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700期

教養孩童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父母對於兒女,既生之,當養之;既養之,當教之。平時更當以「敬畏神、守命令、親近神、愛眾人」之明訓,教導子女遵行聖經的道理,因為經云:「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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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二十二章6節)

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養子不教父之過。父母對於兒女,既生之,當養之;既養之,當教之。教養兒女係父母之天職,理當戰戰競競盡責教導。

時代猛進,知識飛昇;科技愈發展,孩童愈聰明,然而教育工作卻更形艱難,莫怪青少年問題成為二十世紀之大難題,許多日夜忙碌的父母,因精力透支而疏忽家庭教育;即使心有餘,卻因力不足而無奈放棄,親職教育因之欲振乏力,誠然可悲!

主內家長,本身有正確的宗教信仰,又有聖經作為家教之寶鑑,則平時當以「敬畏神、守命令、親近神、愛眾人」之明訓,指導自己的子弟,遵行聖經的道理;加上每天不住的代禱祈求,相信能蒙主垂聽而得保守平安。是故,父母若能重視孩童教育,從小趁早教導,必能在其心中生根建造,到老也不偏離正道。如此,方得安然見主!

經云:「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六章4節)主裡親愛的家長,您是否盡了教養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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