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陷阱(一)
(若嵐撰,摘自趙雲霞等著《美滿婚姻》,1989年11月,棕樹出版社)
青春期少男女生理及心理的發展快速,對異性的也多了好些好奇、興趣,電視報章雜誌等大眾媒體的的喧嚷,各種歷史故事、文學名著對愛情的頌揚,都讓青少年對於愛情多了一分遐想,而無視了現實和理想之間的差距,更因此受挫;而基督徒的情愛觀是以神的愛做為磐石,並讓基督來做自己的一家之主…… (畀凡 摘要)
多少年輕同靈就因對感情世界心存幻想綺念,
不藉正確媒介導引,不安靜耐心等候神的時候,
就貿然地將自己豁出去,將終身幸福孤注一擲。
人是感情的動物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幼年渴望父母長輩的憐惜關愛,青年傾慕異性蜜情愛,老年則轉向需求伴侶相扶持的愛。終其一生,無不活在愛中,無不需要愛人以及被愛。
通常,幼年期與老年期之愛,因不含肉體情慾之成份,較為單純、穩定,極少構成問題。青年期則因生理、心理兩方面俱呈蓬勃滋長之勢,遂對異性產生了極強烈的好奇、渴盼與需求,加上電影、電視、報章雜誌等大眾傳播媒體的喧嚷,各種歷史故事、文學名著對愛情的頌揚,以及外在聲色環境的刺激,青年人對愛情的認識與概念,往往憑添過多絢麗的色彩,憑空揣臆了過多甜美的滋味,因而有無限的憧憬,嚮往進入朦朧神秘的境界,恨不得臨到自己的愛情亦是一段刻骨銘心、驚心動魄、永垂不朽的偉大詩篇。
囿於這種心態,他們無視於現實與理想的差距,無視於最美的品德往往孕育於平凡中而顯其非凡,只一味地憑感官主見去追求夢中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刻意地以追趕跑跳碰方式去製造愛情,結果不是徒然浪費大好青春年華、耗損財力人力、無功而返,就是失足飲恨,賠了夫人又折兵,釀造殘景悲劇。即或有一見鍾情,閃電步入地毯彼端者,不多時即反目成仇、勞燕分飛,說什麼因誤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徒令人扼腕長嘆──所謂愛、所謂情竟是如此不堪考驗!究其因,不外當初他們缺乏冷靜客觀的態度去慎思明辨,在交往的過程,也缺乏可奉為圭臬、遵行不渝的原則;於是,睜眼說夢話、閉眼往愛的漩渦裡跳,而後卻睜大雙眼互揭瘡疤、品頭論足,終鬧得彼此傷痕纍纍,急著跳出各自設下的圈套,再去尋覓另一段愛。
基督徒之情愛觀
感謝神,基督徒與常人不同點在於他們有神做為其產業與倚靠,做為其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來指引正途,不致誤觸網羅。基督徒的男女關係乃慎乎始、慎乎終,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徒具冷靜的理智,而缺乏熱切的情愛,事實是基督徒的情愛乃起源於主而滋生於婚姻的磐石上。此種愛情是如死之堅強,是眾水不能熄滅淹沒,是無所懼怕,是滿懷安穩妥適且又有說不盡的濃情蜜意與甘醇甜美。
婚姻制度是神所設立並予以祝福的,且秉承繁衍子孫、生養敬虔後裔之重責,故神特別反覆地指示幸福之道:「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不能同心焉能同行」、「基督是一家之主」;可見,基督徒的情愛並非隨私意擇男選女、亂愛濫愛,乃是依神意旨專愛互愛、共組基督化愛窩,自有其神聖莊嚴與深遠踏實的意義。故基督徒的愛情觀乃是尊主為大,隨時保守己身、裝飾整潔,隨時等候主所預備的另一半來團圓。
然而,縱觀教會內在感情上慘遭重創巨痛者,不乏其人,甚或婚姻失敗的,亦有耳聞,這乃因他們於不儆醒中,忘卻主的教誨,背棄主的誡命原則,而任憑自己私慾翻騰覆雨。正如以色列人雖蒙神大恩,被帶出埃及過紅海,卻仍頑梗地忽視主的律例,而一味任情慾興風作浪,在曠野大行淫行惡事,終見棄於神。
在人慾橫流、罪浪滔天的世海中,基督徒或許有心固守聖潔,但魔鬼如吼叫的獅子,或蹲在暗處、或埋伏村莊、或隱設網羅(詩篇十篇8-10節),無不藉機擄劫吞吃人;善良如羊羔、馴潔如白鴿之基督徒進入狼群中,當如何靈巧如蛇,以免誤落陷阱而不克自拔呢?最首要的,乃是常靠主,知所儆醒,且夙夜匪懈,不敢稍有輕忽,而後對敵方之軍情佈署及各種伎倆圈套要有所認知,所謂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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