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眼領路、學生與先生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主耶穌用比喻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到坑裡嗎?」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論斷別人,不可因一己私慾,不按神的真理或是用不同的標準,替代神或是高過神,對人或事作出定罪或是饒恕的判斷,才能避免掉入信仰的「坑」中。 (Ru 摘要)
經文:馬太福音十五章14節;路加福音六章39-40節
主耶穌又用比喻對門徒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裡嗎?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
路加福音這一段,是好論斷人的長短或是非的,自己既然是一個瞎子,是不能作為領導他人的好領袖。跟盲人所學的學生,如學成也不過與先生一樣而已。
馬太福音的這一段:『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馬太福音十五章14節)。
是用來責備法利賽人說:「既然是盲人,怎能領導人呢?」(參考:馬太福音十五章10-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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