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666期

稗子的比喻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在基督的麥田裡,麥子與稗子一齊生長,卻有不一樣的結局,神撒下好種,使信祂的人成為天國之子,魔鬼趁人睡覺的時候,將稗子撒在麥子裡,引進陷害人的異端,不承認耶穌是主,是惡者之子;因此,信徒應具有分辨的智慧,要曉得分辨稗子和麥子。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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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馬太福音十三章24-30節

繼「撒種的比喻」,主耶穌在海邊講的第二個比喻,就是這個「稗子的比喻」。他在海邊講完第三個及第四個比喻之後,進了房子,門徒就進前來請求:『把田間稗子的比喻,講給我們聽。』祂就如解釋第一個比喻,在此留下一個親身的解明(馬太福音十三章36-43節)。也是能幫助理解其他比喻的一個範例。

「稗子的比喻」有下列的內容:『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他的田裡,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了,將稗子撒在麥子裡,就走了。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裡嗎?從哪裡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作的。」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大,等到收割。當收割的時機,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馬太福音十三章24-30節)。

茲將這個比喻,依照內容逐條解釋於下:

主耶穌親自解釋這個比喻,是在海邊的聽眾聽完四個比喻後散開,祂『進了屋子』的時後,應了門徒的要求而說的。

『天國』:指著建設在地上的神的教會,乃是天國的模型。這個教會裡,有真的信徒也有假的信徒。『人撒好種子在他的田裡』一句,主自己解釋『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是指祂本身就是那撒好種的農夫。『人子』一詞來自但以理書七章13節,從來是指著「彌賽亞」說的,但稱主為「人子」的地方卻不多(使徒行傳七章56節;參考:約翰福音十二章34節);猶太人倒常稱祂為『大衛的子孫』(馬太福音九章27節;十二章23節;十五章22節;二十章31節)。所以那撒種的是主耶穌;『種』:就是『天國之子』。「撒種的比喻」中之『種』是喻『神的道』,神的道才能重生信祂的人(雅各書一章18節;彼得前書一章23節);如能得重生的,才能稱為『天國之子』(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一章27節;何西阿書二章23節)。『田』:主說明『田地,就是世界』。以田地喻世界一節,也是聖經中難解之一,並且是爭辯較多的一句。為何用『世界』這兩個字呢?因為生命之道的種子,須播撒在萬國的大田地,就是普世之人的心中;也是指著將要傳遍全世界的「神的教會」。

『人睡覺的時候』:乃是教會的領導這怠惰,失去警覺的時候,既然留下『仇敵』趁機行事的地步(馬太福音十三章39節),『魔鬼』就藉不法之徒,潛入教會撒出異端的種子(以西結書二十章29、30節;猶大書4節;彼得後書二章1、2、19節)。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壹書一章5節;雅各書一章17節);按原文,撒但是「絕對的惡者」(馬太福音十三章19節);它利用黑暗施行其破壞之工作,即以不法之徒來阻擋真理(羅馬書一章18節)。如此,撒但常與人子作對,所以為要完成救贖之工作,我們不打垮魔鬼不可!(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1節)。『將稗子撒在麥子裡』:雖在中文譯本譯為『稗子』,但與生在稻田中的稗子絕不相同。是屬於禾本科的植物,含有毒性的莠草「毒麥」;一見如小麥,尤在出穗前極難辨別。若攙雜在麥子之中,人吃了就發頭暈、吐瀉等病狀,有時也有生命的危險。這『稗子』祂解為『惡者之子』,乃是屬於魔鬼的(約翰福音八章44節)。『就走了』:為要阻擋真理的這些不法之徒是在暗中行事,所以初時未被人察覺。『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如『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七章16節),結果牠們的真相將要顯露,就要分別清楚了。

『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這些『僕人』乃指極為關心主榮耀的門徒(參考:路加福音九章54節)。他們發見異端時,甚覺驚異而發出疑問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裡嗎?從哪裡來的稗子呢?』因為這些門徒,視教會為完全無缺;既然看見不法,會生出詫異是極為自然的事。主人的解答說:『這是仇敵做的。』主耶穌的解釋:『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意思是:「這些不法阻擋真理的工作,是出於魔鬼的作為。」僕人隨即要求主人:『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他們的這種熱心,如耶戶與以利亞(列王記下十章10節;一章9、10節)。但主人卻答:『不必』,因為麥子與毒麥甚難辨別,且毒麥的根蟠結在麥根上;一不小心,便在薅出毒麥時,有連麥子拔出,或帶傷麥子的可能;所以需要見機而行。主人的意思就是:『容這兩樣一齊長,等到收割』,因為真假信徒或屬基督的與敵基督的,到『世界的末了』經審判,就要分別出來(啟示錄十四章14-20節;瑪拉基書三章18節)。『田主——人子』要對『收割的人——天使——說:「先將稗子薅出來,……留著燒。」』(馬太福音十六章27節;二十四章31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7節)。主解釋是:『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祂國裡挑出來,丟在火裡。』:『火爐』是刑罰惡人的地方(西番雅書一章3節;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6、7節;馬太福音三章10、12節;七章19節;約翰福音十五章6節;希伯來書六章8節;十章26、27節),但火刑可以說是頂難受的,頂殘酷的!如受此永刑,便『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參考:使徒行傳七章54節;約伯記十六章9節)

『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那時——審判並施行報應之時,義人在他們的父的國裡,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聖潔、光明是天國子民的條件,既除棄黑暗,聖徒就有真光照耀(歌羅西書三章4節;羅馬書八章18節;箴言四章18節),如在黑門山上變貌的主(馬太福音十七章2節),又如太陽之光輝!(但以理書十二章3節)。如此,到了世界的末日,善惡必將分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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