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653期

身上的燈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你的眼睛若瞭亮,就必全身光明;眼睛若昏花,就全身黑暗。」心中的眼睛若是明亮,就可引導我們遠離罪惡,趨近善道,得著平安和生命。當求神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賜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心中的眼睛。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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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馬太福音六章22-23節;路加福音十一章34-36節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馬太福音六章22-23節)。

暗夜用來照路的是燈,同樣引導人行走的不是手、腳,卻是眼睛!路加福音多一句:『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路加福音十一章35-36節)。

這段是指著「心眼」說的(箴言四章23-27節),心眼既然黑暗,就無法分辨是非與善惡!如果貪財便心眼黑暗,就為得財而不擇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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