好減輕父母親的重擔。
一個才滿十二歲的孩子,竟想自殺,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呢!幸虧,遺書被發現得早,他的計劃沒有實現,而以優異的成績考取理想的中學。此後,姑父母雖然想盡辦法,讓平哥的生活過得舒適、快樂,但他的心情依然不開朗。聽說,現在除了上學外,總是把自己關在書房裏,閱讀各種書籍。
父親望著我說:「志宏,你寫封信給平哥,謝謝姑媽的邀請。並告訴他,現在我們一家人已過著一種新的生活,我們全家人都盼望著,暑假中平哥能夠來這裏多住幾天,欣賞鄉間的大自然美景。」又說:「等仲平來,我好好引導他信主,然後推及他們全家人。」
我遵照父親的指示,言辭懇切的寫了一封信給平哥,並為他禱告,求主感動他的心,使他樂意接受我的邀請。
三天後,回信來了。他不但接受了我的邀請,而且很意外的說,他最討厭廟裏的大拜拜。每年到了這一天,整個彰化的街上,都被遠道而來的食客,擠得水洩不通,那種鑼鼓的喧鬧聲,和人群的嘈雜聲,實在叫人難以忍受。並且家家戶戶都為了滿足外地來的食客,有些人甚至舉債請客。在一天之內,浪費掉驚人的財物。結果,誰得到了什麼益處,真是令人想不通!然而家家都為了『面子』,不得不盲目的隨和,年年都是這樣。平哥說,他為了躲避那叫人心煩的一天,決定後天就到我們這裏來享受鄉間的寧靜。
父親頻頻讚佩著說:「這孩子的見解真不平凡!」
母親喃喃的說:「也許仲平正是主在尋找的迷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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